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港權(議論文)

2011-10-29 3:03 am
勁急!help!外傭居港權(議論文)送5分
1.甚麽是外傭居港權
2.好處
3.壞處
4.總結

回答 (2)

2011-11-08 1:39 am
✔ 最佳答案
自強不息 - 曾錦強
假如我家外傭成為港人
(2011年10月04日) 外傭居港權官司先勝一仗。但周日有示威反對外傭有居港權,論壇上也有不少針對和歧視外傭的言論,她們心裡一定不好受。
我家外傭已經為我們服務了十年,關係一直良好,我相信我們會一直僱用她,直至她退休。如果她能成為香港人,我們也會替她高興,雖然這可能會為我們帶來不便。
我自問是個良心僱主,付給外傭的工資一直比政府規定的外傭最低工資高,但仍遠低於港人的最低工資。如果她成為香港人的話,我不但不是良心僱主,還要大幅加薪才能不墮法網。不過即使我願意付港人的最低工資,她也未必想當家傭。成為香港人後,可以選擇的工作多的是,她未必想做這份既辛苦,地位又不高的職業。
幸好我們的子女已經漸漸長大,我們也常常為家傭隨時退休作準備,所以已經訓練他們做家務,洗衫、晾衫和簡單煮食也不是問題。待她成為港人的時候,我們大概不需要一個全職家傭了。
雖然外傭居港權會為我們增添一些煩惱,但我認為人權無疆界,人的貴賤不在乎膚色,人的價值不以薪水來判斷,人的貢獻也不以工作性質來決定。我不認為我家外傭的價值和貢獻比在港工作的洋人低,如果洋人有資格成為港人,我希望外傭也可以。外傭工作勤奮,未必會加重香港的福利負擔。也不一定和香港人爭工作,在最低工資下,他們只會做香港人不想做的工作。而且移民一般創業率較高,說不定他們還會為香港人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廣告集團行政總裁
周二、四刊登嘉伯仙奴 - 史提拉
輸打和贏要
(2011年08月05日) 原來近來有關外籍家傭的居留權問題,竟燒到Jessica的頭上,她吃罷英式鬆餅後徐徐道來。事緣伯母家裡僱了菲傭多年,又到了續約時候,她老人家心中忐忑,未知繼續做賓主下去好不好?那是一個老掉了牙的故事,昔日聽教聽話的工人,在同鄉姊妹教導薰陶下,漸漸有個性,陽奉陰違,星期天早出晚歸,在伯母眼中是今非昔比;然而,如果從頭開始再請人,那個新人又未必稱心,隨時一蟹不如一蟹。
好了,本來痛定思痛續約,又給外傭的居港權問題打亂,因為續約後,那菲傭就住港過7年,可能有權留下來,伯母不願平白送人一張身份證,內心反對外傭有永久居民身份;不過如果狠心斷人米路,在7年之前送她回去,又怕不近人情,惹人報復,因為聽過不少僱主犯上官非,原因是不熟有關勞工法例,有時候不小心中招,有心的家傭會靜靜收集證據,留待日後之用。反來覆去,八十多歲的伯母拿不定主意,又不懂法律,於是便每天叫Jessica問人,煩死了她。本小姐一口咬定,是愚蠢的特區政府闖的禍,背後叫政黨推波助瀾,恐嚇香港人一旦外傭官司勝訴,會有40萬人湧港,大大誇張了情況。
移民政策不應有歧視成分,要控制人口,可以從法律和行政入手,例如新加坡和加拿大的配額及計分制度,不應違反種族、職業平等,香港政府不可以一口否定外傭申請的權利,誰叫有人立了偉大崇高的基本法,總不成每次都輸打贏要吧!
說起來,我所見的外傭姊妹,大部分都謙恭守禮,反而內地人在交通工具上更不守秩序,要禁,不如禁大陸人來港生仔好了!
2011-11-09 3:31 am
狀棍黨話自己人就叻,話外人就龜縮無能!羞恥!

狀棍黨敢話港人唔尊重香港法治,但唔敢話菲人唔尊重香港法治,唔敢話菲人阻礙(瞞多殺案)證人來港上法庭,只敢龜縮無能!羞恥!

2011-11-08 19:41:05 補充:
(1)林官的判詞
強調政府在上訴前的過渡期中,有權決定他們的行政策略,重申這個過渡階段是法律程序上常見的事情,法庭也不會干預政府的行政運作。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1-10/29/content_2833805.htm)


(2)當下政府的行政策略應該係乜?
法理上,由於政府只是代表中央政府在港簽發特區護照給(將會?)獲得居港權的(外傭?),既然政府有理由相信「委託方」(中央政府)將不會同意外傭獲得居港權,政府為了履行「代理方」的責任,絕對應該儘快徵詢「委託方」意見,

應該儘快提請中央政府釋法啊!!!否則就是違反「代理方」應盡的責任啊!!!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19: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028000051KK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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