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為您回答如下:
1.肇事責任歸屬: 首先先為您釐清一些觀念車禍案件後續賠償責任 關鍵在於『肇事責任歸屬』
因您在問題中未述明
對方行人穿越道路處 道路設施相關細節故目前無法為您判斷肇事責任歸屬但目前能就法規部分為您說明
行人穿越道路相關法規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若對方在設有行人穿越道100公尺內穿越道路,則對方為肇事主因)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
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建議您可回到肇事現場依以上法條規定
檢視現場實地狀況
才可研判對方是否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並可在車禍發生30天後
向警方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會述明肇事主次因
2.刑事責任部分:
目前因我方重傷 對方死亡故本案若我方亦有肇事責任 則我方已觸犯
刑法 276 條 過失致死罪
(公訴罪 將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若我方為從事業務之人,則需面對較重之刑責 若我方有肇事責任則建議我方需與對方和解才可避免牢獄之災但若我方沒有肇事責任(連肇事次因都沒有)則我方並不觸犯過失致死罪之構成要件就沒有面對刑事相關刑責的問題 3.如何處理:目前因肇事責任未明建議您等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再行判斷該如何處理可先對對方家屬表達關心避免對方認為我方處理態度不佳以免影響後續和解等相關事宜之順利進行 4.以上為我的回答若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詢問希望能適時給予您法律上的協助加油了!!
2011-11-16 07:57:22 補充:
您有提到我方直行 車速50~60之間 限速50
若我方於警方筆錄中有述明車速50-60
則我方即有超速之肇事次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