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人有什麼特別的習慣?

2011-11-23 6:01 am
水上人有什麼特別的習慣?

回答 (1)

2011-11-27 6: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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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人有什麼特別的習慣? 水上人(指蛋民,古作蜑民)民俗文化香港開埠以前有多少水上人,我們無法知道。一九四九年以前,珠江內河上的漁家都是過「水流柴」的生活,到處漂泊;開埠以前的艚船、渡船、鹽船是大船,一般漁船實屬珠海江水流柴一類的小艇。順治十八年﹙一六六一年﹚八月頒佈「遷海令」,命沿岸居民內遷,所有沿海船隻悉行燒燬,寸板不許下水,粵沿海居民盡入內地,香港居民無一幸免。直到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年﹚正月頒令才容許沿海遷民遷回故土。由此可知,今天的香港水上人應該是一六六七年或以後從珠江三角洲一帶遷來香港。 生活禁忌 有傳水上人食魚時不容許把魚翻轉來吃,許多專書也是如此記載,不過根據我們向老漁民調查結果所得,原來香港白話水上人是沒有這些禁忌的,有些水上人索性把魚切成段狀或塊狀,這樣便不存在翻轉或不翻轉的問題,我們嘗試從說話進行考察,結果發現水上人在進食時說話充滿禁忌,如愛說「撈起魚來」、「順起魚來」、「順攤」。
此外,女蜑民也不能隨便在龍頭(船頭最前最尖部位)、海口兩處地方隨便走動,婦女來經時,更是禁止在船頭任何地方走動,至於船頭甲板一帶則可以。 做神福方面,粵北仁化地方的水上人不容許殺雞後把雞腸割斷,煮雞時不得將雞覆轉和扭歪雞頭,也不能將雞腳折斷,因為害怕會招致斷纜沉船,折斷手腳,這是跟他們「放排」有關。香港、珠江三角洲的水上人則沒有這種禁忌。信仰 蛋民分「鹹水蛋民」和「淡水蛋民」兩種,信仰也有不同。信奉洪聖的,多數是鹹水蛋民,例如香港、深圳、東莞的水上人;淡水蛋民信的是龍王。婚嫁 因階級觀念和生活習慣不同,水上人很少和陸上人通婚。在合婚的三日內,只要雙方家裡沒有打破東西,就算成婚。有些地方不只是三天,東莞虎門和珠海萬山群島則要觀察七天,這段日子稱為「勾角」。部份地方在過大禮時會用敲擊樂,如台山上川島便有打叮叮,香港大澳在過禮時會進行打「噹噹」(銅鑼)。婚禮大多數在凌晨三時至五時的吉時裡舉行,目的避免遇上喪事或孕婦,這是古婚遺風,但是迎娶時是不奏樂,因在零晨時分,恐擾人清夢。另外,花燭會由「花燭婆」、「花燭公」負責燃點和管理,能夠完全燃燒代表同諧到老,他們的花燭婆多由大嫂擔任,香港和其他地方多數由好命婆兼任。漁民為求健康成長,事事順利,一般出生後都會契神,直至成親前才會「脫契」,脫契又叫「脫殼」,他們會請一些道士來為一對新人作福脫殼。脫殼前,家人為新郎改大名﹙部份地方稱改大字﹚,不過大多數水上人過了婚禮後便不採用大名。稍重視的地區,會把大名掛在牆上的鏡架裡,簪花掛紅留作記念。香港的漁民也有改大名的習慣,但不是太重視,我們僅在塔門見到數家水上人把大名黏在牆上或鑲在鏡裡。女方那邊,水上人在嫁女前一、二晚會進行「對嘆」的儀式,新娘與母親姐妹你一句我一句的對答,「嘆」的內容以教導新娘為婦之道和答謝父母養育之恩為主,有些更要哭出聲來,叫做哭嫁。水上人的婚禮多數都在漁船上進行,住棚屋者除外。住棚屋的水上人有一種稱「回腳步」的婚嫁習俗,就是新娘子出嫁時從陸上離開家門一會後便返回娘家,是為「回腳步」,部份地方則稱為「翻面」。回了腳步,新娘子在娘家待一會便再次離家,這次離門,再不能回頭看娘家一眼,新娘要繼續向前走到鄰近小埠頭,視為行大運,然後由媒人安排落船到男家。婚宴方面,水上人每逢嫁娶時,都會大排筵席連吃數天,分正餐和閒餐兩種。正餐一天,閒餐多為兩天或是三天,由多艘小船靠在一起來舉行喜宴,或在陸上煮好食物,帶回船上享用。部份水上人在陸上建臨時歌棚﹙黃埔、番禺稱歌堂﹚舉行,少數有錢的漁民會在「歌堂躉」、「廚艇」舉行婚宴。 資料參考: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6110304232
參考: 小魚槍手


收錄日期: 2021-04-16 14: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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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22000051KK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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