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的地方打勾正常,再否的地方有塗改及屋主簽名
房仲是說寫錯了,也就不以為意,因為看房子的時候看不出來
直到住進去才發現廚房地板排水口附近的磁磚會滲水出來
一間浴室的排水不良一下子就積水了
蓮蓬頭的熱水只會留一點點水而且不會熱
第二間浴室(主臥的)水龍頭冷水完全沒水只有熱水
問房仲房仲說只有漏水有保固半年,請我自己找水電的來修繕(地板問題是後來發現的還沒問)
請問以上這些狀況責任歸屬算買方還是賣方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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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古屋買賣 17年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