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T型路口車禍相關問題

2011-11-23 5:14 am
請各位大大幫忙厘清一下問題,謝謝

l 二 l A l
l 線 l 車 l
l 道 l 右 l
l (街) l 轉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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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道)
C(撞擊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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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分隔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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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線道(路)
B車左轉
----------------------- ------------------------------(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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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當地並無設立任何 閃光號誌燈,閃黃紅號誌燈,禁止左轉.禁止迴轉等標誌)

以上是現場示意圖,小弟想請教各位大大,因為小弟的友人發生車禍,他是B車(機車),(原本是左邊往右邊方向行駛),準備迴轉成右邊往左邊方向行駛(也就是迴轉),但已過中央分隔島時,已在慢車道上接近機車道,卻被A車(汽車)右轉時碰撞,A車(汽車)的前車牌處撞到我朋友的B車(機車)右後側(排氣管處),導致我朋友倒地.左手肘及手腕受到擦傷(事後去大醫院檢查,我朋友的肩頸關節發生異變,要復健3個月),事發當時有請警察來處理,但由於事故現場圖上,我朋友沒看清楚內容就簽名,事後發現,事故現場圖的事發經過內容,警員寫機車"迴轉",於是對方保險就拿"迴轉"來說我們的肇事責任歸屬比他們大,想把責任都推給我們!!! (對方從事發到現在,從沒有打電話來關心,也沒有來探視)

我想請問:
1.這樣情形,那方的肇事責任歸屬誰比較大? 我有查過 支道讓幹道,但還是不懂?
2.如果醫生診斷書沒有寫休養,但有寫"復健",這樣子可以跟對方要求薪資的部份嗎?
3.這樣子的情形,我方該怎麼處理,對我方比較有利?
4.我們有受傷,對方沒受傷,那我們可以告傷害罪嗎? 會不會拖很久?
5.對方從事發後,叫我們自己去他的保險辦理出險(強制險,並沒有第三人險),這樣子合理嗎?

回答 (5)

2011-11-23 7:20 am
✔ 最佳答案
(現場當地並無設立任何 閃光號誌燈,閃黃紅號誌燈,禁止左轉.禁止迴轉等標誌)

以上是現場示意圖,小弟想請教各位大大,因為小弟的友人發生車禍,他是B車(機車),(原本是左邊往右邊方向行駛),準備迴轉成右邊往左邊方向行駛(也就是迴轉),但已過中央分隔島時,已在慢車道上接近機車道,卻被A車(汽車)右轉時碰撞,A車(汽車)的前車牌處撞到我朋友的B車(機車)右後側(排氣管處),導致我朋友倒地. 此車禍若是你朋友於製作筆錄時陳述的不好很有可能為肇事主因! 建議你可於事故一週後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而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左手肘及手腕受到擦傷(事後去大醫院檢查,我朋友的肩頸關節發生異變,要復健3個月), 事發當時有請警察來處理,但由於事故現場圖上,我朋友沒看清楚內容就簽名,事後發現,事故現場圖的事發經過內容,警員寫機車"迴轉",於是對方保險就拿"迴轉"來說我們的肇事責任歸屬比他們大,想把責任都推給我們!!! (對方從事發到現在,從沒有打電話來關心,也沒有來探視) 建議先把研判表申請出來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後再來談會比較好!

我想請問:
1.這樣情形,那方的肇事責任歸屬誰比較大? 我有查過 支道讓幹道,但還是不懂? 如上回答!
2.如果醫生診斷書沒有寫休養,但有寫"復健",這樣子可以跟對方要求薪資的部份嗎? 復健還比休養嚴重所以當然可以申請!
3.這樣子的情形,我方該怎麼處理,對我方比較有利? 當然要先確定對方有無肇事責任,才能進行後續求償的動作!
4.我們有受傷,對方沒受傷,那我們可以告傷害罪嗎? 當然可以!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 會不會拖很久? 會!
5.對方從事發後,叫我們自己去他的保險辦理出險(強制險,並沒有第三人險),這樣子合理嗎? 你說對方並沒有第三人險但上述說問怎又會提及<對方保險就拿"迴轉"來說我們的肇事責任歸屬比他們大>,因為若是只有強制險的話是不分肇事責任就可申請!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建議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如調解不成就請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即可! 後續若有任何車禍及車禍理賠問題請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參考: 個人專業領域
2015-07-08 5:31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g
2013-09-10 9:29 pm
要買高仿的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册咴
2011-11-28 7:54 am
板大你好!一個問題能有那麼多人贊助讓人匪夷所思,貼文都是那似曾相識的字,如果開放投票一點意義都沒有。
參考: 陽世三間,積善作惡皆由你;古往今來,陰曹地府放過誰。
(現場當地並無設立任何 閃光號誌燈,閃黃紅號誌燈,禁止左轉.禁止迴轉等標誌)以上是現場示意圖,小弟想請教各位大大,因為小弟的友人發生車禍,他是B車(機車),(原本是左邊往右邊方向行駛),準備迴轉成右邊往左邊方向行駛(也就是迴轉),但已過中央分隔島時,已在慢車道上接近機車道,卻被A車(汽車)右轉時碰撞,A車(汽車)的前車牌處撞到我朋友的B車(機車)右後側(排氣管處),導致我朋友倒地.左手肘及手腕受到擦傷(事後去大醫院檢查,我朋友的肩頸關節發生異變,要復健3個月),事發當時有請警察來處理,但由於事故現場圖上,我朋友沒看清楚內容就簽名,事後發現,事故現場圖的事發經過內容,警員寫機車"迴轉",於是對方保險就拿"迴轉"來說我們的肇事責任歸屬比他們大,想把責任都推給我們!!! (對方從事發到現在,從沒有打電話來關心,也沒有來探視)

我車迴轉

那對方登載甚麼 ?
無原因 ( 我方全責 ) ? 未注意 ( 對方次因 ) ?
未讓車 ( 責任各半 或對方主因) ?

我想請問:
1.這樣情形,那方的肇事責任歸屬誰比較大? 我有查過 支道讓幹道,但還是不懂?

我車沒有迴轉

對方絕對主因
支道車禮讓主幹道先行
少車道禮讓多車道先行

我方迴轉,看情況

機車會牽涉到兩段左轉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 )


2.如果醫生診斷書沒有寫休養,但有寫"復健",這樣子可以跟對方要求薪資的部份嗎?

醫療費用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傷患的其他保險
阻力應該不大

薪資賠償有過失責任問題
對方肇事原因登載項目,差異很大

3.這樣子的情形,我方該怎麼處理,對我方比較有利?

對方的肇事原因差異很大

刑法 284 過失傷害,以行逼民
但是也未必可以拿到全額的賠償

4.我們有受傷,對方沒受傷,那我們可以告傷害罪嗎? 會不會拖很久?



但是這種傷勢不建議太早和解,建議三個月後到五個月後看回復情形

5.對方從事發後,叫我們自己去他的保險辦理出險(強制險,並沒有第三人險),這樣子合理嗎?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不用和解,不用對方同意

對方沒有第三人,對方按照責任部分賠償 ( 先釐清責任過失 )

對方有責任,那怕只有 1% 你們就有求償權利
只是多跟少的問題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31=
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
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參考: 保險業務員。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

收錄日期: 2021-04-21 1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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