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發拘票抓錯人有罪嗎?

2011-11-03 6:31 am
日前有位檢察官發了一張拘票 要刑警來拘捕我 刑警來到我家後 我當時也不知道犯了什麼錯 只知道 刑警一直叫我跟他們回去 一度還想上我手銬 拘票上的資料是我本人沒錯 但手機號碼不是我 後來我配合他們回去了總局 在車上 我問了刑警你們有抓錯人的經驗嗎? 刑警肯定的回答沒有這可能性 後來到了刑事總局 他們叫我拍照壓手印 問我要不要驗尿 因為懷以我有吸毒 我馬上說好 因為要清白 後來做筆錄時 做到一半其中一位刑警說 檢察官說你不用驗尿了 筆錄做一做就可以回去了 說之後有需要會傳喚我 事後我得知是抓錯人 他們要抓的人 跟我同名同姓 只差一個部首 也住同一區 但是檢察官跟刑警完全沒有告知會跟道歉
做筆錄當天他們就宣稱破案 把資料都給了報社記者 隔天在報紙上 看到關於那罪行事訴訟案 裡面有我的姓名跟年齡 請問檢察官跟刑警這樣有罪嗎? 拜託大家幫幫忙 我很急著要一個公道 因為他嚇到我的家人了 而且刑警在我家社區大喊害我的名譽受損 拜託懂法律的大家 幫幫我解答 很急需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謝謝

回答 (6)

2011-11-03 9:46 am
✔ 最佳答案
1..通常一個人受了委屈或傷害,想要爭的不外乎是金錢

或一口氣。而不論你要的是什麼?相信你應能理解一句

話 ( 達成目的才是正確且重要的 )。

2..檢察官與警員的作法是有疏失處,但沒犯罪。而你爭不

贏他們。他們只需一句話就可推翻捉錯人的窘境;『某

某人亦有吸毒嫌疑』。警察要找一個人來做指證你的秘

密證人,何其容易。

3..延上再談,既是一場打不贏的仗,你又何必浪費時間求

國賠,真的;機會幾乎是0,誰都知道受司法人員的委屈

時就是要聲請國賠。但紙上談兵真有作用???實務經驗上

絕不允許做浪費時間的事。

4..《慎重建議》

一..選舉將近,找一位立委替你去總局拍拍桌(比你告他還

有用)立委也樂得很,感謝你找機會讓他出出鋒頭。由立

委出面後,你再要求警察須公開道歉,而警察應也會包

個小紅包致意的。

5..若能達成這樣的結果,您豈不是『面子』與『銀子』皆兼得

,您何不以此為之。

6..請您理解冬季所解皆以『目的』為基準做原則。

望您..思之..慎之..行之...

7..祝您....一切順心~~心情愉悅~~~





2011-11-03 01:48:34 補充:
1..有疑惑處可再提出討論..冬季自當盡心解答。

2..請切勿得此答後即予以移除。

3..謝謝~~
參考: 法律工作者
2011-11-03 10:02 pm
國賠會不會過 要看是不是真有疏失
如果你原本就不是他們認定有犯罪嫌疑的人
純粹是作業上疏失
那他們的過失就明顯了

但是
如果你原本就是他們要調查的對象
只是後來證明你是清白的
那就沒辦法了
因為所謂的犯罪嫌疑 本來就不是個確定的概念
偵查的目的 就是用來確定這個部份

我認為既然拘票上的地址沒錯,那應該是後者的情形比較有可能

ps.未經傳喚,就直接開拘票,表示ㄧ開始他們以為你是藥頭..
販賣毒品的刑度才構成逕行拘提的要件
2011-11-03 5:08 pm
提國賠吧!!....................
2011-11-03 7:14 am
我有做反應 這關我什麼事 有反抗 但資料確實是我的資料 裡面一個有誤就是電話號碼 但他們還是確定要抓人 後來了解事檢察官發錯人 他要發的人跟我同名同姓 也住在同一區 但是事後他們都沒告知抓錯或道歉之類的動作 這才讓人生氣 拘票我還留著 這樣的提告需要找有力人士幫忙嗎? 怕他們會官官相護

2011-11-03 17:51:26 補充:
後來得知他們要抓的人跟我同名同姓 也住同一區 並不是要抓我 而且刑警問的電話號碼也都不是我的 相關犯罪人員全部我都不認識 這部分算是作業上的疏失嗎?
2011-11-03 7:09 am
找律師幫忙最好

是可以提出國賠告訴

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規定,公務員在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
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

另外可以從民事途徑下手
可以像犯錯的相關人員提出損害賠償及恢復名譽
2011-11-03 7:05 am
基本上,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7條
拘票,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居所。但年齡、籍貫、住、居
所不明者,得免記載。

你看拘票自己都沒反應了...還能怪警方嗎?

自己的名字跟地址總不會弄錯吧!

如果你能確定是抓錯人並舉證,是可以請求國家賠償的,拘票你還留著吧!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08: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02000016KK0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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