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開車
===== ============================
Taxi 機車
----------車站-----------小巷口------------------------------------
我開車要左轉進小巷口到飯店停車場
此處為雙黃線但有枕木紋班馬線蓋在雙黃線上(由巷口處延伸至對面)
我打了方向燈 等候對向來車經過時 見前後沒車就左轉
沒想到突然我的左後方竟有台機車要從我左側(逆向)超我的車
時速約60
於是機車騎士撞到我車子左前輪後飛出約五公尺遠
並撞到停在巷口旁紅線處的Taxi(非臨停)
問題來了
保險公司說因為我跨越雙黃線 所以我要負全責
和解條件是我的保險公司賠對方修車、醫藥費一萬多元
連帶被撞的計程車的修車費用也是我的保險公司賠
而我自己車子的損傷完全自行負責
請問:
1-我真的是全責嗎?? 為什麼呢??
我知道我跨越雙黃線不對,但對方真的完全是受害者嗎??
2-計程車停在紅線旁,非臨停,車上無人,無閃警示燈
這樣司機自己都不用負責嗎??
3-那條雙黃線上的班馬線到底是...?這樣到底是否可以轉彎呢?
還是只跟行人有關阿? 我對這樣的路況非常不清楚
更新1:
其實這已過一兩個月了 當時約在警察局和解時 調解委員拿和解書給我簽 我才看到 自行負責這部份 我才開口問業務 他就叫我到旁邊去 跟我解釋 說因為我跨越了雙黃線所以我是負全責 他也說當然我也可以不簽 只是案件必須再經過很多複雜的手續什麼的很麻煩 而且重點是不一定會翻盤 所以意思是他要我不怕麻煩就別簽 想省事 就簽 他最後強調他建議我就這樣和解了事就好 所以我簽了 之後我被很多人罵笨蛋幹嘛要簽 說沒道理我是全責 他逆向又超速 怎麼可能我全責 所以我才想說來問看看... 我有被坑嗎?
更新2:
這路是單車道的阿 而且我己經跨越了雙黃線 他卻還能由我左後方擦撞到我的左前輪 這就能證明他逆向超車了吧?? 大大解說滿詳細 說了很多 辛苦您了 不過我還是想知道 我爽快的簽了和解書 一萬多修車費自己認了 這樣我真的算傻? 不懂計較? 不懂人情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