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解答需要道義良心責任嗎?

2012-01-16 9:20 pm
如提:
在知識+解答 需要道義良心責任嗎?

我雖是知識+菜鳥 我看過許多題目

譬如:
「要領養小孩是絕對需生父母的同意才可領養」
卻有人回答:
法官會依情形評估看是否判給你領養
這只是舉例.....太多這樣的事

我不一定要最家解答 但我們身為知識份子 道義良心在哪呢?
掛著知識團 就有不分青紅皂白 情義相挺灌暴投票 取得最佳解答

別人的苦我們不清楚 但誤導錯誤的訊息是會害死人的
如果有人因為你的錯誤回答 再犯了更大的錯誤 那真是不堪想像

你們要如何灌與我何干 請摸摸良心 知識團的意義不是灌票
而是集合各種領域的精英 一起為人指點迷津 才是功德一件

如果是情義相挺 那跟幫派有何分別呢?................


更新1:

回答→益敺� 的意見 不好意思是我說的不清楚 此題是父母離婚 母再嫁而男方想「領養」女方前夫的孩子 母同意再婚的對象領養 而如果生父不同意如何領養? 有位大師掛著知識團→卻說法官會依情形評估看是否判給你領養 法官如何「判」 生父還沒死耶.... 接著一堆人瘋狂投票..........

更新2:

◎領養====正確用語收養

更新3:

回→沙灘之上 言之有理 剛剛仔細觀看你的回答 不錯果然思路廣闊 謝謝!

更新4:

回→張澄 不會啦 怎會生氣 只是互相提問聊聊 看到錯誤的解答 而提問者以為是真 不提出來說一說 心中難過而已

更新5:

回→淘寶代購代寄露拍trying0312 這正常的自問自答 害別人用盡心思回答 真沒道德.....

更新6:

回答─龍類 (((謝謝妳的指教 其實這題的重點在↓不是談答案誰對誰錯))) 「知識團的意義不是灌票部隊 而是集合各種領域的精英 一起為人指點迷津」

更新7:

◎各位謝謝啦 在自我介紹欄中我說了一句話:「在知識+裡 頓悟人生」 總是回答如何頓悟 出題才能頓悟 今天我又發現 知識的等級不等於本人的內涵 雖然我對於知識團的評價不高 但確實有很多是實力派與內涵的人 這是無法否認的 之前我不相信真有挑釁的人嗎?? 今天也大開眼界 真是收穫良多呀!

更新8:

◎看到 龍類 的回答讓我笑了好久 真率性的言論 怕灌票就不要回答 回答就要無礙 其實一個人每當完成一件解答 都希望是最佳解答 是胡亂瞎掰才會無礙吧 最佳解答的意義何再 是那種受肯定的喜悅及真的對別人有所助益法喜 如果是刻意灌票 得之也不光彩是虛偽也喜悅不起來 所以上文我說「知識+的等級 不等於本身的內涵」是這個意思

更新9:

◎上班中..偷偷上來看看 不會的 龍類請放心 夏之星不會介意的 因為有不同的意見才是真意見 人生因為有多種色彩而美麗 大家一起討論「觀點一定要不同」 才有切、磋、琢、磨的機會 此題到晚上就要下架了 歡迎留下你寶貴的意見與足跡 新的一年來臨囉 願大家平安喜樂 吉祥如意

更新10:

每一個人的生長環境不同 家庭教育不同 價值觀明顯的差異 在生活中你是屬於哪一種人 哪一種個性 在網路中是無所遁形的 因為你把生活的表現帶進了網路世界 成了自己回答的風格 從字裡行間可看出端倪 是故...「網路雖是虛擬 但人卻是真實的」這是我的觀點!!!

回答 (14)

2012-01-16 10:49 pm
✔ 最佳答案
在知識+解答需要道義良心責任嗎?

