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府有無對滿洲國實施三不(通商 通郵 通航)政策 若沒有 理

2011-12-22 11:37 pm
國府有無對滿洲國實施三不(通商 通郵 通航)政策 若沒有 理由為何

回答 (1)

2011-12-23 7:54 am
✔ 最佳答案
從以下開列史料來看,國民政府並沒有對滿洲國實施三不政策,根本原因在於滿洲產業與人民和中國本部的關連頗深,且迫於日本的外交壓力,因此在經濟與外交雙重因素下,國民政府並沒有對滿洲國實行三不政策,而是代以變通的方式進行三通(在不承認滿洲國存在的前題下,同意兩地有限的通郵、通商與通航)。

一、孔祥熙電蔣中正華北聯航問題國防會議議決中日合辦限商業性質等原則
樂山蔣委員長鈞鑒:
啜密。今日院議按朱部長提出華北聯航問題,報告日方要求中滿合辦甚為堅絕,查此事現已超過塘沽協定申合事項,原議允否關係國家前途甚鉅,設不速謀解決,又恐惹起其他糾紛,當經決議送交國防會議,並按朱部長抄送從前關係文件前來,弟始悉四月間我兄已有寒午侍參筑電致何部長應欽,指授機宜,內中主張至佩卓見,故於本月下旬國防會議已議決原則三項如下:
(1)中日合辦應仿照歐亞中國航公司前例,限於商業性質。
(2)合同中絕不能有滿洲國字樣。
(3)航線以平津與關外及大連間之聯絡為範圍。
以上三項電告吾兄俟得復後實行等語。時機迫切急待示遵。特電奉聞尚祈迅賜電復為禱。弟熙叩。京秘陷印。

二、汪兆銘電蔣中正通郵全案已結束茲寄上紀錄全文
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上海郵政總局代表 高宗武、余翔麟同參加員 殷同李擇一與關東軍代表藤原保明同參加員儀我誠也柴山兼四郎會於北平,關於通郵在不涉及「滿洲國」承認問題原則之下,商定辦法如左:
以下上海郵政總局簡稱甲方,關東軍簡稱乙方。
一、通郵於雙方郵政機關間行之,因此在山海關、古北口設轉遞機關。
二、通郵用之乙方特種郵票其面上不表示「滿洲國」及「滿洲」字樣。
上記郵票印製四種,使用於函件、明信片、掛號、快信等,務力求貼用。
三、郵戳在乙方則用現用歐文。
四、郵資由郵政業務主管機關各自定之。
五、關於通郵事務之文書(單據在內)儘量標用公曆,不表示「滿洲國」及「滿洲」字樣。
六、通郵實施期為明年一月十日,於同月五日前後公表之,但包裹匯兌則自同年二月一日起實施。
七、通過西比利亞之郵件依照舊例辦理。
八、本辦法之變更須經雙方之相互協議。
九、依上述之旨趣,作成處理出進山海關、古北口郵件暫行辦法及處理出進山海關、古北口郵政匯兌暫行辦法如附件(另冊)。

通郵辦法之諒解事項:
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上海郵政總局代表 高宗武、余翔麟同參加員殷同、李擇一與關東軍代表藤原保明同儀我誠也柴山兼四郎會於北平。關於通郵辦法其諒解事項如左:
以下上海郵政總局簡稱甲方,關東軍簡稱乙方。
一、關於通郵辦法之公表,除協議部分外,其全部不得公表,並不得為惡意之宣傳,但「通郵於雙方郵政機關間行之」當然不在發表之列。
二、通郵用之乙方特種郵票其花紋由乙方預示甲方。
三、向甲方寄發之郵票上,乙方以誠意努力使用特種郵票。
四、甲方對於由乙方寄發之郵件倘已納足郵資,則雖誤貼普通郵票,得免徵欠資,但以極少數為限度。
五、乙方在現用歐文郵戳之局則使用歐文郵戳,在現用中文郵戳之小局則得用中文郵戳。
以上現用中文郵戳中務不表示「省」字。
六、關於通郵之文書(單據在內)乙方以誠意努力不表示「滿洲國」及「滿洲」字樣
七、所有兩郵政業務主管機關往來之文書,由乙方所發者以郵務司長Director General of Posts為發信者,以郵政總局局長或郵政儲金匯業總局局長為收信者,而由天津郵局轉交。由甲方所發者,以郵政總局局長或郵政儲金匯業總局局長為發信者,其由代理人簽名者則附書代理者之職銜,並於本文末尾為奉命By order之表示,以郵務司長為收信者。

2011-12-23 09:20:48 補充:
由於國民政府始終堅持對滿事務的交涉,不涉及滿洲國承認等政治問題,且據國聯提出的史汀生不承認主義已為國際接受,所以對中國對日交涉上佔有優勢。而就日後的發展來看,中國的外交部門確實完成對日的交涉。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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