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如何申請退學?

2011-11-15 4:25 am
1.校務處有冇得拎退學表格?
2.有D咩程序?

請詳細 THANKS!

回答 (4)

2011-11-15 11:09 am
✔ 最佳答案
1) 問SCHOOL OFFICE拎張退學表格
2) 填上所有資料同原因
3) 要家長/監護人簽名
4) 比番SCHOOL OFFICE蓋上校印
5) 可能校長搵你(可能冇)
6) 向香港填鴨式教育講拜拜
2011-11-21 4:54 am
解釋原因,再拎退學表,叫你家長同老師講聲,之後簽個名,就OK啦
參考: 個人經驗
2011-11-21 4:49 am
學生於註冊日(一含)之前申請休、退學者,應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

學生於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開學)日之前一日申請休、退學者,其採學雜費制者,退還學費三分之二、雜費全部及其餘各費全部;其採學分學雜費制者,退還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三分之二、學分費全部及其餘各費全部。

學生於上課(開學)日(含)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休、退學者,其採學雜費制者,退還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二;其採學分學雜費制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二。

學生於上課(開學)日(含)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其採學雜費制者,退還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一;其採學分學雜費制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一。

學生於上課(開學)日(含)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所繳各費,不予退還。

各校得衡酌學生經濟情況、修業條件及學校作業,酌予調整退費金額,但不得低於本要點所定比例。
有遞補制度之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於學校招生遞補截止日(含)之前申請退學者(不保留學籍者),扣除行政手續費後,全額退費;其申請休學者(保留學籍者)及逾學校招生遞補截止日後始申請休、退學者,依前點規定辦理退費。

訂有合約之特殊班別(如產業研發碩士專班)之學生申請休、退學者,依前點規定辦理退費,其相關權利義務(如違約賠償等)仍依其合約辦理。

第一項學校收取之行政手續費,以不超過學生應繳之學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等費用之總和之百分之五為原則。

四、第二點所定註冊日、上課(開學)日及學期之計算等,依各校正式公告之行事曆認定之;學校未明定註冊日者,以註冊繳費截止日為註冊日。

第二點所稱其餘各費,指學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以外之各項費用及代收代辦費。

五、學生申請休學或自動退學者,其休、退學時間應依學生(或家長) 向學校受理單位正式提出休、退學申請之日為計算基準日;其屬勒令退學者,退學時間應依學校退學通知送達之日為計算基準日。但因進行退學申復(訴)而繼續留校上課者,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

休、退學之學生應於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離校手續;其有因可歸責學生之因素而延宕相關程序者,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

六、各校不得於學校行事曆所定該學期開始日前預收任何費用。

七、各校辦理代收代辦費之退費,得按實際情況處理,如已購置衣物,發給衣物,代收學生會會費者,依學生會規章處理。

八、延修生收費方式,依學校規定得採學雜費制或學分學雜費制辦理,其退費方式,依第二點規定之退費比例辦理。

簡單說就是 就是看你學期 退學的日期 如果是剛開學 整個學期不到三分之一 那你只要繳三分之一就可以了
如果學期都過三分之二以上 那就要全繳了
不繳的話 無法辦理成功退學 也因此無法轉學
這是教育部規定的
2011-11-15 9:12 am
有d有有d無
無ge你就叫父or母or監護人用張單行紙
寫番你咩原因退學
由幾時開始退學
找父or母or監護人簽名就得
再張單行紙入落信封
跟住交番校務處就ok


收錄日期: 2021-04-16 13:40: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14000051KK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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