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都說操練靈說得很多,但究竟如何操練靈?
此外,就如同操練身體的各部分(手臂,腿,腰...等),操練靈是否有其方法?
而操練得是哪部分?
我想也許需要提一些假設性的觀點。但在此之前,先提一下共同的認知。 1.神的兒子今成了賜生命的靈,進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有生命。 林前15:45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羅 8:11 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2.這個"靈",和"生命"是會動的,或說是活動的。 4:11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使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這必死的肉身上顯明出來。 4:12這樣,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
上面末兩節經節是林後。(原本是想用羅馬書中罪和死的律VS生命之靈的律,來証明靈是活動的靈。) 綜合這兩點得知三項東西,第一,靈。第二,生命。第三,活動。接下來就是說到嬰孩和操練。 林前 3:1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能當作屬肉的,當作在基督裏的嬰孩。 來 5:13 凡只能享用奶的,對公義的話都是沒有經驗的,因為他是嬰孩; 提前 4:8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 來 5:14 只有長成的人,纔能喫乾糧,他們的官能因習用而受了操練,就能分辨好壞了。 來 12:11 一切的管教,當時固然不覺得喜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給那藉此受過操練的人,結出平安的義果
綜合這五點,靈,生命,活動,嬰孩,和操練。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靈是生命,有動力,但剛進到我們裡面時,就像嬰孩,還需要操練。特別是希伯來五章14節,長成的人,是因為"官能"受了操練。 靈也可以算做一個器官(接觸神的器官),為此,這是需要操練的。 並且事實上,聖經得教導不只有"操練",還有"完全"。 因此,若說操練靈,並沒有錯誤。
但是,若是過分強調操練靈是操練恩賜,那就是極危險的觀點。操練靈不代表操練所謂的"恩賜"。 照著我的認知,靈有分三部分(我所接受的教導),良心,直覺,和交通。而操練靈就是操練這三部分。良心是可以常常操練的,特別是小事上,例如說話,和行為。良心,是與神交通的窗口,不夠清潔,就無法有仔細的交通。而交通,則是藉由禱告,和與聖徒們的交通,當我們有"交"有"通"時,就算是操練了。而交通實際給我的感覺,就像是血液循環的新成代謝一樣,將神新鮮的養分帶給我,而將我老舊的人(成分)帶走。當我什麼時候覺得新鮮有活力時,就是有操練到交通這一環。
最後就是直覺,直覺簡單的說就是從神來的感覺。就像是大腦藉由神經傳達命令一樣,事單向的;直覺所有的內容就是權柄與服從。這個操練是需要抓住機會的,不像良心可以隨時操練,和交通只要抓時間就可以操練。而聖經中所有的得勝者,都是絕對服從的人。特別是被提的,例如七個執事裡的菲利。操練靈不等於操練恩賜。因為操練靈是針對對神的感覺,而恩賜是彰顯於外的功用,這兩者是絕對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