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真相就是你已很久對父親的生死存亡漠不關心!如果你真正關心自己父親的話,又怎會父親於2007去世要相隔四年後你才知道呢!你究竟已有多少年對父親的生死存亡不聞不問呢?在父親去世後四年,你才去醫院質疑醫院處理你父親遺體的方法,請你俯心自問有何目的?很難不令人懷疑你是想從中謀取利益!
真相就是醫院的殮房是不可能無限期存放無人認領的遺體,否則醫院的殮房就得不斷擴充才可以了,隨時殮房佔地大過墳場。就算死者親友不簽署放棄領取親人遺體,只要經過一段時間(確實時間我不知道,常理推測不可能長達四年)無人認領都必定是送交食環署處理。
你妹妹選擇簽署放棄領回遺體當然有她的理由,她當年只有20歲要獨力照顧患病至死的父親,無論精神及經濟上壓大都很大,要她再面對處理父親身後事是相當困難的。如果她真的不孝,她連簽署放棄領回遺體都可以不必做,這樣的簽署仍要俾醫療、住院費的!好多經濟有困難的人都會和你妹妹一樣做,放棄處理親人遺體。妹妹為甚麼當時不找你很容易理解:一個對父親不聞不問多年的哥哥,找他去處理父親身後事不如找政府來得爽快,不避免被他揶揄啊!
你要看醫院的內部文件是不可能的,但你可以用死者兒子身份寫信給醫院的院務主任,要求他答覆當年如何處理你父親遺體,就有機會得到相關的影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