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侵,非常恨對方,卻不知怎麼辦

2011-12-28 8:40 pm
幾個月前,透過一個朋友介紹,認識了一位職業軍人,我們互有好感。
但在一次的邀約,和他進汽車旅館,他卻對我上下其手,甚至用手指性侵我,我極力反抗。正當他想要用性器官侵入時,我問了他:「你會娶我嗎?」,他才罷手。
事後,他不僅不承認,還認為我是有意圖地引誘他。對於如此可惡至極的人,我不甘心就此被欺負。加上他是職業軍人,一想到我納的稅是他的薪水,就更痛恨他了,國家竟有這樣的軍人
真的就如他所講的,離開了現場沒有証據了,拿他沒辦法了嗎?
現在的我,整個生活都很亂,一想到他就好想死,我該找誰求救?
更新1:

→袁崇煥、哇阿災 一開始是說好只喝酒聊天,當然也知道他是另有目的,一時苦悶的我也只想找人聊聊天、訴訴苦而已。他有他的目的,我也能有我自己的選擇和堅持,就算知道他的目的,難道我不能說不要嗎?說明我的意願後,他能硬來嗎?誰規定和男人進汽車旅館就該和他發生關係,有一定的流程嗎?你們講得好像那些被強暴的人,都是他們自己引誘人去犯罪一樣,你們和他的心態是一樣的… 試問,當你們的納稅錢是給這種爛人當薪水,每當你要繳稅時,你甘心嗎…

更新2:

一定要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請大家幫幫忙

更新3:

有好感不等於會做愛,去汽車旅館不一定就得上床,難道社會的公平正義是這樣的嗎?

更新4:

袁崇煥,相信你應該去汽車旅館拉了不少屎,吃了不少海鮮,希望你關心的人是沒人會到汽車旅館陪別人做這樣的事,祝福你

回答 (12)

2016-03-07 8: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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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1 7:49 pm
男女雙方和和氣氣攜手走進汽車旅館,事後男女發生關係,誰會認為女方是遭強暴?

性侵害犯罪具有高度的隱密性,通常都只有雙方當事人知悉當時情況,你要如何舉證你是遭到強暴,而非自己自願?

好好的想想吧,認真說起來,會發生這種事情,女方自己也有過錯
2012-01-06 9:55 pm
妳的當務之急是:趕緊向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婦女團體求助,這些團體都有律師團做為後盾(提供法律諮詢),你可以走法律途徑來徹底解決此事;另外妳的身心已經很明顯遭到重創,最好能找心理醫師或婦女團體進行心理諮商(諮商費收據應保留,以便求償有據);同時尋求警方協助,才能阻止親密照或露點照的流通;假使已經交付金錢給對方,應該調閱提款與匯款紀錄或影印鈔票為証。




2012-01-06 13:57:48 補充:
如果妳有懷孕的話,建議妳服藥墮胎並保留『檢體』看對方敢不敢做DNA比對。
2012-01-06 9:02 pm
您有守護神幫助您  讓您在智慧說出關鍵字讓他就打住沒下一步
您要是因為某人而受傷是讓愛您的人更心痛  忘掉這些吧  因這次讓您成長很多  因為有份愛所以沒傷害您 所以往好的回憶想 您是否想想您應該會保護自己所以在愛情裡您沒昏迷而結婚  新的一年請您迎接幸福的一年  平安幸福快樂在您手上 您臉轉向陽光的一邊  您跟幸福走
祝  新年一切順心
2011-12-29 2:11 pm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是違反意願而性交就符合該條文的要件,也就犯強制性交罪,性交的定義只要是有插入行為就算成立本罪~若無發生性交以上仍構成猥褻的行為!

感到委屈可藉由其它方式來證明還原事件的真實狀況在予報案或提告!

有問題尚未補充的地方歡迎至部落格留言

參考: 事務所執業經驗~
2011-12-29 8:02 am
他的外表特徵

讓大家知道

也讓女生小心
2011-12-29 4:11 am
妳到底是為什麼和他進汽車旅館 ?
今天有女人和男人去 汽車旅館 上下其手 用手指 想要用性器官侵入
(只是妳的用詞比較不好 性愛本來就這樣) 一定會這樣的!!
文中妳有提到 對她有好感 問她會娶妳嗎?
給人的感覺是你"失戀" 才說人家性侵

現在的我,整個生活都很亂,一想到他就好想死

到底是性侵 讓你整個生活都很亂,一想到他就好想死
還是因為他沒有要娶妳讓你整個生活都很亂,一想到他就好想死

如果是性侵 只能說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以後不要傻傻的跟人去汽車旅館
法律是講證據的 這樣的說法很難讓他定罪

如果是因為他沒有要娶妳 也只能看開一點 感情是不能強求的
2011-12-29 3:17 am
和他進汽車旅館是去上廁所嗎

2011-12-31 12:49:37 補充:
城仲模和王美心進汽車旅館是去上廁所

2012-01-03 00:31:06 補充:
陳定中在29日晚間獨自與一位面貌佼好的長腿辣妹在北市公館的某咖啡廳約會,彼此互動親密如同情侶般,之後還帶辣妹到位於南京東路的「四季飯店」開房間,時間長達4個小時。

