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是婚後中了樂透彩。
更新2:
我想既然是婚後、又是法定財產制,所以想法跟四樓網友一樣,『婚後中樂透』即婚後所增加的財產。不知三樓網友可否補充一下,為何婚後中樂透,在法定財產制的前提下,增加的財產『更不需要』一人一半?有何法律上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