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忙,租新屋結婚,喜事變煩憂

2011-12-26 8:02 am
我於11月26日租淘大花園一單位$9000元,內裡是較新裝修,準備用作1 月30日新婚用途,怎知道只住了22日,發現洗手間外牆(客廳內牆壁)嚴重有水滲漏,我12月18日至電要求業主找裝修工人到家觀察,工人須要將洗手間沖涼江拆卸修理,之後再裝回,當時我男朋友(他是外國人,會聽廣東話但 不會講)聽到他們說須1星期時間,但業主對我說只須要5天時間,

我們找了有牌照裝修公司看看情況,他們應為業主有心隱瞞牆壁滲漏情況, 因為不會只是短時間滲漏 開始,經我們考慮後決定搬出, 我們要求業主退還2個月按金和我們之前繳付地產之佣金$4500元及搬屋公司費用$1800元. 業主不答應,說如果我們不依據合約住滿1年,按金全數不退還,並要求我們在裝修期間到附近家人家裡沖涼.

請問我應該怎樣做?

可否作以下決定:
1.先遷出上址,不交還上址給予業主但也不繳交租金 ,並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 .
2.暫不遷出上址,也不繳交租金,並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 .

3.不繳交租金,多住2個月才遷出上址.

如果我們不繳交租金, 不交還上址給予業主, 直至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有了結果後才交還上址給予業主,

1. 請問業主有否權利開門入屋嗎?
2.請問業主有否權利 更換門鎖不給我們進入嗎?
3.如果我們不繳交租金,業主僧反告我們嗎?

其實以上也不是我們希望的,我們不希望住在滲漏房屋進行婚禮,也只想拿回應有金額,但我們覺得業主有心隱瞞牆壁滲漏情況, 我們只短短20日, 白白失去全數$24300元,

請各位法律界給點意見,幫幫忙


回答 (5)

2011-12-27 10:23 am
✔ 最佳答案
To be honest, it will be a two-way street eventually:

1. You sue the owner for the damage you mentioned.

2. The owner sue (or counter sue) you for breach of contract.

Before you make any decision (regardless how old is the property), you should determine (with prove of evidence) that:

1. The owner was aware of the condition;

2. The owner misrepresented the condition of the property;

The key is unless you can prove the owner intentionally misrepresented you, otherwise, you have no claim to end the contract (and the owner's claim of breaching the contract will be valid against you).

So here is what you should do:

1. Continue to live in the property

2. Continue rent payment

3. File your case with Small Claims Tribunal for your partial rent (since you live there, you can't ask the whole thing back), your inconvenience (using relative's bathroom), and request the Tribunal to void the contract.

4. Collect necessary evidence and witnesses

In this case, the Small Claims Tribunal should be able to make a determination for you.

And the owner has nothing against you.
2011-12-29 7:18 am
其實好多謝各位網友忠告和意見 ,我們巳再次至電業主,希望能得到共識,而不須要對簿公堂,我們也下降要求,只希望取回按金離開,但業主解釋全不是他的錯,他說他損失太多,包括佣金和日後如沒法租出以上單位等,這樣令我們感覺到他實在是有意隱瞞事故,所以我們決定向小額錢債審裁處進行訴訟,我們暫時不遷出上址,也至電屋宇署來調查,我們也先暫且不繳交租金.
我們不希望這樣的壞業主,就這樣再令其他租客出現問題,日後如果我們敗訴,我們將會交還租金. 
各位網友如有其他意見,希望能直接Email 給我.
在此,我們非常多謝Gary意見,日後訴訟期間,可能我們須要更多意見.
謝謝各位
2011-12-29 4:26 am
無計, 暫時遷往親友家暫住吧, 無必要委屈自己住在一個需要即時維修的單位之中. 至於租金嘛, 一定要交, 不交的話就會被業主反告, 另外, 業主手上有按金, 你欠租業主也可以用按金來抵扣, 對業主來說根本就沒有損失.

至於你在工程其間無法居住在原單位的損失嘛, 如回答網友所言, 可以先收集單據, 然後入稟小額作出追討, 包括要求退回工程期間的租金, 與及那段時間外的額外生活費補償等等, 你都可以要求, 只是批不批就要看老爺的決定了. 小額不能聘律師, 上庭後就是你和業主各自陳述, 然後就看老爺認同那一方的理由了.
2011-12-26 9:24 am
唉, 其實我好同情你的不幸...

但係, 第一, 你租之前係睇過樓, 佢有無心瞞你都好, 只要佢肯維修, 你就無得話走就走. 因為你簽咗租約.

第二, 佣金唔係你一個人俾, 個業主都要俾... 又點可能要個業主賠... 係都鬧個地產啦! 係個地產無幫你問清楚間屋o既情況.

第三, 你唔交租.....咁即係霸屋住....唔係好妥...

其實, 我反而想問.... 都無乜落雨....點解會住住下先睇到滲水?

2011-12-28 00:35:35 補充:
嘩.... 個地產代理真好o野... 一樣咁無恥及不專業... 唔想叫你公開係邊間邊個代理都唔得, 你搬入去一個月都唔夠, 出現呢個問題, 佢唔同你跟, 又唔幫你出聲, 咁邊個幫你? 我認同個業主係想瞞住個單位有問題的地方, 但而家瞞唔到, 要維修, 又累你有損失. 佢介紹個單位俾你, 佢真係些少責任都無!? 咁我真係請你通下水俾大家, 呢位地產代理幾多號, 叫乜名. 以後都唔好俾佢呃.

2011-12-28 00:35:46 補充:
同意另一個答案的講法, 維修期間, 你有乜有關的額外開支, 你真係keep起佢, 同個業主claim番, 佢唔肯俾, 就去小額錢債入紙. 租就一定要交, 當然, 你唔交租, 個業主亦唔可以隨更開你門, 佢都要入紙收樓. 亦唔係一入紙就會立即收到.

不過, 你就快新婚, 呢件事一定會呢令你好難忘! 不過, 結婚o既快樂比其他事都重要, 唔好為呢件事唔開心太耐.
2011-12-26 9:17 am
回答這問題, 有點浪費時間。淘大花園已是數十年的樓齡, 是 “沙士事件” 的源頭, 殘舊和污穢, 不適合人類居住; 基本上, 此建築物, 是應該拆卸和重建。
更何況, 近年來, 香港的發展商, 不斷興建 “豪裝” 大樓, 為什麼有新的不居住? 難道香港人念舊?! 敬老, 先讓老人家居住?!
真奇怪??!!
筆者, 加國公民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6: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226000051KK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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