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壓式推銷,又稱傳銷,系好多國家,包括香港都系禁止
香港法律釋義
(a) 一名該項計劃的參與者獲授予特許或權利介紹另一名參與者加入該項計劃,而後者亦獲授予該項特許或權利,並可進一步擴大獲授予該項特許或權利的人士的連鎖網絡,即使參與者的數目可能會有限制,或可能會有影響取得該項特許或權利的資格的進一步條件亦然;及
(b) 一名參與者在介紹另一名參與者加入該項計劃之時或之後的任何時間收取報酬,而報酬(不論全部或部分)並非按其本人或該另一名參與者所實際銷售的或透過該另一名參與者而實際銷售的貨品或服務的公平市值而計算的。
今日被朋友介紹左去一間公司,佢地系傳銷公司來,入會員要比錢買佢地d產品先可以做會員,然後可介紹其他人做會員,都系要買產品,而那個人就屬於你的下屬。由於你介紹左人,你可以收取某百分比佣金,若你的所謂下屬再介紹人,你也收取百分比佣金,系一個金字塔形。
1)佢地話金字塔不斷擴張,隨時月入5萬,10萬都得
聽落去好吸引,但呢中算唔算系層壓式推銷???
2)其實保險業都系類似甘,下屬做到單,上司都可以分到少部分佣金
點解保險業又唔算層壓式推銷?都系一個金字塔的形式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