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SADY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在回答問題前奉勸一句,凡有不和名的人要求私下直接聯絡時,請小心考慮清楚!其實何事不能直言而要求他人私下聯絡才能提供意見呢?奇怪?!
1. 佢有冇權問我攞番結婚前還給我的錢, 但我冇證據借過錢給他, 多年來幾千幾千咁比佢, 邊有證據?
答:當然不需要向這無恥的人付出任何款項!別說當時是妳借錢給他而他是還給你,縱使是他送錢給妳對方都無權索回!
首先夫妻間的財產,原本就並不容易去分清,即使是婚前的錢銀轇轕,但熱戀時的財產共通亦是常有而且合理的事!故對方根本無任何理據去向妳追討任何所謂債務!
對方說有保留銀行過數給妳的紀錄,而妳卻因是將現金交給他故你無證據在手而對方有,故妳似乎立於不利的地方,對嗎?其實這全是廢話!
先不算妳借錢給他那一筆,即使對方真保留銀行過數給妳的紀錄,請問這代表甚麼呢?除了證明他於銀行戶口中過數給妳外,又能證明甚麼呢?
他於銀行中過數給妳,可以有很多原因,例如當時你們是夫妻(甚至仍祇是情侶),他自願送錢給妳使用或作家用!他要求妳代辦某些事而過數給妳(如代找卡數,代交費用等)!甚至就是妳如今的實況,是他向妳還借給他的款項!
請妳想想,假設妳按月經銀行交租給業主,難道妳又能單憑銀行過數紀錄去聲稱業主欠妳債嗎?假設妳按月向父母的銀行賬戶存款支付生活費,又能單憑那些紀錄說父母欠妳債嗎?假設你按月經銀行過數交卡數或供樓或分期購物,難道是銀行欠妳債?答案顯而易見,想想便知道不可能吧!
故此單憑過數紀錄絕不等同借錢給妳亦絕非法定證據?他祇是在唬嚇妳罷了!請問妳可有簽下借據,如無那一切欠債之事都免談!對方認為有理據和勝算請他即管去法庭提告!縱使對方真要告也祇是雙方各執一詞,妳直接用在下上述的理由去回答法官就可以了,這些全是合情合法合理的理由,法官必會相信!單憑過數紀錄他絕對無法勝訴,妳大可放心在下敢寫包單!
相反由於妳亦無足夠證據去證明曾借債與他,故基本上妳亦難以向他追討債務!但亦絕無要向他還債之理!
他的目的祇是在欺負對相關情況和法律不熟悉的妳,或是算準你怕麻煩的心態去行事!
2. 我現在非常煩惱和傷心, 一個深愛過的人, 竟然咁對我, 又向我追討金錢, 我現在可以點做, 因為我已經比佢呃曬的錢, 佢話問我屋企人還, 如果唔係騷擾我屋企人?
答:請 SADY 網友妳先冷靜下來,傷心於事無補!現在妳先要認清楚自己的處境和解決問題!
第一他聲稱要妳還債,首先要有證據,如有妳親筆簽署的借據等!如無,則縱使真有欠債一事他都無法律理據去追討!妳無需理會他的追索!
第二即使真有妳欠他債一事,妳未能償還時妳的家人亦絕無代妳還債的義務和責任!祇要妳的家人堅持立場,他絕無任何向他們追討之理由和可能!真遇滋擾便報警可也,因令家人本身絕無欠他分毫(他聲稱妳欠他債跟妳的家人無關)!
第三請問他跟妳的經濟狀況如何?妳提及財產已被他奪取,那對方如今的經濟狀況和資產是否較妳優勝呢?還是妳的財產仍然較他為多呢?
關於上述第三條問題中所涉及的,是你們離婚時要面對的!
贍養費並非他說不給便不給,祇要妳提出贍養費的要求而無法跟對方達成協議,便要交由家事法庭的法官按雙方的實際情況去裁決!
假設法官判定他要向妳支付贍養費而拒付,妳有權將他告上法庭甚至扣押他的資產去償付贍養費!祇要他有工作收入和資產便難逃責任!
但要注意對方亦有權向妳要求贍養費,但除非妳的財產收入皆遠高於他,否則法官一般不會向男方批出領取贍養費的命令!這是在下希望得知你們經濟狀況和收入高低之主因!
而妳們於婚後累積的財產,於離婚時亦會均分!當你們未能達成分產協議時,同樣是交由法官去裁決!故此縱使妳原有財產已轉歸他名下,離婚時同樣有機會爭取回部分!
2011-12-27 21:31:00 補充:
SADY 妳既無簽下借據,那根本完全無需理會對方的所謂欠債!亦請知會家人不要怕麻煩向這人屈服,因他是不會輕易滿足的,如以為花些少錢打發他,恐怕祇會縱容了他的膽子,更纏著你們不放!
請如在下之建議,在離婚時將你要領取贍養費和均分財產之事向法官提出,讓法官去作出裁決吧!祇要法官頒下判令,不到他不從!除非他以後不工作和無任何資產!反正你名下亦無資產,經濟上也無再可以損失的地方了!而更重要的是贍養費縱使對方拒付你收不到,但起碼在法律上已註明是他欠你而非你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