破產官....生活費一問 (請cecimak1995幫忙)

2012-01-21 12:15 pm
我黎緊會見破產官, 亦預備好填寫生活費. 我是和屋企人住的, 獨子, 未婚, 但家中的水電煤管理費是我交的, 父母離婚, 原因是父親不會負責屋企開支, 性格不合.

每月: 水電煤費共: $1200, 管理費: $1000, 食飯: $3000, 搭車: $1000,
供養父母: $3000, 夜間大學課程: $4000(一年後完成課程),
雜費: $2000, 電話和上網費: $1000

合共: $16200

1.)請問各位這些頊目可以填寫嗎?
2.)水電煤單是寫母親名稱, 但真確是我交費用的, 因為父親不會負責屋企開支, 母親亦搬離了屋企, 請問可以填寫嗎?
3.)我現在失業, 當我之後工作時, 可以獲得上述的生活費嗎?若人工$10000,以我的情況, 大約可以有多少生活費?
4.)請問會否要我停學? 我已讀了一年, 很想很想完成課程.

萬分哀心感謝各位 !!! 謝謝 !!!

回答 (1)

2012-01-21 10:45 pm
✔ 最佳答案
mom******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非常抱歉因最近事忙,故未能第一時間回應閣下 的提問,請諒!


1.)請問各位這些頊目可以填寫嗎?

答:理論上所有家中支出你都可以作出申報(亦建議你全數申報),但接納與否的權力卻在破產管理署和受託人的手上!

老實說,你既單身未婚無子女,個人的支出相信有限(以破產管理署的角度看)!供養父母或由你全數付出家中開支,恐怕絕對無法被署方接納!

到時生活費祇會計算你個人應付出的一份,而不會接納你申報全家的開支!其他家人不負責家用是你們家庭自己的問題,破產管理署和債權人無義務去代你解決!

2.)水電煤單是寫母親名稱, 但真確是我交費用的, 因為父親不會負責屋企開支, 母親亦搬離了屋企, 請問可以填寫嗎?

答:單據非你名字無問題,祇要你確實是居於上址便可以了!如上所言署方祇會接納你一個人該用的份額而不會接受你整筆支出!

舉例你個人用一個手機,卻在開支中申報全家人的手機月費,這合理嗎?這份破產的生活費豈不變相為你家人承擔其他費用?

3.)我現在失業, 當我之後工作時, 可以獲得上述的生活費嗎?若人工$10000,以我的情況, 大約可以有多少生活費?

答:你現在既無工作收入,自亦無生活費的評估!當日後找到工作時申報後,署方才會計算你的生活費數目,現在說能取得那個數字的生活費是言之尚早!

假設你月入一萬,那以你單身無家庭負擔計(家庭指配偶子女),生活費的數字約七至八千元,餘額將要上繳還債!當然這數字祇是估計因每人不同,縱使收入相等,但各人的支出都有所不同!

4.)請問會否要我停學? 我已讀了一年, 很想很想完成課程.

答:這問題要分開來理解!
假設你有親友能代你支付學費,則你可以無需停學!總之學費非由你這位破產者本人支付就可以了,在這情況下署方不會強要求你停學和找工作收入還債!

但假若你希望在你的生活費數目中包括學費支出,以維持進修的話,則相信難有機會!必定會被破產管理署要求你停止自行支付學費!那你如無其他學費來源便祇好停學,但署方祇限制你自付學費而非限制你進修!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37: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121000051KK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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