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幼時父母離異,
父親有撫養權,
但他很快有了新家庭
我被祖母照顧
父親偶爾給錢祖母作為我的生活費
我現在滿18歲
不願乞求他給我生活費
同時也不願要祖母負擔我的生活費及學費
我於9月將升讀大學,學費負擔頗重
父親不願意提供資料給我申請學生資助(原因是太麻煩,而他是貨車司機)
他說會為我交學費
但往日給生活費已經經常性失蹤
恐怕屆時除了生活費外,連學費也將由祖母負擔
所以希望各位有相關知識的人士
能否告訴我能否以個人身份申請綜援
如可以,應該如何申請
我是否需要尋找區議員或社工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