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新戶口啊, 會不會問完後又棄置問題??
1A)究竟法院發出的命令我們是否必須照做呢?
要! 法院的所有判令都必須執行.
1B)法院又會唔會考慮我們既苦況呢?
每個「債仔」都有苦衷的, 個個都說自己可憐.
1C)佢個半真係我老公..點解可以按住搶...?
開個玩笑, 假如政府真的只是沒收你擁有的的半份業權, 然後就賣給田X地產, 而田X地產又願意收購的話, 你的丈夫就要和陌生共用同一個物業了, 哈哈! 所以, 你望都唔好望政府只是沒收你的半份業權.
返回正題, 只要樓契上有你的名字, 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收樓, 不論你是實際業主還是掛名業主.
2)如要照做,但最終層樓賣出,亦不足以應付補地價,莫非到時要我老公一無所有之餘,更有可能要步我後塵!
賣樓之後, 會先償還欠款及政府地價, 有剩就會先給你的丈夫, 假如還再有剩的才會歸你.
3)其實我欠大約25萬,迫我哋賣樓後,佢哋得到既遠超我所欠的。加上我每月都有供款!為何可以謀取暴利呢?
同上(2), 債主最多只能取得本金+利息+法院認可的追討費用, 如有剩下的就要歸還給你和你的丈夫.
4)如最終賣樓唔成..佢哋又會唔會將我個破產期延長呢?
有可能, 也有可能不會.
5)佢哋好似一隻吸血鬼,好似想迫死我哋!無咗層樓我哋一家三口(包括8歲女)都唔知住邊!
住公屋囉, 先入住中轉屋, 然後入公屋. 法院又不是社署, 不會理會這個問題.
坦白說, 欠債還錢, 天公地道, 如果個個人都想「4年後又一條好漢」的話, 是不是對「真金白銀」借錢給你的債主很不公平? 所以, 就算你問清洪都唔會問到一個不用還款的辦法, 你還是「死左條心」啦. (我見你講「盡量出數千元希望取回業權」我先會講上面幾句, 講真, 我覺得幾千蚊買唔買到半間居屋先?)
破產相關的問題可以參看cecimak1995的回答.
法律相關的問題可以參看peterchen7708的回答.
(在此借用2位大大的名字, 嘻嘻!)
麻煩不要直接發郵件給以上2位朋友, 請先看一看他們的回答紀錄, 真的找不到答案才去麻煩其他人, 謝謝.
在此借用peterchen以前的回答, 內容有提及破產收樓時可能遇上的程序,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1092600446
2011-11-11 14:07:24 補充:
其實外判律師是想「chok 你」, 因為如果你條數系過百粒的話, 佢晨早就已經會要求收樓了, 點解要遲唔講早唔講, 就系要等到三年半後先會有呢個提議? 好明顯系佢覺得你有丈夫接濟, 只要再多一些時間就可以還清欠款, 因此佢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提出這個收樓要求, 目的就是要保障債主的利益, 盡量替債主多收回一部份欠款, 至於外判律師會不會有額外獎金方面, 我就不會作任何猜測.
所以, 當外判律師提出要求後, 你可以選擇:
A. 問家人借錢, 然後一筆過償還欠債的一部份, 不過, 你的家人會給你幫助嗎?
B. 自願分期償還欠債的一部份.
2011-11-11 14:10:02 補充:
以上兩種都可以換取對方不會申請延長你的破產期和收樓, 你要記住破產令解除後, 環聯的紀錄仍會保留一段時間, 因此越快解除破產令就對你以後的生活越有幫助. 當然, 銀行可以有其他的途徑得知你曾經破產的紀錄, 但是, 只要環聯那裡「洗底」後, 而你又有固定收入或合適的抵押品的話, 銀行還是會考慮再次向你批出信用卡或借款的.
或者是
C. 闊佬懶理, 反正你可以轉為全職主婦, 對方只能延長一次破產期和沒收半份賣樓收益, 不過為左25萬 (而且已經還左一部份), 值唔值得再浪費多4年的時間?
2011-11-11 14:22:30 補充:
黑心d講, 要借就借夠1個億, 因為就算事後俾人收左層樓都會心安理得. 最怕就系呢你d十零廿粒的case, 唔大又唔細, 只要你的名下持有任何物業/股票/債券等等的記名資產, 銀行就可以咬住你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