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或永刑?

2011-12-13 10:38 pm
永恆地獄的概念是荒謬的。一個所謂的慈父無論如何頑固冷酷,會對其兒女判以永久酷刑,沒有緩刑的希望,是超出信仰範圍的野蠻,這只能被斥為古代殘暴的胡扯。
– Charles Templeton﹐前佈道家
必須強調﹐永遠的報應不單詳盡地寫在聖經上﹐而且沒有任何根據能駁倒這說法。……天堂是一處地方而非僅是一種心理狀態﹐地獄亦然。當明白到這的確是受苦刑之地﹐有些人又嘗試鑽空子﹐說刑罰並非永遠。但事實上沒有專家能把聖經中有關的永刑的經文刪去。
– Lewis Sperry Chafer﹐達拉斯神學院創辦人






懺悔錄》一書開端對神說:「你為了你自己而造了我們」,「而且我們的心將永不得安寧,直到安息在你的懷抱為止。」(神的歷史)


十字架上的上帝——在這個象徵背後的可怕秘密思想,還沒有被了解嗎?一切受苦的、一切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都是神聖的。我們都被釘在十字架上,因此,我們都是神聖的。只有我們才是神聖的。過去基督教勝利了,一個更為高貴的形勢因此而被敗壞了——到現在為止,基督教一直是人類最大的不幸。(上帝之死)

一種信仰,是君主獨裁思維的推論、衍生,極端自我自私主義——一位埃及法老王的大膽創見。造成了人類歷史空前的災難,一種「唯一」所以不容忍多神的獨斷殘酷主義。 一神思想落到希伯來人手中,遠比落入阿拉伯人手中更可怕!
若有人以為耶穌有一些好教誨即信基督宗教。那作者告訴各位,幾乎所有宗教的神祇都比耶穌善良。耶穌繼承了亞伯拉罕、摩西一系統之偏激、排他、忿怒、膚淺及殘酷的心理狀態,耶穌的愛同樣繼承耶和華——只愛信他順他的少數信徒。而所謂的愛仇敵,其目的是要把火堆在敵人頭上——讓他日由唯一神來懲罰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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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愛人的上帝,只是要人信仰牠,凡是有不相信這種愛的,牠便投之以惡眼和威嚇,怎麼?一種有條件的愛,是一個全能上帝的感情!這種愛只不過是榮耀的感覺,且不能免於激烈的復仇慾。< <歡悅的智慧>>

「世界現有有兩種相反的教條,即天主教和共產主義。……其次,盲信教條全是有害的。盲信主義和互相競爭,那是顯然的,因為他們要鼓勵互相憤恨和鬥爭。不過即使祇有一個盲信教條也是如此,這教.條不許隨便質詢,因為質詢會動搖它的基本。如同僧侶的制度,這教條反對思想進步,平時把大權付給職業性的階段來維持實際研究狀況,並偽裝研究的真實性,其實並沒有真實性。每種盲信教條,以包括懷恨為主要因素。」(羅素「科學對社會的影響」六十二、六十三頁)




「倘人類均屬上帝的兒女,那麼吾人原屬一家。但實際上,在理論上採行這種信仰的人們卻永不以教外的人為上帝的兒女,而認他們是魔鬼撒旦的後代。」(羅素「權威與個人」六頁)這就是愛的本質。
「上帝所創造造的人類並不需要加以憐憫,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預定要受永恆的處罰。 」(羅宋西洋串史四一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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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基督教主張永刑?


回答 (4)

2011-12-14 8:30 pm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蒭狗』,大自然對生物的要求十分之嚴苛,所有生物﹝即包括人類﹞的肉身完結後,靈身便會出竅﹝即離開身體﹞,除非這個靈身在有肉身的時候磨練得到力量,否則的話,靈體會抵逆不住地球的地心吸力,被吸入地心之中,即是很多宗教所形容的地獄,永久的囚困在地心之中。 所以,究竟是永生抑或是永刑,要視乎生物在世之時有沒有磨練得到力量。
參考: 自己`
2011-12-14 6:53 pm
罪的工價乃是死與原罪==基督教神學是邪惡且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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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10:54:19 補充:
基督教神學是矛盾且不合理==所以是戲論而難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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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12:16 am
請看聖經。

「永刑」(原文是名詞:永罰)的性質如何,我不知道。但可參考耶穌的刑罰(祂受的刑罰正是免去人的「永刑」,絕對有參考的價值)

請問耶穌在這二千多年裡,是否不斷承受「永久酷刑」呢?如果不是,那麼發問者很可能理解錯誤。

「罰」最大的痛苦,不是「痛」,而是「與神分離」。看看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一句:「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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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19:21)

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32:4)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還有片時,惡人要歸於無有;你就是細察他的住處也要歸於無有。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詩37:8-11)

惡人卻要滅亡。耶和華的仇敵要像羊羔的脂油;他們要消滅,要如煙消滅。(詩37:20)

惡人窺探義人,想要殺他。耶和華必不撇他在惡人手中;當審判的時候,也不定他的罪。你當等候耶和華,遵守他的道,他就擡舉你,使你承受地土;惡人被剪除的時候,你必看見。(詩37:32-34)

你要細察那完全人,觀看那正直人,因為和平人有好結局。至於犯法的人,必一同滅絕;惡人終必剪除。(詩37:37-38)

主啊,慈愛也是屬乎你,因為你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詩62:12)

暴風一過,惡人歸於無有;義人的根基卻是永久。(箴10:25)

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9:5)

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賽33:14)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17:9-10)

因為有多國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僕;我也必照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耶25:14)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他們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裡,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耶32:35)

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稭,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4:1)

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3:12)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

這些人要往永刑(原文是名詞詞性:永罰)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 25:4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羅9:14)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9:22-23)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

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everlasting destruction),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帖後1:9)

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他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啟14:9-11)

因耶和華有報仇之日,為錫安的爭辯有報應之年。以東的河水要變為石油,塵埃要變為硫磺;地土成為燒著的石油,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必世世代代成為荒廢,永永遠遠無人經過。鵜鶘、箭豬卻要得為業;貓頭鷹、烏鴉要住在其間。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線鉈,拉在其上。(賽34:8-11)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21:8)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2)

2011-12-15 10:57:57 補充:
人被定罪,是因為人的「罪行」,並非人的「原罪」。
2011-12-13 11:23 pm
人人都有一死,神按人的行為審判人!
假如你能不犯罪,便不會受地獄之苦,但你能在一生中不犯罪嗎?

神卻賜人得救的途徑,已經預備好了,人要自行作抉擇,要不要收這份禮物。
你若堅決拒絕神的愛、卻又要投訴神不愛你,豈不是很矛盾嗎?豈不是無理取鬧嗎?

2011-12-14 16:48:09 補充:
Chiu Yan
犯罪的人應該受罰,合理不合理?
比方 A女士 多次掌摑執法人員,如果每次她都可以無罪釋放,你會認為是公平的事嗎?

另外你假設的例子中含有色情和私慾成份,這於天父對世人的情況不一樣啊!
你在試圖加入色情成份作扭曲,這樣並不相宜!

2011-12-14 16:51:14 補充:
山雨禪人
將聖經經文扭曲和作斷章取義的解釋,然後立論說基督教矛盾,這樣的論證合理嗎?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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