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我給點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一位熱愛機車改裝品的愛好者
平時就習慣去停車場觀看一些機車
有一次心情不好 只好跟公司請假
之後四處晃晃
我到了一間停車場
我停下車
四處欣賞
結果我看光陽的VJR110
他的前方機車殼沒有蓋好 我又怕強壓會把它弄壞
我想說把它蓋好做好事離開
我因為沒上班的關西
身上習慣帶螺絲起子
我從口袋拿出螺絲起子
鬆開機車殼~~
這時有一顆螺絲掉下去
我努力想撿回 所以才殼裡摸壓摸
但還沒有撿回 重點來了
正當我要把它蓋回時
我發現 我不會...
我裝了裝 我只好把他放在地上連同螺絲
慌張的離開
一個月後警方找上我
要我到案說明
但可怕的是
他燈泡既然不見了....
我根本不知道是怎抹回是
我好怕我就這樣被誤會
我今年才剛滿18 我不知該怎抹半
我也很後悔我坐了這些事
請妳們幫幫我=((
更新1:
我是怕強壓會壞掉 所以才用起子鬆開螺絲的 檢察官會不會找不到人就抓我當替死鬼 我好害怕... 我該怎抹半
更新2:
謝謝大家!!! 我沒有前科 只是我家人整天為我的是而擔心 我也不知道該怎抹半 我會好好解釋的
更新3:
我沒有前科 但我已經作了筆錄 我在等傳票 如果我承認了 緩刑機率大媽!? 我才18真的不想...
更新4:
我想多替他寫封和解跟一時錯的悔過書 我該怎抹開頭呢 希望妳們一起幫我想 拜託
更新5:
誰會相信我呢... 反正大家也都這抹想 我現在只要能夠把事情降到最小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