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王建煊不下台會拖垮馬英九選情

2011-11-12 6:05 pm
危險危險王建煊等高官快要失業了
更新1:

馬英九太照顧他的自己人王建煊等等等太會花錢的文建會賴聲川

更新2:

等三隻小豬的蔡英文上台也許特設陳水扁要陳水扁當監察院長

回答 (13)

2011-11-12 6:52 pm
✔ 最佳答案
蔡英文幾時說過她上台要特赦陳水扁?
陳水扁也表示他不會要求特赦 只要求〝司法公平對待〞
陳水扁的錯在於政治獻金沒誠實申報 聽理專建議把錢存在海外。
哪個高官不都一樣:沒誠實申報還把錢存在海外!

監察院長王建煊不下台,怎會拖垮馬英九選情! 藍營民調馬執政這麼爛在爛超爛都還能贏蔡最少3、4趴!哪裡危險?說笑?
昨天馬再提和平協議會讓人民公投!馬要不要公投變來變去,到底要怎樣?

放心!馬繼續執政,諸多不適任的王建煊吳清基陳武雄等高官不可能失業!



2011-11-12 11:18:29 補充:
行政院長吳敦義前天以無能、敗家,批評農委會林務局放租林地處置不當。
馬政府無能、敗家事蹟罄竹難書,打小孩給別人看無法掩飾內閣系統性失靈,馬英九總統及吳敦義才是集無能、敗家之大成。
全民應以選票讓馬吳下台、不適任的高官失業!
參考: 棄馬保台 當家做主
2011-11-13 7:53 am
不管做甚麼

民進黨都會說這樣不行

就算馬甚麼都不做

都會被說不做事

反正就是國民黨就錯 就對了嘛
2011-11-13 1:12 am
王建煊 這樣不辦事 推事 的 偉績! 還能用嗎? 請下台吧!

電話中也錄下監察院對談:我司法單位全部都投訴過沒人管(那台灣沒王法)監察院黃主任竟回我:(嗯!)
證據網:http://www.youtube.com/watch?v=lW3BeDXalkY
陳情案件黃主任竟回答(推案)不講,還騙人民說:

監察院的權則是:{如檢察官1.用事,2,用法 3有不當地方才做事實處理) 騙鬼

(1)公務員用事不當=公務員偽造埋證 (2)用法不當更加=是公務員埋證偽造,(3).不當,更更加=是犯罪行為,

監察院是司法投訴最高終站,是馬英九提名的馬仔,馬英九做怪
監察院推法務部又推司法院又推回法官,一起吃案不辦理, 違反國家法制!司法不公,(重點1) 連我給監察院陳情證據,也串改偽造滅證據, 2簽了解約就代表已經清算沒(任何約期),(欠金錢),何況國泰還請三位經理級人員簽解約,並寫解約原因有註明::(因世華銀行信用卡帳單延誤導致客戶權益受損), 馬英九上樑不正下樑歪 還騙我示威遊行還沒改(報備制)害我失22條人權,車又被拖吊,被我抓包,全世界都知馬騙子一上任就宣佈改報備制!
圖片參考:http://s.pixfs.net/blog/images/choc/set-to-top.gif
爛國民黨 與 民進黨 的對比爛政績給國民黨:

學共匪沒法制, 刮民黨, 貪汙讓全民買單, 官商勾結嚴重 ! 預事推事不辦事 ,物價, 股市, 房價,亂漲 .還三級跳 不經民意 亂起3%薪,賣台.不支持人民公投,驕傲不聽民意.官護官嚴重,假民主,民權 民法 亂鎖人民電腦IP位沒人權 控制媒體新聞!法院是狗岷黨開的,讓恐龍法官犯法(偽造 淹埋證據)合法化!讓無生產力國泰世華大財團偽造詐欺合法化!做賊喊抓賊!下台啦! 當民進黨立委提議修改公投法,且要針對修改內容對選民告知,這是國民黨立委真的全力阻擋,就可以看出,對台灣根本就不珍惜.如我碰到個案:

我在台中就是有照程序按鈴申告檢察長,及法官偽造埋證,但不給案號,還不審,就寄信判無罪,又送到法務部,又推司法部不辦,推回原點,台中法官還是埋證偽造我陳情證據不鳥你人民, 國泰世華銀行此財團犯法,金管會 不理 檢察長法官一起吃案法務部收案一星期又不管,現源道律師事務所,我僱用(林志民銘律師)又不寫我真實證據 收錢又不處理 一定上級壓下 蛋又不退費.又控制媒體不准登, 第一次送件到監察院給案號後結果又推到法務部後又 ­推到司法部後又推回新的另一位台中檢察長(張斗輝),而這張斗輝檢察 ­長也被買通犯法偽造,連我給監察院陳情證據,也串改偽造滅證據後現100/08/23號又上台北監察院陳情,並交證據給陸秘書關於張斗輝偽造,證據也承上去也收說會處理也錄音,但現又沒消息!推案不辦了!

而民進黨較民主 連我告財政部長都可辦.:

支持人民公投 !可見真心為民服務不賣台愛台灣!綠黨會比較為民,比較講法律,免費法律為民服務機構也是從扁執政開始,單親媽福利金 低收入戶輔助金 好像還有很多!
公投對黨政無利! 對人民有利!可見綠黨之真心!有法制!