當陳定中聽到他被拍到與長腿辣妹約會時,立刻以「我在忙」將電話掛斷,但之後再詢問他的理由時,則趕緊表示只是「開房間吃海鮮」,而且還有其他朋友,至於為什麼要特地到飯店的房間?陳定中則回應外面太熱,所以請服務人員送到房間裡吃。陳定中還說「你儘量報導沒關係,這是很正常的事啊。」記者心想﹕吃海鮮﹖該不會是吃剛出水的鮑魚吧﹖

2006/10/02 11:36 記者:tvbs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2012-01-06 12:31:49 補充:
已婚的蘇經理透過網站上某知名交友平台,結識一位女粉知己小宣,在感情漸增的情形之下,磨擦出愛的火苗,雙方的感情就連其他的網友小珍都知道,於民國95年6月某日間,網友起鬨要約一並前往KTV唱歌飲酒作樂,在酒精作崇之下大家開始玩一些比較開放的遊戲,如真心話大冒險、國王遊戲、夾洋蔥等…事後蘇經理與小宣彼此表達雙方的感覺,兩人漫步於霓虹閃爍的雨中,親密過程就如同電視劇一樣。次日,兩人一同離開汽車旅館,在從客房走出及等待電梯時,雙方親密動作也被汽車旅館的清潔小姐看見。過了段時日,兩人因種種問題出現裂縫,致始小宣對蘇提出性侵害告訴。

2012-01-08 12:31:42 補充:
蘇經理被女友告性侵害,在諸多證據皆不利他的情況下,極有可能敗訴。關鍵放在兩人案發前後的人際互動上,共歸納出幾個關鍵點:
一、被害人飲酒之後精神狀況良好
  依案發當時證人之證言指出,小宣在去汽車旅館之前,曾用被告的手機與其他網友小貞通過電話,小宣在通話內容中表示自己沒有喝醉,故顯精神狀態屬正常,尚未達到心神喪失、精神耗弱等。另值班之證人表示雙方從旅館房間出來時,有說有笑並站在電梯旁觀看風景,衡諸常情,一般人如有被性侵之情形,被害人通常身心俱創,遑論一同談天看風景,顯然有違常情。

2012-01-09 18:22:14 補充:
二、小宣被侵害後與蘇互動良好
  按一般常理而言,如果小宣被侵害後,還可以與被告多次以MSN相互聯絡,內容有表示想念被告,並且談論他只可以有未婚妻與小宣,不可以再找其他女人,同時表示可以試婚之意思,另電話內容中,被告有表示願意負責及照顧小宣一輩子,可見雙方之間關係應屬於男女朋友,所發生的性關係應可推論為合意性。

  綜觀上述,告訴人所呈述之證詞多有瑕疵,無法成為有效證詞,此外,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蘇對小宣之性行為有強制之嫌,認定被告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2012-01-10 18:39:43 補充:
去汽車旅館不一定就得上床可能是去上廁所

2012-01-11 12:40:42 補充:
去汽車旅館不一定就得上床可能是去吃海鮮

2012-01-14 00:10:16 補充:
去汽車旅館不一定就得上床可能是去接受選民陳情

王世堅偕23歲前助理上賓館? 他表示「有原因、有目的」

被爆和前助理上賓館,王世堅高聲喊冤,只是面對外界質疑,卻始終沒有合理回應。再三強調,爆料的人早在汽車旅館等,可是王世堅和前助理一到,就自己開了215號VIP房,3個小時內,沒有離開,讓人質疑,如果只是為了還錢和談事情,何必大費周章,開兩間房間?

王世堅和何姓女助理,待在房裡3個小時,才又一同離去,這麼巧!這一家汽車旅館,休息的計價時間,剛剛好就是3個小時!
是巧合?還是充分利用時間?拚命解釋,單純談事情,但為什麼現場床單凌亂,枕頭相疊?王世堅始終刻意迴避不回應。

2012-01-16 19:12:17 補充:
去汽車旅館跳高空彈跳就有難度了

2012-01-18 17:38:44 補充:
車震女 控性侵 抽「事後菸」露餡
男邂逅豔遇卻挨告 法官認定你情我願
2012年 01月18日
【潘岳、游芳男╱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名貨車司機邂逅和男友吵架、心情鬱悶的女子,兩人一起開車兜風散心,進而車震,搞一夜情,豔福不淺。不料事後女子翻臉,報警指控司機性侵,被檢方起訴。

轎車內性侵有難度
法官認為,陳女供稱遭賴男強脫褲三次,陳女反抗無效,但經採驗陳女指甲內並無賴男皮屑反應;加上陳女事後未逃離或向附近住家求援,還向男方要菸抽「事後菸」,都不符被性侵常理,因此認定陳女是自願和賴男發生性關係,判賴無罪。

2012-01-22 14:11:30 補充:
偕已婚前立委開房間 女判6月
中央社 – 2012年1月20日 下午9:32(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0日電)周姓女子被控與前立委李顯榮上汽車旅館偷歡,遭李妻控告妨害家庭,法院審理時周女否認犯罪,辯稱是到旅館上廁所;板橋地院今天依妨害家庭罪,判她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2011-12-29 1:56 am
建議不要搞一些.......有的沒的....萬一到時又被告..仙人跳.詐騙等等.....
2011-12-29 12:42 am
2011-12-29 12:04 am
除非 設術 挖坑給他跳
2011-12-28 9:55 pm
建議你可以利用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
先聽聽專業的意見
再處理比較好
有一個網站www.law11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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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熱心的律師免費做法律諮詢服務
可以去試試看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44: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228000016KK0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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