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加人工方面,不論全或兼職都是要老細書面作實才算數的。
你個情況佢真係有權講咗而下個月唔加你人工架 ! 你無得駁咀架!
教多你一句有用嘅句子 :
BLACK & WHITE 白底黑字就可以啦 !
2011-11-12 16:48:11 補充:
但佢先前全部parttime都係先口頭協議,再書面作實
即係話> 係有權講咗而下個月唔加你人工,或者個個有得加,
你就無,吹咩 ! 最終由老闆話事,啲錢你佢嘅,無計! 勞工處都管唔到。
比喻老闆同你地班兼職講,下個月加你地人工,到時只得你一個無份加,
你都無得出聲架! 佢地加人工有信收,你到時無信收即是無你份。明未 ?
香港是實行海洋法(普通法,亦俗稱英式法律)地區,是會承認口頭協議有法律約束力,《僱僱條例》亦對僱傭合約有這樣解釋:
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
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
~~節錄自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2.pdf
口頭協定的薪酬肯定是屬於僱傭協議,可以引申作僱僱合約的內容(可以口頭方式、並且甚至是暗示都會有效),是會有法律效力的。
不過從樓主所說的內容,我判斷你僱主並未曾與你達成"給你下月加人工"的協議!法律觀點:有效的協議(合約)必須公平,要別人付出,自己也要有相應付出作交換,你肯定僱主承諾給你加薪時並沒有提出附帶條件的話,這無條件承諾就不會是有效的協議了,是可以無須履行的。但如果僱主提出過有條件加薪,而你又能完成僱主要求的條件,僱主不履行承諾就是違約行為了。
1)咁個僱主應否要照常下個月加我人工?
答:按你描說的情況,僱主不須給你加薪。
2)臨時附帶條件對今次無效?
答:你們以往未達成有效的加薪協議!連協議都沒有達成,不可能存在臨時附帶條件。僱主若答應無條件給你加薪是可以臨時取消的。
反而僱主所說的"只要有一次請假,人工就再延後1個月加"應是一個有效協定,你跟著的一個月只要沒有請假,僱主仍不加你人工就是違約了。當然你有權拒絕這協定~~未得你認同,"跟著的一個月你沒有請假,僱主要加你人工"你是可以拒的。
從你所說的『其實個僱主唔係第一次用人工方面要脅我地班parttime..』,好容易了解到僱主以"一個月不請假就會加人工"是攸來已久,你竟理解作無條件下個月會加人工。是你自己一廂情願了。一個月不請假就有人工加,都算"用人工要脅員工"的話,好多工友都好想被老板這樣"要脅"。
口同鼻拗, 你位人證先生願不願意上勞工處做證人先? 我就買佢99.99999%唔會去, 而且, 去都無用, 勞記和差館都不會認真處理這些投訴的.
1)咁個僱主應否要照常下個月加我人工?
唔駛, 因為沒有書面確認, 你根本無辦法證明你們之間有過協議, 所以對方沒必要兌現承諾.
2)臨時附帶條件對今次無效?
無效, 同樣因為根本就沒有協議存在過, 老闆只是同你吹下水, 車車大炮.
一日未簽字, 一日都可以反口, 所以, 未見書面作實就不要信以為真, 而且, 你的boss的信用不好, 在已經有前科之下, 你還要再被他騙多一次? 今次就話有請假就延遲加人工, 下個月會唔會話你在工作時間有去廁所大便, 又要
再延遲一個月? 再下個月會唔會話你在工作時間有傾私人電話, 又要
再延遲一個月? 話你聽, 你老闆根本就唔想加你人工, 你只系一個可有可無的parttime, 真系有用就晨早轉你做長工, 你不如擔心一下聖誕新年之後, 生意轉入淡季時, 老闆在你沒有利用利用價值時, 會唔會一腳踢你去大西洋?98金融風暴時期, 好多公司都要求員工共度難關, 當時老闆口頭承諾只要環境好轉, 先前扣減的人工就可以加回去, 不過, 最後有兌現承諾的老闆又有多少個? 以前d老闆在執笠前都會賣車賣樓, 想辦法出返多少人工俾班老伙計, 依家d「食屎狗」最叻就肥上瘦下, 有錢賺就將d公司錢拎去幫自己炒樓, 無錢就拖糧再走佬, 我地打工仔一家唔可以同呢班「畜牲」講人情, 要當自己同老闆做緊買賣 (事實上老闆出錢收買你的勞力, 確實是一買一賣) , 任何所謂的福利, 只要未收到書面確認, 就一律當作不存在.
電台dj顏聯武在電台節目分享過一個類似的經歷, 他說他的朋友在他後生時聲稱會介紹他做一份freelance job, 他在未收到確認前就已經好高興請朋友去食飯慶祝, 但系後來個job cancel左, 唔通顏生又要叫食左餐飯的老友回返水俾佢? 個教訓系未簽字前, 所有的事都是未作實的, 就算簽字後, 公司都可能會突然倒閉, 因此, 收到出糧張支票, 並且兌現埋之後, 先好去請朋友食飯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