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聊天室…認事了一個男生…認識四天,只有單純的聊天,沒見面過只有通電話還有聊過msn還有互看過雙方的照片…可是第三天因為有急用就先跟這個男網友借了金額不小的錢,然後也跟這個男網友約定說今天你先借我,我在今天就會匯還給你了,男網友也答應(用轉帳借給我了),可是因為我有些事情要處理,沒辦法在今天馬上還錢給這個男網友,然後就打電話給男網友說明,之後我和他有約定說明天我會用匯錢方式還給他,男網友也答應,到了隔天,男網友打了不少通電話給我(從中午打到晚上有八通吧)…但一直連絡不到我…而我也有事沒辦法連絡跟他連絡…所以他以為我是詐騙的…第一直覺就去報警了…因為這樣我的戶頭也被鎖了…之後要領錢才知道的…
問題來了…請問…我本身是有要還錢的意念…只是沒有在我們約定的日子裡還錢~他告我詐欺這項罪名會成立嗎?…
那如果不成立,那麼開庭時,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那在請問一點…如果在法庭還錢給對方雙方合解之後…那我還可以反告他誣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