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Ceci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查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已收到政府發的6000元, 但直至現在仍未收到受託人通知及任何信件有關上繳的事宜, 是否要主動申報及打電話給受託人通報呢??
答:正常情況下不需要主動通知受託人和作出申報!當然如你希望即時向受託人申報也未嘗不可!
因政府向全港合資格人士派發六千元津貼這事,受託人早已知情!如受託人有要破產者將該筆津貼上繳的要求,理應早已發出通知信,少有直到現在仍未作出照會的!
在下接觸的不少個案中,早在登記申領開始前,已有不少破產期間的破產者,已收到受託人提醒要將該筆款項上繳的通知信!故祇要無收到受託人要求你將該六千元交出的信件,則可以暫時保留無需理會!
當然不排除受託人會改變主意和事後追討,但這個機會其實亦相對較少!因受託人怕你花去款項後無法即時交回,故通常都會第一時間作出追討,即如坊間其他受託人般早早發信表明態度!
個人意見你無需再追問受託人該筆款項如何處理!基本上要求你上繳與否權在受託人的手上,怕你多番追問下,反惹得對方原本無意充公你的津貼,但你既多次提及便索性要求你上繳了事!
至於申報一事可以暫時不處理,待明年的破產周年填寫「每年收入和取得財產說明書」時才一次過申報未遲!但到時一定要記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