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Deception(煩請peterchan7708幫忙)

2011-12-25 7:38 am

貿易公司東主與國外客戶一向有生意往來, 但於最後一次收取訂金約港幣30萬後, 因公司財政出現問題而沒有發貨, 更準備將公司清盤及關閉, 但公司尚未開始清盤申請之時, 客戶親臨香港向警方報案, 警方作出拘捕並控以上述罪名, 但獲準保釋候查

在保釋期間, 公司老闆將所收取的訂金全數歸還客戶, 當客戶收到退款後, 向警方徹消投訴, (及後知道原來投訴人表明不欲再來港作供), 貿易公司老闆經過8個月轉擔保期後, 獲發還保釋金, 但警方沒有交待詳細.

問題一
此案件是否就此終結? 在發還保釋金後, 警方會否繼續邀請証人/報案人來港作証? 發還保釋金定義, 是否代表案件已終止調查?

問題二
如過某段時間後, 証人忽然同意來港作供, 會否再作起訴? (就單一事件及並沒有新証據/控罪)

問題三
較早時候見閣下回答網友 :欲取回於警署保釋時所留下的照片及指模記錄.
如現階段按此做法去信警署, 會否對案件有影響? 這些正本資料雖能取回, 但在警方的調查檔案中亦會繼續有存檔, 此舉成效何在?

問題四
貿易公司老闆在保釋首3個月內已全數向報案人歸還貨款, 但及後仍再需5個月時間轉擔保, 在此段時間律政署會有那方面的指引給予警方, 而警方亦會有什麼行動?

問題五
是否所有deception案件, 如報案人/受害人不出庭作供, 都會徹消控罪? 律政署會否在沒有証人下單方面繼續提出檢控?

問題六
如此類型案件報案人/受害人是香港居民, 他們最後不出庭作供, 警方會否向他們作出追究, 他們有否違法?

問題七
就上述內容而言, 如入罪判刑會是如何? (認罪 或 不認罪分別的刑罰)

謝謝Peterchan幫忙, 祝聖誕快樂!

回答 (1)

2011-12-27 8:52 pm
✔ 最佳答案
是否deception,好視乎佢收錢時是否己經諗住執笠. 如果佢收錢時公司財政健全, 收錢後因某d突發問題而要執笠, 就唔算係deception. 但如果佢收錢時根本知道無能力發貨, 咁就有可能係deception. 警方拘捕及控告佢, 唔一定係夠料做佢, 亦唔代表佢有罪. 只不過有人報案, 警方聽落有懷疑, 就可以拘捕佢.(1)理論上, 發還保釋金唔係代表案件已終止調查, 只係現階段無必要再繼續要hold住疑犯. 但實際上, 如果警方仍在調查, 就有必要hold住疑犯, 否則點知佢會走去邊?! 所以通常發還得保釋金, 就可以算係終止調查, 除非警方有新証據, 就可以再拘捕佢. 警方發還保釋金前, 會肯定証人唔肯作証嘅意願, 否則又放又拉, 玩咩! 咁既然佢唔願作証, 警方唔會否繼續邀請証人作証. 事主都唔追究, 搞咁多做乜?! 少做少錯嘛!(2)有可能. 事實上係佢唔肯作証先銷案. 如果佢忽然同意作証, 警方可以再作起訴. 一個例子 - 某人偷咗一本書, 之後過番本書, 只係代表事主無損失, 唔代表某人無偷嘢.(3)既然放得佢, 就可以攞番個人資料. 老實講, 而家所有資料都入哂電腦, 此舉根本無任何意義! 只不過有d人覺得, 有個file係差館唔吉利啫…(4)無乜特別嘅. 可能老闆還款後無向警方表示銷案, 又可能警方游說事主唔好銷案… 拖吓拖吓, 咪搞咁耐囉!(5)唔一定係受害人不出庭作供都會徹消控罪嘅. 簡單例子 - 謀殺! 但在文人案 (eg. deception) 中, 只係涉及錢, 無涉及人命, 就通常主要証人唔願作証, 都唔會告.(6)如果係真有其事, 但受害人不願出庭作供, 警方唔會追究受害人, 受害人亦無違法. 但報假案就當然會追究, 亦係違法.(7)呃人$30萬, 入罪嘅話大約會以2年半至3年做判刑起點. 認罪可減1/3, 即係判18個月至2年.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19: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224000051KK0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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