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能同時做大廈保安嗎?

2011-11-15 6:28 am
今個月新搬到一座大廈,
果度竟然為左慳電每日都會停用其中一部升降機!
後來發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同時都係大廈保安。
請問可以咁樣做個咩?
交左管理費連升降機都冇得搭。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同時都係大廈保安,咁佢出糧比自己?

回答 (1)

2011-11-24 8:56 pm
✔ 最佳答案
首先, 主席自己有冇保安牌先??? 如果冇, 咁直頭係犯法, 業主立案法團作為僱主隨時比人告到飛起... 全體業主一齊揹飛, 所以要先攪清依樣野.

至於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是否可以兼任大廈保安. 這個問題需要商椎. 好多人以為業主立案法團成員一定係義務形式服務大眾, 但其實法例也有規定他們可以收取一個很少數目的報酬的 (如冇記錯, 主席, 司庫, 秘書是每月每人 800, 其餘委員是每月每人 500). 如果按此推論, 主席兼任保安, 假如是經過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確認, 或業主周年大會確認, 而薪金維持在合理水平, 相信是合法的, 只是做法有點 "難睇". 相信你住的地方是沒有管理公司的, 因此, 建議你可向民政事務處詢問.

另外, 停用電梯以節省電力... 同樣, 如果是經過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確認, 或業主周年大會確認的, 你也沒辦法. 你只可以白紙黑字向業主立案法團要求重開電梯.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47: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14000051KK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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