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Yuwa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後受托人的要求?
答:受託人提出的這個要求,按法例是有權提出,祇是實際上的運作成效不大!但對方既有這要求,亦祇好依言嘗試一下!
車行如不願以公司名義出證明,你可以自行紀錄售價嘗試要求對方蓋章簽署確認!如對方仍然婉拒亦不用勉強,自行紀錄就可以了!
紀錄要包括車輛型號,回收價,出價車行的名字,基本地址和聯絡電話(如有),報價日期等!
當你做足三間車行的報價資料後,將資料交回受託人!表明這是口頭問價的資料,由於車行嫌麻煩不願出書面證明,故祇有這些!受託人有疑問可以自行格價或向任何一方查詢!到此你的責任已完!
另你亦可以向受託人提出,有親友願意買入你名下的電單車,舉例以五千元的代價!受託人如接受那便可以名義上由親友購入電單車,日後仍供你繼續使用!由於受託人志在將資產變現,故有機會接受這些要求,當然價錢或有拖拉,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如受託人不願便算數吧!由他處置好了!
2011-12-16 19:57:10 補充:
如果由受托人來處理的話他可以做到什麼出來?
答:這要看對方是否願意辦事了!理論上受託人可以自行將該部電單車出售,或代你找買家,又或甚麼也不做將車子交回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