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職員在一公司做左4個月.每個月返22日左右.第四個月返20日.離職後.(第4個月有01/10國慶&重陽節).是否有權要這2天勞假?因為那月只返了20日.沒跟僱主訂合約.那公司是沒有薪例假的.又不明言是全職或兼職?怎計架?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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