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忙,租新屋結婚,喜事變煩憂

2011-12-26 6:44 pm
我於11月26日租淘大花園一單位$9000元,內裡是較新裝修,準備用作1 月30日新婚用途,怎知道只住了22日,發現洗手間外牆(客廳內牆壁)嚴重有水滲漏,我12月18日至電要求業主找裝修工人到家觀察,工人須要將洗手間沖涼江拆卸修理,之後再裝回,當時我男朋友(他是外國人,會聽廣東話但 不會講)聽到他們說須1星期時間,但業主對我說只須要5天時間,

我們找了有牌照裝修公司看看情況,他們應為業主有心隱瞞牆壁滲漏情況, 因為不會只是短時間滲漏 開始,經我們考慮後決定搬出, 我們要求業主退還2個月按金和我們之前繳付地產之佣金$4500元及搬屋公司費用$1800元. 業主不答應,說如果我們不依據合約住滿1年,按金全數不退還,並要求我們在裝修期間到附近家人家裡沖涼.

請問我應該怎樣做?

可否作以下決定:
1.先遷出上址,不交還上址給予業主但也不繳交租金 ,並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 .
2.暫不遷出上址,也不繳交租金,並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 .

3.不繳交租金,多住2個月才遷出上址.

如果我們不繳交租金, 不交還上址給予業主, 直至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有了結果後才交還上址給予業主,

1. 請問業主有否權利開門入屋嗎?
2.請問業主有否權利 更換門鎖不給我們進入嗎?
3.如果我們不繳交租金,業主會反告我們嗎?

其實以上也不是我們希望的,我們不希望住在滲漏房屋進行婚禮,也只想拿回應有金額,但我們覺得業主有心隱瞞牆壁滲漏情況, 我們只短短20日, 白白失去全數$24300元,

請各位法律界給點意見,幫幫忙


2011-12-26 00:08:20 補充業主工人在牆下角開了一個1呎x1呎大洞,牆身內水巳滲漏至黑色,而並不是磚泥顏色.

回答 (2)

2011-12-27 5:00 am
去你們租屋的地產公司交涉,收你佣金有權利要幚你跟進,曰日去地產舖叫佢幫你追業主點做..........!
2011-12-27 4:45 am
我覺得問題不是很大,你應該同業主商議,要他馬上找人維修,維修其間應該不收租,他們修一個月咪免租一個月囉!
這樣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你不交租,要業主收樓,打官司,浪費時間,人力物力,業主損失租金,地產佣金,租客又要再搵樓,比佣,般屋,打官司,
何必呢!大家一人讓一步咪好囉!
總之和氣大家都得益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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