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去簽員工守則
簽完先知道工作地點唔岩我
我係見賣電視既工,招聘廣告話係各區連鎖店,點知簽完之後先話係得2個地方
我住將軍澳,要我返元朗....
我係見兼職,仲未開始返工
份員工守則其中一項寫住:
辭職需2星期前通知,否則扣糧3日
但果個人講解果陣冇講要扣糧
我自己睇番勞工法例,又話兼職辭職係即時生效,同埋唔洗賠錢
咁邊樣先岩?
更新1:
事隔已3天 除電話響過3次之外,都沒有有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