道義良心責任,如果如說的這麼容易的話,台灣藍綠就不會這麼的對立!(事實早明,但是就是有這麼近半的人只有立場而無是非 )

「生活法律」,還談不上惡搞到那裡,於「塑身減重」才是被扭曲的可恨,而可惡的是管理員也沒有程序正義,刪除不該刪除的,留下不該留下的(違法的減重食品、塑身、豐胸....),另外於對某素行惡名的傳銷業者「偉╳」也是如此... ...已經有好幾位大師級、專家級的,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停權...(被惡意檢舉、然後管理員就無理移除、累積至移除了100個題就直接停權 !)

所以:在知識+只執著於良心,而不講方法的話,會鬱悶的,會掉入「無謀對有謀的」。

而就算你正直、不求利,做了深入的回答,也會得罪那些在知識+找生活來源的人,被惡意的吐槽、酸次,甚至惡言爆出以對都是常有的,台灣早就流『嗆』二十年了,不是嗎?

像我被一個在此園地的做神經病式的死纏,我自己若要介意,血壓不就提高50以上?於身心何益?

在知識+解答,道義良心責任,是凸顯自己的格調,做善事也!

只是有多少的人,並不是在知識+做善事的。

有的知識團,是如幫派的行為,有的知識團倒是成了良性網團的啟蒙(另成立了其他網團),建議:於談笑間看待之罷了。

但且「心無罣礙」吧..



而回答問題,是要謹慎,重要的是要讓看回答的人,不去節外生枝 ....
但舉一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08090808816

<這就是讓位大師封筆的原因>



2012-01-16 15:03:36 補充:
.
.
.
多數暴力的事實,層出不窮,碰上了.... 且大笑三聲吧..

一聲笑說怎麼讓你碰上了。

一聲笑說怎麼可能會信他。

一聲笑說社會病了,天理被綠地給遮囉。



.想想當年 :
一輛紅色的汽車被一群暴民砸爛的那著女車主..
一位穿暗紅夾克,卻被一群人從摩托車拖下來毒打的那個人...
比一比算幸運了..

2012-01-16 19:37:41 補充:
碎夢星辰大大( 專家 5 級 )

   所說的《 怎麼定義所謂『道義良心責任』?又由誰來定義? 》

也容插個嘴:
所謂「天地良心」~就是說:只由「天與地」來定義而已,

由「人」定的,別人如何能服?

所以:耶穌說『死後會有審判』;道教也是有閻王殿、生死簿.. ...

而會信的有幾?~是故:也不必相信人皆本善!
.
.

2012-01-22 10:39:34 補充:
就再強調一次:


在知識+解答,道義良心責任,是凸顯自己的格調,做善事也!

只是有多少的人,並不是在知識+做善事的。

...

本末何必倒置? 衡量豈能不分輕重?

2012-01-25 15:43:24 補充:
這個頭上長草的,還真無賴的可以,連被罵了都還硬賴著裝不知!可笑啊!

2012-01-25 22:07:39 補充:
.
.
.
威脅我啊? 恐嚇我啊? 妳不怕再丟醜一次, 就統通再來吧 !!
.
.

2012-01-25 23:15:00 補充:
頭上長草的:

字都寫的哩哩落落,

還有什麼好說的??

部隊?你說的能算麼?呸!

你不服氣,也組一個呀!死獃子一個!智商有問題!


只有雞腸鳥肚的你莫名其妙的說些有的沒有的, ˙

沒來由的就冠以別人『說一套 坐一套』不嫌太唐突?

而究竟是誰說一套做一套,網友可以看看兩人的問答就可知 !!



ps:
某位生活法律的先進說的好:他看你是連高中的程度都沒有!

2012-01-26 14:12:19 補充:
.

頭上長草的就是只長草,不長腦袋!

愣頭青的、無俚頭的貼了什麼東西?不嫌噁心嗎?




嘴上說:N0thng gonna stop us now     (這種破英文就別丟人現眼)

實際上卻是:無意義的負評!

2012-01-27 02:58:21 補充:
頭上只長草的:

你只是更證明了:再做另一套的而已!

只是會讓人更鄙視你!

