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被人家騙..

2011-12-01 4:16 am
我這次玩艾爾之光 被人家騙了東西 他竟然廖朋友嗆我.. 嗆我的人還說他媽是律師
...我該怎麼辦 他還說他騙你什麼東西 你有任何證據? 否則到時候我們法院見..他跟我這樣講 我該怎麼辦..拜託
更新1:

謝謝 各位的補充..但是我仍然沒有證據 那位要告我的人 還在嗆我... 遊戲商城有個改名道具..如果用了 他就找不到我了嗎..我玩艾爾之光

更新2:

我在遊戲裡 廣他 那個人說他把我說的給照相下來了..

更新3:

而且我沒未滿18歲.. 我才13歲

回答 (7)

2011-12-01 4:44 am
✔ 最佳答案
沒有錯,依據刑法第339條的詐欺罪來看,你的肯定要件是證據。

假使你所娛樂的遊戲有交易紀錄或是遊戲總公司有電磁紀錄。

這都是所謂的證據的來源,否則無據一談,僅能成為懸案。

2011-12-01 20:50:43 補充:
謝謝 各位的補充..但是我仍然沒有證據 那位要告我的人 還在嗆我... 遊戲商城有個改名道具..如果用了 他就找不到我了嗎..我玩艾爾之光


不管你玩甚麼遊戲,遊戲原始公司絕對有角色之先前暱稱記錄,改名只是一個動作!

我在遊戲裡 廣他 那個人說他把我說的給照相下來了..


這樣如果言論中牽涉到誹謗,又多加一條罪名了!

而且我沒未滿18歲.. 我才13歲

這樣一樣可以報案,不過建議跟家長討論過,避免需要法定代理人時,沒有辦法簽相關的報案文件。
2011-12-08 7:36 pm
可憐的孩子 這種事蠻難處理的 如果是在8591交易 紀錄比較好查
但是如果是橘子的話都是放給我們爛= = 不過這件事假如牽扯到法律
橘子想不幫你都不行 而且是他騙你 又不是你騙她 先試著跟家人說說看吧?
參考: 自己
2011-12-02 1:38 am
既然是她騙你~ 你是在怕啥?
重點是在 "他 騙 你" 不是 "你 騙 她"
在東遊玩子遊戲公司裡 一定會有 您交易的紀錄~
到時再把他掉出來 我倒是要看 是誰要告誰
2011-12-01 7:03 am
你趕快把騙你的那個人用死
那種人就是要把他告到死 他才會怕
話說 證據很重要喔 比如交易過程 或是影片
希望你能討回公道!

2011-12-01 10:55:21 補充:
你沒證據 那他有證據嗎?
就算用更名卡好了 只要找網路的ID 應該還是找的到的
逃的過一時 逃不過一世...
他應該沒有證據能證明他騙你
可能只是唬你的 不過還是先報案吧
2011-12-01 6:54 am
1.拍照存證,包括對話記錄,有當時交易的對話照下來更好
拍圖可以用鍵盤右上角的PrtScr
之後開小畫家右鍵貼上

2.報案,最好親自去警局報案
並且配合他做點申請手續之類的,有個叫三聯單的東西一定要拿
並且請警察打電話給遊戲橘子請他們提供電磁資料(非警察他通常都不理你)

3.上訴,應該是算民事還是刑事案件,你最好也問警察
並且想辦法搞到雙方上法院,等你看到他本人的時候就差不多了

4.有兩種選擇,第一是跟他和解,我建議你不要用這方法,不痛不癢
第二是讓他被判罪,身分證上會留下記錄,跟著他一輩子,以後工作找不到好的
建議選第二,弄死牠!

2011-11-30 22:57:44 補充:
5.看可不可以要求遊戲橘子歸還你損失的物品
畢竟虛擬寶物這類東西不需成本,只要透過正當法律程序申請
應該是拿的回來的

關鍵是第三步驟,警察要抓那騙子,可能要2~3個月
而且遊戲公司可能會中圖就懶的理你,甚至警察吃案等
所以這期間你都要關注這方面的的訊息

建議到各大討埨板看大家過去的經驗當參考
對你這方面絕對多少有點幫助
你可以請網路警察幫忙。
2011-12-01 5:00 am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97年01月02日 修正)
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9-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第339-2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
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一)關於詐欺罪之構成要件應作如下分析:
(1)客觀不法構成要件
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

(2)主觀不法構成要件
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二)對於是否構成詐欺罪
原則應從上述構成要件來判斷,對方須具有詐欺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素,而使外在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充足。也就是,對方須具有故意且有牟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意圖下,為詐欺的行為,他人因詐欺的行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為財產上之處分,導致被詐欺者或第三人財產上的損失,且對方或第三人獲財產上利益。


(三)依照所述事實,僅有證明對方在此為行為之時,主觀上若具有以交付財物行為詐欺之故意和意圖,始具有「詐欺罪之構成要件該當」。
如無法為上述證明時,不能以對方欺瞞即認為有詐欺罪之嫌疑。則僅能以民法精神求償之規定,加以追訴其民事上之責任。


(四)如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或導致精神損害,在某種程度上構成民法第184條或195條侵權行為之要件(但須負相當舉證任務),得訴求法院為損害賠償或停止侵害
參考: 法律工作者^^

收錄日期: 2021-04-21 01:05: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30000015KK0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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