扁執政時我也有告過 警察 及財政部長 都照辦理,都認錯私下和解!不像狗岷黨官護官 官商勾結!

詐騙偽造國泰世華銀行誰不知是狗岷黨開的全都是官股,扁執政哪ˋ時是空頭總統,狗岷黨立委站80% 扁任何提案都否決,我在想扁貪污是 狗岷黨一同國泰世華設下陷阱!而他老婆腳是被狗岷黨所害!這國泰世華銀'行財團又是狗岷黨開的來獻媚金錢!換我也會貪汙報仇!解恨!

我們寧願賣台到禮貌日本國 或賣台去真民主美國 也不願跟**狗賣台當共匪!放牛過來!給國民黨:


馬英九沒人要選 事實勝於雄辯 ! 好空洞 椅子一推 沒人去!

馬 出席 彰化 後援會 人潮 不如預期 ***去看 !椅子一推!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UPkQ2EszGI0#!


這是我寫自彈自唱網址:

歌名 :馬英九賣台!下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N5GJ1mTYXI

2011-11-13 1:02 am
蔡英文不會特赦陳水扁,因為所有挺陳水扁的人
民都認定陳水扁無罪,如果用特赦那就表示陳水
扁有罪,支持者的期待是還給陳水扁人權,而不
是像馬米酒一樣,直接就將尚未審判的人抓去關
了三年多。
然後整個案件重啟調查,還給陳家清白正義,而
不是馬米酒用抄家的方式對待陳家
所以板主不要有那麼多的幻想!
還有該替你的馬米酒宣傳他如何苦民所苦、怎麼
讓台灣馬上好、怎麼樣的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怎
樣好的政績政策讓人民有黃金十年、怎樣讓人民
知道經濟複甦了、怎麼讓股票萬點起跳、兩萬點
不是夢、怎麼讓人民知道馬米酒這次真的準備好
了、怎樣讓633趕快在剩下的半年實現,真的要快
,不過馬米酒也很努力的在各部會的廣告中宣傳
他偉大的政績跟黃金十年,但似乎人民沒感覺ㄋ!
參考: 我
2011-11-12 11:10 pm
2005年修憲後,立法委員擁有調查權(邱毅,羅淑雷,常常爆料,就是因為他們有權調查貪官污吏)

所以監查院,在2005年修憲後,就有名無實
想不到
20009年,馬英九上任後一年,監查院重新開張,提名45個委員及王聖人當院長

監查院沒有調查權,怎能運作
所幸,王院長在監查院開課,教夫妻敦倫之道,
監查院還出租當結婚禮堂,也許,以後還可以在禮堂後面規畫洞房,王院長教新人各種姿勢

2011-11-12 15:31:34 補充:
王建煊:性愛屁股墊高,比較容易受孕!
華視電子報
http://news.cts.com.tw/nownews/politics/201008/201008230546130.html

王建煊公開教授性愛秘訣 女記者直呼不舒服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8/24/301-2639255.htm#ixzz1dTSPFASd

監察院規劃禮堂出借 陳其邁:可以在那邊辦桌?
MSN新聞
http://news.msn.com.tw/news2407577.aspx
2011-11-12 10:37 pm
我個人覺得王建煊腦袋真的有問題
難怪很多人叫它王聖人
不知百姓疾苦的蠢官
2011-11-12 10:07 pm
王"剩人"還沒在那邊"瘋言瘋語" "耍嘴皮子"以前,

馬英九的選情就已經告急了,

現在只是"雪上加霜"罷了!

那就讓他們"哥倆好"一起失業吧!
2011-11-12 7:47 pm
再幹也沒有幾天了,沒有能力肅清貪腐的監察院早該關門了,阿扁不是一直要關,怕監察院查他貪腐。
現在看來阿扁不關是對的,反正是個爛機關,放在那當擺飾,關了會多增加失業人口,又讓民黨多一個話題,不關只繼續支人事費,反正編也編了,不用可惜!
2011-11-12 7:24 pm
有樣學樣
馬特別費
捐贈手續可以後補
他當然也可以
就像花博可以花很大
夢想家當然可以有樣學樣
誰叫老百姓選票鼓勵貪污
2011-11-12 7:06 pm
國民黨教導我們的,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當總統的不正、亂七八糟、無能、無德、無才,其所任用的手下官員都是一丘之狢。

2011-11-12 11:34:15 補充:
蟆應酒說公投,那是在騙人的,他幾時說話兌現過,如果真要公投現在立刻修改公投法,把門檻降低,說到修法降門檻他就縮頭縮尾、左右閃躲,他是在玩弄台灣一些愚蠢的百姓,難道你們都沒看出嗎?如果不幸讓他連任,他必定會說: 等同公投,因他說的政見,大家認同了,所以就不用公投了。台灣的百姓啊!,拜託,醒醒吧! 中國大陸的人民比較精明,他們看穿了中國國民黨的搶奪、拐騙、詐欺、恐嚇、壓榨,所以38年就將他們趕走,台灣已60幾年了,他們無所不用其極,想盡辦法吃定台灣人的肉、喝你的血,啃你的骨,你們真的都麻木了,你們沒看到他們的子女都是外國人了,這沒有玄機嗎?
2011-11-12 6:19 pm
怎麼會呢 ?
它們的一舉一動都是遵照馬英九的指示辦理
馬英九怎麼可能辦它們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18: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12000015KK0172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