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她跟你的合約是於2011年3月31日生效, 兩年有效期到2013年3月31日.
但由於護照有效期所限, 故當時她入境時所給予的逗留期限只是到2012年5月24日. 現在她已換了新護照, 應到入境處外傭組申請續期簽證, 獲批後她需離境一次再入境以使用該新簽證而獲得逗留期限至2013年3月31日(即合約完成日)
至於為何工作簽証分作一年一張, 乃因她當時是轉工, 可能有假期未清, 為方便僱主而有此安排. 請留意清楚, 兩張証上的字眼是不同的. 應該一張是續期簽證, 訂明她可逗留至2012年的某日; 而另一張是入境簽證, 訂明她可於2012年某日前入境, 並按僱傭工作至2013年某日. 如果入境簽證未用, 就可免除上述第一段中要辦理新簽證的手續, 如果已用, 就要再俾$160做第一段的手續.
至於出境去邊都冇所謂, 深圳或澳門都得. 不過深圳要辦簽證, 好似要幾百蚊, 可能澳門平D
2012-01-21 15:05:33 補充:
1. 你睇睇護照上果兩個簽証是否如我上文所說, 如是, 並在2011年3月31日後未有出境, 再加上那入境簽證並未有蓋章, 即表示那簽証仍是未用的 (但如果是這樣, 逗留期限應不會是2012年5月, 而一般應是一年期的. 所以要小心看真一點簽證上的字眼跟蓋章), 那只需帶同兩本護照出境再入境, 就可以用新簽證
2. 對, 如簽證在舊護照上, 出入境就要帶同兩本護照
由於看不到護照, 穩陣建議是帶同護照到入境處總部查詢確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