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一次的邀約,和他進汽車旅館,他卻對我上下其手,甚至用手指性侵我,我極力反抗。正當他想要用性器官侵入時,我問了他:「你會娶我嗎?」,他才罷手。
事後,他不僅不承認,還認為我是有意圖地引誘他。對於如此可惡至極的人,我不甘心就此被欺負。加上他是職業軍人,一想到我納的稅是他的薪水,就更痛恨他了,國家竟有這樣的軍人
真的就如他所講的,離開了現場沒有証據了,拿他沒辦法了嗎?
現在的我,整個生活都很亂,一想到他就好想死,我該找誰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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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哇阿災 一開始是說好只喝酒聊天,當然也知道他是另有目的,一時苦悶的我也只想找人聊聊天、訴訴苦而已。他有他的目的,我也能有我自己的選擇和堅持,就算知道他的目的,難道我不能說不要嗎?說明我的意願後,他能硬來嗎?誰規定和男人進汽車旅館就該和他發生關係,有一定的流程嗎?你們講得好像那些被強暴的人,都是他們自己引誘人去犯罪一樣,你們和他的心態是一樣的… 試問,當你們的納稅錢是給這種爛人當薪水,每當你要繳稅時,你甘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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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請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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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感不等於會做愛,去汽車旅館不一定就得上床,難道社會的公平正義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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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相信你應該去汽車旅館拉了不少屎,吃了不少海鮮,希望你關心的人是沒人會到汽車旅館陪別人做這樣的事,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