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就著販賣冰毒及海洛因,
根據第134章 危險藥物條例 第4條 危險藥物的販運
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最高可處罰款$5000000及終身監禁
就著販賣鴉片,
根據第134章 危險藥物條例 第9條 大麻植物及鴉片罌粟的栽植及經營
任何人供應或獲取,或提出供應或獲取任何大麻屬植物或鴉片罌粟;或將任何大麻屬植物或鴉片罌粟準備或目的是進出口,最高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15年。
而實質點判仲要好睇其他因素, 例如販賣的數量, 視乎案例、認罪減刑(認罪一般可獲減刑1/3)、法官對你既印象等。
儘管如此, 無論販賣邊類型都好, 都觸犯法律~ 販賣出去俾人食仲會危害他人健康添~ 係傷害他人既行為~ 建議都係唔好試~!!!!!!!
以上內容只係經驗分享,並非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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