2012-01-27 23:16:14 補充:
頭上長草的,是你忘了吧!

所有的東西都是你自說自畫的,何必硬推扣給別人?

說你痞子,還算抬舉了你,要丟臉唱戲,你請便吧!


你不是要貼什麼嗎?(你忘了你在意見019說的什麼啦?)哼!

2012-01-28 08:21:36 補充:
夏之星大大::
我早就說了:『像我被一個在此園地的做神經病式的死纏』
呵呵!


祝你新春看戲愉快!

2012-01-28 21:56:06 補充:
誰看得懂這個頭上長的是什麼樣的草??

夠亂了吧!!

2012-02-01 01:27:01 補充:
至少你菁我是在做一堆的爛事!

眼看人,,人人是佛;鬼眼看人,人人是鬼

所以:是什麼樣的人會懷疑別人多開帳號?

無的別亂放矢!

2012-02-01 01:29:18 補充:
除了胡抄一些不對題的文言字句,這個台頭上長草的,還可賣弄什麼的?
參考: 電腦週邊急救團, 電腦週邊急救團, 電腦週邊急救團
2016-02-07 6: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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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9 6:43 pm
這個菁我的IQ 實在是有問題!

臚洨洨的功夫倒是僅見的,只是1234567的一個 !!
2012-01-29 5:58 pm
還真沒看過這種人,抄段英文也要抄的像樣吧!

這種表達能力,程度之差也是僅見的!

自曝其短,精神上真的是有異常了!



這種人還'曾自吹說有人跪下請牠辦事.......*^*&^$%

可惡到可憐了!
可憐到有多丟醜而不自知!
2012-01-29 6:35 am
只稱亂,太客氣了,簡直就是亂七八糟!且還糟糕的很!
2012-01-28 3:54 pm
各位前輩 不好意思 請容本人說一下意見

相識是一種緣 意見不同更是一種緣 如是惡緣也有善了的一天

在不同之領域中各自發揮利益無數的網友 不是我們的初衷嗎?

都是性情中人才會意見分歧 新的一年請回歸原點吧!

是朋友初見面的場景不一定是美好的 所謂不打不相識

本人向各位說聲對不起 不該提出此種題目

已把介紹欄對知識團的負面評價刪除....如不嫌棄歡迎與夏之星交流賜教

各位都是知識+優秀的人才 放下歧見互相包容才是網友之福 祝福 平安
2012-01-26 2:43 pm
這篇的故事要重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112415295

2012-01-26 06:50:22 補充:
再重複說一次:


看到一個很哀怨的爛人,老是貼一些爛意見,多到實在有夠爛了!


爛人的爛回答與爛意見,實在有夠爛了.

被霸凌了?很可憐嗎?

不必說是可憐之人, 是應說還真有其可惡之處!

牠不去喇那麼多的敵賽, 別人怎會用公糞(憤)潑牠?

2012-01-29 19:08:47 補充:
這個菁我應該是聽不懂國語,我早說過了:

『你喇了那麼多的敵賽,自然會被大家用公糞潑你』

自找的,活該!怪不了別人!
2012-01-21 12:43 am
「知識+」的等級,不管算不算是一種榮譽
但總的來說,還是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提供錯誤的訊息,可能對於發問人造成極大的影響

頂著專家、大師、知識長的頭銜
偶有小錯在所難免,但常常提供的答案卻漏洞百出,只是留人笑柄而已

灌票行為層出不窮,若無法放寬心,真的會氣死人
個人建議,若真的很在意灌票問題,那就自己避免去回答會被灌票的發問
如何判斷是否會被灌票?
遇到參考資料欄寫上「知識團名稱」或「自己名稱」的回答
就可能要稍稍注意,可再點回答者名稱,看一下他回答問題的票選情況
若得票數都超過一、二十票,那大概就八九不離十了
實在搞不懂,為什麼參考資料要寫知識團或自己的名稱
2012-01-17 2:25 am
我倒想知道怎麼定義所謂『道義良心責任』?又由誰來定義?
2012-01-17 1:40 am
在知識+解答需要道義良心責任嗎?.

