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她拿走了我的筆電..該怎麼辦?

2011-11-07 10:03 am
和前任女友交往時. 不管吃住 花費 等等都一起.
分手后 金錢糾紛問題一大堆..
筆電也是在一起買的..發票在她手上.
分開時當時我不在家 她搬走她得東西私人衣物..
重點: 筆電她也能帶走??
我想拿回我的筆電..
目前聯絡不上她 打電話也不接..
我該如何處理??
報警找她嗎??程序為何?
目的只想拿回筆電..也不想她牽涉一些刑事問題..
可是又聯絡不到她..

回答 (6)

2011-11-07 2:01 pm
✔ 最佳答案
你和前任女友交往時. 不管吃住 花費 等等都一起.
筆電也是在一起買的..但發票在她手上.
分開時當時你不在家 她搬走她的東西私人衣物時..詎料連筆電也一起帶走
基本上筆電是你們兩個一起共同出資購買的
因此你們雙方都有使用 保管之權利,放在誰那裏都是OK的
所以說她帶走筆電並無不當之處
如果你現在去報警處理,恐怕會無功而返
因為警察是不管民事之糾紛的
可是你也有出資一半的金額,要如何主張應有之權利
現在有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就是如何舉證證明筆電是你們共同出資購買的
你若無法舉證,加上筆電與發票都在前女友那裡
在雙方各執一詞之情況下,只因恐口無憑,於法對你會比較不利
所以說你現在先去蒐集對方承認你有出資之證據
你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前女友,請她將你出資之部分還給你
若前女友未適時駁斥你的請求的話,那就等於她默認此事
屆時你就可以持存證信函到法院提告請求前女友將款項歸還給你
由於金額並不是很大,而且訴訟是既費時又累人
你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之申請
若調解不成立時,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吧

"人生如霧亦如電,緣起緣滅還自在"
不管你們是在何種原因造成分手的
之前能認識相聚自是有緣,如今散離也只是緣盡
心理不必有太多之念想與計較,如此人生才能自在
如可經濟允許的話,就把它當作是留給她當紀念吧
純屬建議,你可不必採納。仔細審慎思考後再作決定吧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2011-11-08 7:01 am
目的只想拿回筆電..也不想她牽涉一些刑事問題..

可以告他偷竊.....................................只要你舉證筆電你也有合資

你買時是付現還是刷卡...........如果刷你的信用卡......有紀錄可查可證明

付現 就很難辦.......保重喔

2011-11-07 23:03:17 補充:
你不告他偷竊...............光打民事沒用

偷竊成立有機會...............
2011-11-07 5:48 pm
所以錢還是分開的好。
2011-11-07 4:27 pm
要糾正你的發言
依你的敘述 他並沒有拿走你的筆電
他是拿走雙方都有付錢屬於雙方的筆電
那筆電不是你自己專屬的
甚至可以說 不是你的
因為當初雙方都有付錢
除非對方說他要贈與給你
不然的話 你怎麼可以說筆電是你的
2011-11-07 3:31 pm
因為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因此你想要拿回筆電的唯一方法就只有報警處理而已,除非其實在你心裡頭還是一直深愛著你的前女友,並不在乎你前女友她對你的所有不仁不義,那麼你就放棄了那臺對你來說重要程度其實亞於你前女友的筆電了。
參考: 本人在和本人的初戀女友在分手十多年之後重新取得聯絡,她居然在向本人坦誠她已有和她所交往過的另外倆任男友發生關係之後就拒看了本人的 MSN ,究竟本人該不該恨她呢?陳年往事如雲煙,罷了、罷了。
2011-11-07 10:58 am
不用浪費時間了,除非你可以證明筆電有一半的錢是約定好的,不然對方一定說你當時是贈與他的,事後才想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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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7 19: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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