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我在9月中旬出了一場車禍 鎖骨 骨折
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你的其他保險 ,學團勞商對方對我不聞不問
先療傷
對方關心你你就不跟他拿錢 ? 叫他賠償 ?
不管是否關心你都要賠錢,賠多少還得看你 KIMOCHI ,那看你做啥 ? 後來我去申請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當事人(一) 上面寫 初步研判肇事原因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當事人(二) 未注意前車狀況我是當是人二這樣是誰比較不對?
對方主因,你次因
你有責任,對方有損失你要陪
你有責任,對方可以要求少賠
但是也未必對方主因,你就一定有利,要看雙方損失
問題二還有 我的工作是游泳教練 車禍到現在3個月了 我只要一提重物鎖骨 部位就會痛
建議你療養半年到一年
療養期間,保險理賠 + 儲蓄,熬多久算多久
更不要說要下水去示範動作 醫生說骨頭要全好 大概要半年
因為自己的因素
導致鎖骨又裂開 ( 骨折 ) ,對方未必需要陪
只是我的工作沒有勞健保 又是領現金的 老闆是說可以幫我開張新資證明 那這樣我可以跟他要求新資賠償嗎?
怕對方有意見
通常大多勞保投保薪資、薪轉證明 ( 存摺 )、報稅資料
所以你的情況
有可能用基本薪資 17880 計算
=
人脈夠廣
找行政文書工作,不用出力的
加減謀取薪資,熬多久算多久
現階段先申請對方強制險
有機會先申請 2 萬到 6 萬
要看你的療程
=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可以跟雇主請求民事賠償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31=
用極端的不太正確的舉例肇事主因,骨折,出院療養 6 個月到 1 年
肇事次因,輕微擦傷,門診 10 次內
肇事主因,法拉利,車損, 折舊後仍然高達 50 萬
肇事次因,骨折,在家療養 6 個月,可以求償 30 萬
你覺得肇事主因比較有利 ?
還是肇事次因比較有利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2012-01-01 20:41:18 補充:
補充
1
誰撞你你找誰
2
2 次手術,復健,其他
詳談確認
3
第三人責任險參考一下
=
你有責任,對方可以求償
你有責任,對方可以少賠
=
參考: 我是無良的保險業務員。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