這種情形看太多了,要不要先檢討自己呢?

有時候你以為別人錯,你自己對。

真是這樣嗎?

在法律的領域,連律師法官都不敢認為自己絕對是對的,否則何來3審制度?那你以為你比法官律師高竿嗎?

知識是用來討論的,誰對誰錯,見仁見智,如果樣樣都是你夏之星對,那司法院長你來當好了!

難道有絕對正確的知識才能參與討論嗎?

那知識關版算了!

屁!??

2012-01-16 23:41:54 補充:
在知識+解答,道義良心責任,是凸顯自己的格調,做善事也!

說的好!

一個有格調的人,純粹只是抱持做善事的心態來回答問題。對於任何批評也是有則改之,無則勉之。心胸寬大,不計毀譽。

所以,


而回答問題,是要謹慎,重要的是要讓看回答的人,不去節外生枝 ....
但舉一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08090808816

<這就是讓位大師封筆的原因>

這位大師封筆也好,讓他回去想想沙灘之上說的格調,一點批評都受不了了封筆???????我從來就ㄎㄅㄑ這樣的大師。

2012-01-16 23:42:04 補充:
但且「心無罣礙」吧..

這句話也不錯,怕灌票部隊就不要回答,要回答就要心無罣礙,這才是真大師。

所以,所有大師都可以滾蛋了,留下沙灘之下就夠了!

電腦團的例外。

2012-01-17 08:08:57 補充:
夏之星看了你的說法我也深表同感,畢竟我也曾被這種亂選最佳解答的發問者氣得很。畢竟我們都是凡人。


◎看到 龍類 的回答讓我笑了好久 真率性的言論
怕灌票就不要回答 回答就要無礙 其實一個人每當完成一件解答 都希望是最佳解答
是胡亂瞎掰才會無礙吧

這段話我很讚同。胡亂瞎掰才會無礙,對你的批評我想是有點過分了!恩恩!不要介意喔!
2012-01-16 10:49 pm
依照補述那就是所謂的收養問題了,1076-1本有賦予法院可以依職權就個別情形予以判決,只是這是特例,就樓主所補述者而言,生父不同意,那生母a配偶自然可以主張說法院應該判決准予收養並提出理由及證據,這樣也沒有不對。

樓主不必生氣,更鬼扯的狀況都有,樓主不要失望,隨人亂講話的造業各自擔,對得起自己就好,而倘若發問者本身更是不就解答或意見來加以求證,那就更怪不得人了。

2012-01-17 09:29:30 補充:
心無罣礙,至少知道自己的回應有所本,不是亂講不會害人,小的認為阿捏就夠了,飲食男女裡頭郎雄的一段話讓我印象深刻,他說到廚子燒菜,就是廚房裡頭的事情,菜燒好了,上了桌,就是客人的事情。

這話很好玩,至少廚子在燒菜時沒有在廚房亂搞,這道菜對得起自己。那客人怎麼吃,就不是廚子管的著啦。

--
不過,被魚刺噎到,拜託不要告廚子XDD
2012-01-16 10:25 pm
「要領養小孩是絕對需生父母的同意才可領養」
卻有人回答:
法官會依情形評估看是否判給你領養
領養是2種不同的法律事實耶
其內容包刮認領、收養。這只牽扯到婚生與非婚生的概念
就拿收養來說,民法1079條之一也有明文規定
法院為未成年子女之認可時,應以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假設父母死亡呢?又還需要他同意嘛?
民法1076條之2,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
再來,1076條之1也有父母不能行使同意權的例外
父母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其他顯然不利子女施情事而拒絕同意。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不能為意思表示。
都是例外,所以那個仁也是有道德良知,不是亂回答的好嘛?
2012-01-16 9:29 pm
+1

我是新帳號重開

之前還碰到來亂的

最受不了的就是我很認真回答

結果發問者選一個廣告文..............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19: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116000016KK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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