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誤會竊盜罪 等傳票 我該怎抹跟檢察官講

2012-01-03 3:51 pm
網友們~~~

請幫我給點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一位熱愛機車改裝品的愛好者

平時就習慣去停車場觀看一些機車

有一次心情不好 只好跟公司請假

之後四處晃晃

我到了一間停車場

我停下車

四處欣賞

結果我看光陽的VJR110

他的前方機車殼沒有蓋好 我又怕強壓會把它弄壞

我想說把它蓋好做好事離開

我因為沒上班的關西

身上習慣帶螺絲起子

我從口袋拿出螺絲起子

鬆開機車殼~~

這時有一顆螺絲掉下去

我努力想撿回 所以才殼裡摸壓摸

但還沒有撿回 重點來了

正當我要把它蓋回時

我發現 我不會...

我裝了裝 我只好把他放在地上連同螺絲

慌張的離開

一個月後警方找上我

要我到案說明

但可怕的是

他燈泡既然不見了....

我根本不知道是怎抹回是

我好怕我就這樣被誤會

我今年才剛滿18 我不知該怎抹半

我也很後悔我坐了這些事

請妳們幫幫我=((
更新1:

我是怕強壓會壞掉 所以才用起子鬆開螺絲的 檢察官會不會找不到人就抓我當替死鬼 我好害怕... 我該怎抹半

更新2:

謝謝大家!!! 我沒有前科 只是我家人整天為我的是而擔心 我也不知道該怎抹半 我會好好解釋的

更新3:

我沒有前科 但我已經作了筆錄 我在等傳票 如果我承認了 緩刑機率大媽!? 我才18真的不想...

更新4:

我想多替他寫封和解跟一時錯的悔過書 我該怎抹開頭呢 希望妳們一起幫我想 拜託

更新5:

誰會相信我呢... 反正大家也都這抹想 我現在只要能夠把事情降到最小就夠了

回答 (8)

2012-01-04 4:23 pm
✔ 最佳答案
理由道是很會講嘛!你的供詞可信度是零。
如果你還是不相信,就照你所說的這樣,向檢
察官解釋,百分之九十是會被起訴。
沒有什麼誤會不誤會的問題,你沒事去亂折別
人的東西,解釋說是好心?這麼剛好又隨身帶
螺絲起子?
先去讀一讀「格林童話」吧。

2012-01-04 08:23:29 補充:
要我們幫你?可以啊!但從你所說的,都只是看到你在硬拗?
我想,你不用解釋了!要早一點脫身的最好辦法,就是認罪。
首先,從你那了不起的良善本意,好心的幫人家修車,又這麼巧,身邊又
有螺絲起子?以修理機車的技術,至少要準備二至三支不同的螺絲起子才
能修車。從客觀的認知,就符合竊盜罪的要件,反正是未遂,怕什麼?還
有,你是騎乘機車去欣賞車子,還是走路去的啊?如果是騎機車的,你至
少也要先把車停好,再去欣賞是吧?既然如此,心腸還好到會帶螺絲起子
去幫忙拆?你覺得,檢察官會相信你?講坦白一點,剛好有螺絲起子、剛
好有其他的事情可以這麼順利?這些剛好論,充其量只不過是事先寫好的
劇本,照章演出罷了!什麼事情都沒有那麼剛好,就偏偏犯罪的時候,這
麼巧,有帶螺絲起子?
  沒有什麼誤會不誤會,在客觀上就會被認定竊盜未遂。你如果要早一
點脫身,就是與被害者和解,並賠償給人家,如果你不願意,還要硬拗你
那了不起的良善本意,那你也不用問了!因為到最後的結果就是起訴判刑
。喜歡欣賞車是你的自由,但你未經許可,隨便拆車,就算沒有竊盜,也
會有毀損的問題。

  認了罪,或許還可以力拼緩起訴,緩起訴其間過後,沒有再犯任何罪
,就當作你沒有犯罪。如果你還是要極力解釋你那了不起的良善本意,那
換來的只是比同等級被告還要重的刑期。

  信我者,得脫身,不信者,入監獄。就看你的決定。

2012-01-04 08:31:29 補充:
哈哈!袁大大解釋的好有道理。
那,可以請樓上大大順便幫板主解釋,他的心怎麼這麼善良呢?
每次我的車子壞掉都要打電話去叫機車店的師父來,有時還叫不
來呢。
  然後到最後,好心被雷吻,沒有獲得感謝還被人家告。

