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總誤以為批判基督教是要基督徒成為無神論。
相反的,我目的是要基督徒能相信真正的上帝。(這指的是不被侷限在任何宗教與任何經典中的真正上帝)
真正的上帝當然可以直接給每個人啟示,也就是你的良知同理心,不需要透過任何有限的宗教與宗教經典。
更不需要透過那些利用上帝之名拿錢供養自己的神棍牧師。
延續之前一篇繼續探討
[就算聖經教導奴隸主拆散的是外邦人家庭,也是在教導人犯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92905984
聖經的經文許多教導往往是跟人類的良知同理心發生衝突。
聖經是當時以色列神權社會那些奴隸主統治者的統治手段,有許多內容教導奴隸主違背良知犯罪傷害他人。
例如聖經出 埃 及 記21:1~21:7
出 埃 及 記
21:1 “你要在眾民面前訂立的典章是這樣的。
21:2 如果你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要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他可以自由出去,不必補償甚麼。
21:3 他若是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出去;他若是有婦之夫,他的妻子就可以和他同去。
21:4 他的主人若是給他妻子,妻子又給他生了兒女,那麼妻子和兒女都要歸給主人,他自己要單獨出去。
21:5 如果那奴僕明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21:6 他的主人就要把他帶到審判官(“審判官”原文作“ 神”)那裡,又要把他帶到門前,或是門柱旁;他的主人要用錐子刺穿他的耳朵 ,他就要永遠服事他的主人。
21:7 如果有人把女兒賣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
聖經規定男性的奴隸第七年可以自由出去,卻規定女奴不能出去,必須終生當奴隸。
經文還規定如果妻子是奴隸主給他的,然後生了子女。當他第七年時要單獨出去,妻子和兒女都要歸給主人。
聖經這樣的規定是拆散奴隸的家庭了。
而在聖經這種規定下,等於迫使那些男奴隸為了與自己妻兒在一起而不願出去。然後就得被奴隸主拿錐子刺穿他的耳朵(類似農場主人在牛豬身上作記號那樣),終生當奴隸。
那寫聖經的奴隸主就賺到了,本來買的男奴隸只需要工作六年就可以,現在得替他終生當奴隸。
聖經這樣的教導違背真正的上帝給人的良知同理心,這是在教導人犯罪作惡。
如果基督徒不同意,那看看換成基督徒你被拆散家庭或被人拿錐子刺穿耳朵終生當奴隸,會作何感想?
之前這問題也有給基督徒回應的機會,但基督徒的回應根本無法否定這是在教導人違背良知同理心。
基督徒的回答只是辯稱這段是給外邦人奴隸的規定。
很好笑 聖經種族歧視差別待遇拆散外邦人家庭(應該說女方是外邦人),當然也是犯罪,
你拆散人的家庭就是在教導人違背良知同理心犯罪,不管是拆散什麼種族。
以上歡迎大家回答自己的看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