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我騎乘機車在路口待綠燈亮後自南北行駛穿越,
於進入路口後遭對方騎乘機車自西向東行駛撞擊我,導致我倒地受傷。
該路口有號誌,需釐清號誌
影片有助於釐清
沒影片怕對方不承認闖紅燈
變成雙方各說各話,同為肇事因素,責任各半 事後因為我傷勢疼痛,加上我無法自行打理
所以對方要求來探視我都拒絕
後續也只電話詢問我傷勢恢復的狀況
都還未談到理賠的問題
我也只是口頭說會要求合理的賠償
可以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免和解,免對方同意
保險金為和解金額一部分
粗估你應該可以申請三萬到五萬
你的其他保險,學團勞商,請善用
我的傷勢:鎖骨骨折,身體多處挫傷,對方雙載,前座下巴擦傷,後座內出血,之後因脾臟出血被摘除
鎖骨根據經驗法則,通常出院以後要療養一年左右
因為鎖骨接合面積小,所以需要比較長的時間等他完全密合
曾有過案子,鎖骨接合已經半年了,被別人拍一下肩膀,他又斷了
對方脾臟,有機會可以申請強制險的其他項目
事後30天已申請到初判分析研判表,
對方涉嫌違反號誌管制行駛及超速行駛,我則沒有肇事因素。
對方完全責任 我想先以調解委員會來達成共識要求理賠,所以想請教:
1. 因為對方後座住院後發生脾臟出血導致被摘除,是否有權向我要求負責?
你有責任,你需要賠償
你沒有責任,對方還是可以申請你的強制險
對方的損害,由你與對方的駕駛共同侵權,按照自己的責任部分賠償
你沒有責任,對方全賠
召開調解委員會時,我是否應要求後座一並出席調解?
對方不願意出面,你也沒轍
要求後座若要理賠需向前座提出,我則因無肇事因素須放棄對我的權利?
還是要利用"提告"方式來避免後座可能會對我的威脅?
你告對方駕駛
對方乘客告你與對方的駕駛
或者對方告你,你在主張責任過失,把對方駕駛拖下水
你再根據鑑定報告,主張免責 ( 民事 )
2. 車損部分已請對方付款修好,已經沒有問題。
但因骨折需要3-4個月才能好,這段時間導致我生活上極為不便,
之前只能單手生活,傷處不時疼痛,且醫師交代不能騎車
所以這段時間都是由友人幫忙接送
3、4 個月應該是他人協助照護的部分吧
理論上鎖骨起碼都是半年到一年左右才有辦法全部痊癒、癒合
如此生活不便,加上有後遺症的疑慮, 讓我想要求10萬左右的理賠,是否合理?
對方完全責任
你休養半年,薪資 + 醫療,起碼 10 萬起跳
鎖骨通常大多 一年居多,等於說,有機會 20 萬以上
而薪資補償,會佔有很重要的比例
但因目前仍未找到適宜的第3者陪我出席調解委員會
假若我資料備齊,是否單打獨鬥也ok
還是大家建議我一定要找第3者陪我去出席?
講求證據
有不是開演唱會,安可,安可,安可
p.s 我是出社會的女生, 對方是大學生, 所以調解時對方父母會出席
依法未滿 20 歲,和解書需要父母簽章同意
=
建議你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有機會先申請五萬左右
其他再由對方支付
對方有買保險,保險公司有錢陪,問題還好,頂多他耍賴皮,多花點力
對方沒買保險,對方沒錢,擺爛,會把你累死
你的學生保險別浪費,應該也有好幾萬可以申請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31=
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
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參考: 保險業務員。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