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賣樓簽臨時合約可否撻定?

2012-01-12 8:00 am
國內賣樓跟人私下簽了臨時買賣合約, 但之後有中介介紹有買家更高價買同一單位, 可否撻釘賠雙倍與中介買家簽約?


回答 (2)

2012-01-16 6:52 pm
✔ 最佳答案
這個問題視乎你臨時買賣合約內的條款。定金的作用就是為了保障雙方如其中一方不履行合約時,對守約方的補償。你作為賣家晦約,買家除了按合同法規定要求你雙倍退還定金外,還可以按臨時買賣合約內的條款向你問責。至於你同時為一標的(樓宇)簽署兩份合約,會被視為作出虛假聲明或陳述,要負上民事責任,其中較後簽的一份會被宣告無效,你要向買方賠償。現階段你先看清楚第一份合約,然后找買家商討賠定並簽字証明取消第一份合約。
2012-01-17 5:15 am
第一買家之合約是私下協定,手寫文件,沒有什麼附帶條件, 只寫明違約賠雙。請問他還有權令後者合約無效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27: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112000051KK0000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