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第12條第一項第六款
機器腳踏車:
期限內繳納=>5400
逾期30日內=>5900
逾期60日內=>7000
逾期60日上=>8100
小型車:
期限內繳納=>7200
逾期30日內=>7900
逾期60日內=>9300
逾期60日上=>10800
大型車:
期限內繳納=>10800
逾期30日內=>10800
逾期60日內=>10800
逾期60日上=>10800
並禁止其行駛.牌照吊銷.汽車當場移置保管 .
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
二.警察依據法令執行公務~他並沒有違背職務.
所以此條依據規定~你不需申訴.也毋須尋求救濟.
結清所有罰單~並繳完牌照稅.燃料費.重新驗車領牌 .
PS:依規定:違反此條例車輛當場移置保管.
你必須繳完罰單檢附收據領車.
資料來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2011-11-07 10:46:21 補充:
你如果認為警察人員執法時有違法令
你可以檢具證據具狀向管轄之地方法院提出訴訟.
2011-11-09 20:02:59 補充:
駕駛人違規須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時~執法人員是依據法令行事.
你是車輛須依規定被當場移置保管~有移置保管之法令規定.
如執法人員有逾越法令規定之行為~你可檢具證據提出訴願或提告~或行政訴訟.
不過訴願或行政訴訟非常麻煩的.
一般違停拖吊~與違規移置保管的定義是不同的.
2011-11-19 13:18:05 補充:
一.法律條文跟法令不同.
二.你的車因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得當場移置保管條文.
所以執法人員依法當場把車吊走是於法有據.(上面我所提的條文).
三.違停拖吊大部分也都是歸類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面.
你可以去詳加研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還有處罰條例.及各相關條文.
四.政府明文規定~只要你對被開交通違規罰單有疑義存在~就可提出申訴.
這不是法律條文~是行政法令.
五.申明異議是申訴被駁回後~才向法院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