2012-01-04 08:35:24 補充:
因為板主好可憐喔!滿十八,可是沒有前科耶!還請袁大幫他想一下
如何解套的說詞囉。

2012-01-04 11:01:41 補充:
哈哈!上次還有一個更好笑,他說,他有夢遊症,然後,夢遊發
作之後,就去偷星巴克,而且非常厲害,還可以偷不同家的星巴
克。到最後被抓到,還不是一樣被起訴。

2012-01-05 08:14:48 補充:
真的悔意的話,就是積極與被害者和解、賠償人家損失之後,
出庭時態度好一點,想辦法在檢察官那邊就擋下來,拼個緩起訴
。你如果要知道緩起訴和緩刑的差別,自己去查知識搜尋。
緩起訴和緩刑,當然就是緩起訴最棒。所以你自己想一想吧。
總之,信我者得脫身,不信者入監獄

2012-01-05 12:11:18 補充:
替他和解?你要替誰和解?犯錯的是你還是另有其人?
你可以詳述一下嗎?

2012-01-08 10:05:19 補充:
是沒錯,如果真的就是,人那麼好,會去插手管別人的事務,
還會牽涉民事的無因管理,有功無賞,打破還要賠,除非是急
迫的情事時,才會免賠。
2014-07-23 1:58 a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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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7 4:25 pm
我剛剛看了文章,還真的以為是版大好心呢
隨身攜帶螺絲起子,我會覺得為什不能隨身攜帶?

像我的為人常常會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但做的時候沒有想到要避嫌
例如看見別人車鑰匙還插在車上而四周已是三更半夜沒有人,
會想拔下來送到警察局...

所以如果是我被懷疑的話,我可能會用直接的說法去坦白直說,
說真的,是否存心不良好像很難從行動去證實?
以後我得學習不要雞婆...
2012-01-04 7:22 pm
刑法第320條第一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 竊盜罪者係對於他人持有之財物 以和平秘密之手段而歸於自己或第三人持有之行為第一 構成要件--- 1. 客體為他人持有之動產 若是取回自己之物 要難科以本罪 最多只能論以304條強制罪 若是自然物 遺失物 無主物 人身 屍體等非本罪之客體 不動產另有竊佔罪處罰之 2. 須竊取行為係趁人不知而秘密移置動產 不能有公然和非和平手段 否則成立強盜或強奪罪 3. 須已實施著手行為----上訴人在某處住宅之鐵門外探望,正擬入內行竊,即被巡捕查獲,是被獲時尚未著手於竊盜之犯罪行為,自難謂係竊盜未遂!

版大請問至警局承作筆錄?

有問題可點選匿稱來信發問或電洽討論既可

2012-01-06 07:29:33 補充:
找律師解套才能有效處理到問題將刑事責任降至最低點!
參考: 事務所執業經驗
2012-01-04 6:31 am
大家不要緊張,我本身呢,是一個汽車維修員。

這個螺絲起子呢,是我用來上螺絲用的,很合理吧?

(又從身上掉出一把錘子)

正如我剛才所說,我身為一個汽車維修員,有個錘子在身邊,也很合邏輯。
2012-01-03 8:29 pm
看起來 您的解釋沒有什麼說服力

您應該想想 勇於認錯可能會得到好一點的結果

2012-01-03 8:12 pm
隨身攜帶螺絲起子...這個實在是蠻詭異的,你隨身攜帶螺絲起子幹麻?檢察官問你時你要怎麼回答?(OS:我是個汽車維修工...)

依照敘述很有可能會以竊盜未遂來論處。

2012-01-04 09:59:17 補充:
小的有強迫症,看到螺絲沒有鎖好心理頭就會很難過所以隨身攜帶螺絲起子以便路見不平就趕緊......
2012-01-03 4:54 pm
還是據實以告檢察官 既然警察找上你 表示他們有看到你的身影 可能是由監視器上看到 所以不用怕 既然如此 就可以看出有沒有拆燈泡這個動作 不過你要跟檢察官說明一件事 就是你為何沒事身上會帶螺絲起子 這是問題的重心 如果答不出 或是答的不合乎常理 你就有竊盜的嫌疑 懂嗎 不過也不要太擔心 因為偷竊一個燈泡的罪不會重 而且沒有前科的話 可能會易科罰金或緩刑 注意在庭上的態度 不要惹毛檢察官 只要把事實真相說清楚講明白就可以了 是警察小案大辦了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42: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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