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板大你好:
一、對方保險公司與你無關。
(一)要求給付,必須要有債之關係存在。
(二)對方撞你的車,係符合民法184條之侵權行為。
(三)你與對方的保險公司,並無任何關係存在,就算你知道,他們也不會更不用理你,所你,你的作法並沒有用。
二、建議你:
(一)若有投保車體險時:
1、你可以要求你的保險公司修復你的車子。
2、條完後,保險公司會代你的位,向對方要錢。
(二)若無投保車體險時:
1、你可以自行修車,將所有、照片單據留下,以便日後向對方求償。
三、結論:
(一)處理民事糾紛,本來就須要有專業能力,才能得到最快速的答案。
(二)以本案而言,若你有業務員,你應該可以請求協助,不知為何你還要上網問,是你的業務不理你,或是專業能力不夠,請你在明年續保時,一併考量,這種事遇到時,無人協助真的麻煩。
(三)歡迎討論,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