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介紹台南律師

2011-11-17 6:10 am
我想請各位大大幫忙提供或介紹,台南市專門負責收養案件的律師,最好是曾任法官或檢察官轉任的律師,非常急!! 謝謝了
更新1:

因為我先生為大陸人士,身分比較敏感,所以..在整理資料時 台南地方法院一樓協助辦理的先生即告訴我 採用個人收養會比較簡單,而我先生則需出具一份同意我收養小孩的同意書 這樣到時後開庭時,只需我個人出庭即可 先生不用出面,我好高興他的指點,於是..我依序辦理 哪知案件到了書記官那裡,他堅稱...無此法條(真是愚蠢到極點)請參照民法1074條 還說夫妻必須共同收養才行,所以..我先生必須補填共同收養之文件 這樣一來...當然開庭時我先生也一同出庭了

更新2:

更扯的事來了,因為共同收養的關係 我們裁定收養沒有通過,原因是:根據大陸法規定,收養人必須年滿30歲!! (我先生比我小14歲,今年26歲) 我真的無語了,我們是在大陸嗎?台灣已經回歸中國了嗎?我甚至懷疑,這個法官是不是對岸派來搞破壞的?? 我之前要收養的時候,我也跟海基會,海協會甚至是大陸的戶政確認過 他們都說以小孩的戶籍為依據,既不入大陸的戶口,那就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為何??用根據大陸法來退我的件呢??

更新3:

我想問的是,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所以..希望好心人士能夠幫忙指點迷津,謝謝大家..

更新4:

【相關法規】§1079-4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夫妻應為共同收養)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單獨收養:   一、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   二、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更新5:

孩子是別人生的,跟我完全無血緣關係.

更新6:

非常感謝法律急診室的回答: 我想請問的是, 1.依我的情況,我可以第1074條裡的第一項來做請求嗎? 2.若不行的話,我可以請求以判例來提起抗告嗎 ? 臺灣法院判例:被收養人大陸人,其收養之成立之准據法為大陸收養法,應以大陸地區之法院所為解釋或其判例、習慣等為依據. 【裁判字型大小】:94年臺抗字第81號 【裁判案由】:認可收養 【裁判日期】:民國 94 年 01 月 25 日 【裁判要旨】: 涉及外國人及大陸地區人民之民事事件,依內國法規定應適用外國法或大陸地區法律時,內國法院應適用當時有效之外國法或大陸地區法律之全部,除制定法、習慣法外,其判例亦應包括在內。

更新7:

且該外國法或大陸地區法律仍不失其原有本質,並非將其視為內國法之一部。故內國法院對於該法律之解釋,應以該外國或大陸地區之法院所為解釋為依據,並應考慮其判例、習慣等不成文法,不得以內國法院解釋內國法之原則對之為解釋。次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收養之成立及終止,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設籍地區之規定。本件被收養人邱紹佳為大陸地區人民,其收養之成立之准據法為大陸收養法。故邱紹佳被黃傳寬收養是否合於大陸收養法之規定,應以大陸地區之法院所為解釋或其判例、習慣等為依據。

更新8:

參考法條:民法 第 1 條 (91.06.26)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6 條 (42.06.06)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6 條 (92.10.29)

更新9:

臺灣地區民法除第1073條明文規定,收養人應大於被收養人20歲以上外,對收養人的具體年齡、有無子女及收養子女的數量等均無限制;而且也未禁止收養人同時或先後收養兩名或兩名以上的養子女,甚至對成年人被收養也未作特別限制。

回答 (4)

2011-11-18 11:35 pm
推薦裘佩恩律師,人很好!
2011-11-18 10:19 am
94年臺抗字第81號判例是針對認可收養的案件,所謂"認可"是在其他國家已經經過司法判決的案件,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法院會以該判決內容為形式裁定.只要該外國法律不失其原有本質,應以該外國法律所為解釋為依據.妳這個案件除非是之前已經在大陸地區經過司法判決,否則應該不適用該判例.

看了一下版主所提的問題,案件直接被駁回而未與裁定,應該是法院在形式審查後發現證據不足或是理由不備亦或程序不符.....

本案建議應另提民事起訴,經過實體審理程序來加以辨明案情.

台南那邊個人有認識幾位能力還不錯的律師,有需要幫忙歡迎留言給我囉!
加油~


http://tw.myblog.yahoo.com/linmoons-soho2006


2011-11-17 7:40 am
妳賀:

我想請問妳~~~孩子是妳跟別人親生的嗎?

因為你可能搞不清楚認領跟認養...的程序..

孩子是誰生的...請妳補充清楚..ㄝ好回答妳該怎麼辦~~~

那個法官...頭殼...阿單阿...勒恐孤立...
參考: 企鵝
2011-11-17 7:07 am
很多律師應該都可以處理吧
而且它們也可以去台南登記後協助你
建議你先問問那些律師有經驗
可以幫你比較重要
有一個網站www.law110.com.tw
法律諮詢家
有很多熱心的律師免費做法律諮詢服務
可以去試試看
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11: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16000010KK0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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