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丙之遺屬中何人得以請求保險給付?
如果是商業保險,看是誰寫在受益人,就是誰領,沒有的話,丙的"遺屬"(不是遺"囑"啦),請依照民法1138之繼承順序處理。
丙自己的車子,如果有投保產險的責任險(比如附加駕駛人傷害險),請依照死亡受益人為何人來申請。
如果是要問強制汽車責任險的話: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丙的遺屬,得請求權人順序如下(丙為受害人,所以是向乙的強責險之A公司求償):
(一) 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 祖父母。
(三) 孫子女。
(四) 兄弟姐妹。
同順序有數人者,平分之。這個和民法1138的繼承順序是不一樣的。
(2)A公司以乙故意行為拒絕理賠是否有理?
無理。因為受害人是丙,不是乙。並不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所規定的兩種受害人不賠之行為 。所以A公司仍須賠償。
而乙其實並非故意行為而已,是已經達到犯罪行為(刑法185-3公共危險罪),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A公司賠償給丙的得請求權人以後,A公司再行使代位求償權向乙索賠。
(3)丙之遺屬可否請求A公司等理賠跑車?
不可以。依照強制汽車保險法第27條,理賠項目如下: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殘廢給付。
三、死亡給付。
汽車受損不在賠償範圍裏面。
(4)A公司如賠償後可否代位丙對乙求償?
請參考第(2)的解答。
你這些問題,保險法找不到,因為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裡面的規定。
2012-01-12 22:05:51 補充:
謝謝支持。
不過還是比較希望你雞蛋裡面挑骨頭。
冒煙胡說慣了,你答的會比較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