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剛剛轉左去另一間公司做"~~即係做咗幾耐先?有沒有達到連續性僱員合約(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不少於四星期,每星期不少於18工時)受僱?有沒有接受在職培訓?合約內有沒有說明有試用期?
"佢裡面D同事經常蝦佢"~~可否提供令法官相信的證明?《僱傭條例》有規定僱員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2. 受僱主苛待。 是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作出補償。這可能是你女友唯一理由不用賠償可以終止僱傭合約的理據了。
~~參考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d_whole.htm (問答2下半部份)
建議你女朋友帶同所簽的合約去就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辦事處要求面見勞工處勞工事務事務主任,查詢她要為這份合約付甚麼責任。未見到合約內容,無人能夠肯定你女朋友被要求賠償9萬多元是否合理。
由於涉及索償金額超過$8000,小額錢債法庭是不會受理的,會由勞資審裁處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labour.htm處理,由僱主遞交申索書至開庭聆訊會在一個月內進行。僱主是無須請律師,也不用花太多時間,費用只要勝訴就可以轉嫁給你女友。只要合約對僱主有利,僱主是不可能放棄追討權利。
接到法庭傳票不上庭有甚麼後果?勞資審裁處極少押後聆訊,缺席聆訊的一方99%會輸這場官司!出席聆訊都只會按合約內容作出判決!要上到法庭解決就不止只須賠合約所規定的金額,要負責堂費及對方因提出訴訟而化去的金錢,例如僱主因上庭而損失預期應該可賺的錢。到時要賠償的金額隨時是合約規定的2、3倍。一場必輸的官司,沒必要讓它出現。當合約內容完全不利的情況下,及早交賠償金應是最合理的解決方法。
法庭裁決而抵賴唔賠錢俾僱主及法庭有乜後果?除非你女朋友宣布破產兼以後喪失賺錢能力,又或逃離香港超過六年,否則僱主/法庭可申請凍結你朋友的資產或頒令由你女友新工作的薪金中扣除,接到法庭頒令,你女友新僱主就自然識得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