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洗唔洗賠錢?

2011-10-28 8:22 pm
我洗唔洗賠錢?

我今日去簽員工守則
簽完先知道工作地點唔岩我
我係見賣電視既工,招聘廣告話係各區連鎖店,點知簽完之後先話係得2個地方
我住將軍澳,要我返元朗....
我係見兼職,仲未開始返工
份員工守則其中一項寫住:
辭職需2星期前通知,否則扣糧3日

但果個人講解果陣冇講要扣糧

我自己睇番勞工法例,又話兼職辭職係即時生效,同埋唔洗賠錢
咁邊樣先岩?
更新1:

事隔已3天 除電話響過3次之外,都沒有有響了

回答 (6)

2011-10-29 10:14 am
✔ 最佳答案
一) 你話份工係「兼職」,但僱傭條例主要睇係咪符合「連續性合約」既要求: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
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二) 「辭職需2星期前通知,否則扣糧3日」事否合理,要睇你地張合約有無提及試用期。之前有人提及僱傭條例第8章,呢度要分清楚:
如果有訂明試用期,咁果位人兄講既斗零都唔洗賠就正確。
不過,如果並無試用期,咁「2星期」就理解為「通知期」,而且亦係合法既。即係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約就要兩個星期通知或者俾兩星期代通知金!不過,如果公司話扣糧三日,有機會理解為只需要三日代通知金,呢樣公司自己收少你錢,應該無問題。不過,亦即係話佢有權扣呢三日錢。

三) 呢一點我唔係十分肯定:曾經聽人講過,簽左約但係未正式開工,即係張約仲未生效,可以毋須任何賠償。

四) 就算真係扣糧,都唔洗驚!因為你未開工,跟本無糧可扣!就咁理解,「扣糧」意思係從發放俾你既薪金度扣除,你既薪金係「$0」,即係無得扣,照計佢亦無任何有約束力既條款要求你「賠償」。所以,我個人認為直接同佢講唔返工應該無問題。
2011-11-01 7:40 am
你一日都無返過工, 唔使賠

不過做人要有交代, 你自己打個電話去話唔做就得啦!

避都唔係辦法, 人地有你電話地址身份証等資料, 真係要告你你都無得走.

你簽約時就好應該見唔對路say no啦!
2011-10-30 8:03 am
你好: 我叫annie,是宏利(Manulife)嘅理財顧問.本人亦係積金局認可強積金中介代理人.電郵或facebook係:[email protected]
電話係:6176 5915. 五年保險及強積金中介人經驗,處理無數醫療(住院);危疾;意外等經驗.你同公司簽嘅協議唔受法律保障,一切以勞工法例為準.
2011-10-29 8:40 am
前幾天看到yahoo新聞提要[巧立名目吸引待業青年「洗腦」 層壓式推銷「借屍還魂」, 試想想尋找工作, 用正途搵錢, 是沒有這麼容易簡單! 這些標榜在家工作, 時間自由, 不論學歷, 高入息, 先付一畢入會費建立自己網頁, 再找下線賺佣的工作, 又有藉詞網上做訪問, 做eMarketing & Service, 健康產品傳銷等等, 其實都是借機吸納待業人士做所謂[推銷健康產品]的下線, 都是變種的層壓式推銷法. 還有些神棍藉詞介紹他人工作, 月入過萬等等, 都是想拿取他人資料做疲勞式推銷. 各位待業青年, 朋友, 中年失業人士, 真的要小心這些求職陷阱, 還要看看這段新聞, 再反醒是否真的遇過文章所講這類型工作, 要小心, 不應支付任何費用, 你們是打工賺錢, 不是出錢去打工, 更不應叫朋友參與, 請各位朋友們提高警覺. 如想看這段新聞請將整條link 複製.


http://hk.news.yahoo.com/巧立名目吸引待業青年-洗腦-層壓式推銷-借屍還魂-220951611.html
2011-10-28 10:18 pm
僱傭條例第八章列明:僱員入職未滿一個月,離職無需通知期和代通知金;

傭員與僱主所簽合約,是不能凌駕勞工法例的;所以你可即時離職,斗零都唔駛賠!
2011-10-28 9:57 pm
嘜你認為公司既合約可以凌駕於香港法律既咩?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44: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028000051KK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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