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女友交往時. 不管吃住 花費 等等都一起.
分手后 金錢糾紛問題一大堆..
筆電也是在一起買的..發票在她手上.
分開時當時我不在家 她搬走她得東西私人衣物..
重點: 筆電她也能帶走??
我想拿回我的筆電..
目前聯絡不上她 打電話也不接..
我該如何處理??
報警找她嗎??程序為何?
目的只想拿回筆電..也不想她牽涉一些刑事問題..
可是又聯絡不到她..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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