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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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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清末時一些可以自力更生的農村女子,為了擺脫封建宗法制的男女不平等,寧願矢志不嫁。此風俗曾流行於清末民初蠶桑業比較發達的南海、順德、三水等地區,其後因天災戰亂,一些農村女子因家鄉無以為生,唯有跑到南洋一帶打俗稱「媽姐」的住家工,賺來的 一分一毫,大部分都貢獻在老家。可是回鄉後,一來因已過適婚之年,二來遠渡重洋多年後回鄉,在當時封建思想下,一樣遭人白眼,於是寧可自梳不嫁,靠省吃節用的積蓄度餘生。
自梳女不結婚,也得擇個良辰吉日,在親友面前自己把辮子改梳為新婦髮型,然後在神靈面前喝雞血酒,立下終身不嫁的重誓。「梳起」之後,終生不得反悔。可是按傳統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親戚家,遂形成一些自梳女將積蓄集合來一起買間大屋住,平時互照顧,死後亦有歸宿。座落於沙頭鶴嶺大街的冰玉堂,便是由一群自梳女一起集資興建的「姑婆屋」,見證了清末民初封建思想的男女不平等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