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歳結婚,難以維持的婚姻...請告訴我該怎麼做(文長)

2011-10-26 11:12 pm
我和我先生在高一時交往,一年後因有了孩子而登記結婚,沒有辦宴請。
我沒有公公婆(公公過世/婆婆離婚),家裡的大小事都是我先生的奶奶在發落,搬進他家後才知道,原來他是一個被奶奶寵壞的孩子....(因他是家中大孫)

剛開始一切都還好,他換了兩份工作雖然都做不太住,可是還不足以到讓我受不了的地步,可是漸漸的他個性越變越多,有一天他突然說想買機車,他奶奶剛開始不答應,( 因為他賺的錢根本不夠,而且也未滿18歳)結果我老公竟然每天就坐在客廳一直纏他奶奶,死纏不放,到最後什麼難聽的話都說出口,連罵他奶奶是狗都敢,最後他奶奶受不了而且也疼他所以就買給他了,有了機車後,他開始天天往外跑,有時騙我去買個東西吃就沒有回來了,那時我還沒生,因為懷孕情緒敏感加上他天天往外跑所以常常哭,他的反應卻是罵我「怎麼那麼愛哭啊,你是裝的嗎?」

之後他奶奶說要讓他復學,我覺得按正常來講他已經有小孩應該要唸夜校吧,可是他跟他奶奶竟然都說要唸日校,所以等於說他復學的這兩年都沒辦法養我跟小孩....
他復學沒多久後我的孩子就出生了,但他還是一樣天天往外跑(跟一群年輕人再外飆車、喝酒),絲毫沒將女兒放在心裡,過沒多久他就出事了,喝酒騎機車撞到電線桿,右腿斷掉,機車全毀,他奶奶也因此繳了好幾萬的罰單。

小孩出生後我就一直餵母奶餵了7個月,這7個月我每天都關在家裡足不出戶,而他出院了之後依然死性不改,雖然拿著柺杖還是硬要偷溜出去,我們也常常因此吵架,他吵架時脾氣很暴躁,會摔東西,很大聲罵我髒話,也常常說我長的很醜,還懷疑孩子不是他的要我去驗DNA給他看....(對他奶奶也是一樣完全不把他當長輩看)

有一次他動手推我讓我撞到頭 ,還曾經把我壓在樓梯上讓我不能動,我才回去告訴親戚這些事,所以他寫了一張字條,寫說不會在對我動手動腳,我都忍耐下來了,一直到今年的某一天,竟然被我發現原來他出去不只是跟朋友,連女生都有,他還騎機車載女生...

從此之後,我決意與他離婚,他剛開始以為我在開玩笑,也跟我保證他絕對會改,可是他一再的欺騙我,說會改卻過沒幾天就忘了,在我親戚面前也是裝的很乖,私底下卻是跟以前一樣

後來我開始工作,他奶奶竟然要我負責他跟小孩的生活費,我再工作時他在外面跟朋友玩我還要給他錢,會不會太悲哀?

我是真的很想跟他離婚,也一直跟他吵吵鬧鬧,可是他的意思就是他死都不會簽字,還再我提離婚時假裝要自殺(去買藥,在家裡到處找刀子等等),我為什麼說假裝呢?因為事後他都會自己像瘋子一樣笑說:「我才不敢咧,很痛耶...」

我離家出走過兩次,他有去報失蹤,想請問各位大大:

1.如果我想要訴請離婚,可以用他「復學日校兩年,未曾養育我跟小孩」這個理由嗎?

2.我家人支持我跟他離婚,可是他們非常堅持小孩要給男方,我卻很捨不得小孩,如果是你會怎麼做?我是不是應該要忍耐到20歳,可以跟他自己離婚,小孩也比較大了可以帶走她?

3.我老公口口聲聲說等他畢業他會去簽志願役士兵,可是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應該做不住,他說要我當保證人,我該當嗎?萬一他簽了卻不做是不是我要賠錢?

P.S抱歉文章真的很長....盼望您能用心看完,因為我真的好苦惱
更新1:

謝謝這麼多人的回答,第3個問題我已經知道了,因為大家的答案都一樣:D TO貓女:你說的沒錯,用﹝家暴﹞申請可能比較好(他還沒有到通姦的地步),只是證據呢....我可能要從現在開始慢慢收集,不曉得要花多久時間 .....關於孩子,正是因為我家人堅決反對帶走她才糟糕!(不是我爸媽,是我親戚,我爸媽已經不管我的事了!) TO.....:妳的說法跟我家人一模一樣,也是說我帶著小孩無法再嫁人之類的話,乾脆我這一輩子都不要嫁啦,交交男朋友應該還可以...? TO問題的答案見仁見智:想問你為什麼強調你是71年次的xD?

更新2:

TO亞亞迷:我知道他奶奶沒有養育我們的責任,可是我老公唸日校是她們自己的決定,不在乎我的意見,那要承擔後果的我是不是活該倒楣? TO小纓:請問你姪女是用什麼理由訴請離婚?打離婚官司要多久?花費多少錢呢? TOsunday:你說的我不是沒想過xD 可是我總覺得這是最不好的做法....今天是因他不負責任我才想跟他離婚,我不想被人家說是因為我怎樣怎樣所以我們才離婚! TO番王:他墮落也是他自己不會想啊....你知道他現在有多好命嗎,要什麼有什麼,明明結婚了起床還要奶奶叫,制服奶奶洗,早上送到房門口給他,他放學還要我在門口迎接他回來!溝通當然有過囉,可是他嘴巴都應好好好,我會改,過3天就忘啦!

更新3:

TO Cody:你說的意見很中肯,可是你說為了未來的好日子,我必須放棄孩子,這樣不是很殘忍嗎?萬一我女兒長大知道我在她小時候為了自己的幸福而拋棄她,她不會恨我嗎?這樣我未來是不是又要面對另一個問題....

回答 (22)

2011-10-27 12:28 am
✔ 最佳答案
1.婚姻裏夫妻是互相照顧的,沒有誰該養誰的道理,也不一定是男生要養女生

小孩是兩人要一起養的,他要養妳也要養,但他去讀書很可能是正當的理由,這點最好查清楚

奶奶的說法沒有錯,結婚了就是兩夫妻自己要去生活要互相負責,父母及奶奶等等監護人是有義務要照顧他到十八歲成年

只是妳和他結婚了,結婚在法律上就是成年人,未成年結結婚了就是你們夫妻倆的事了,不再是奶奶要來養他及他兒子也就是孫子了

妳如沒義務養老公和妳生小孩,那他奶奶更沒義務

2.妳都結婚了,應該是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離婚,可以去戶政事務所問就知道了,其實妳和老公如都同意離婚拿去辦就知道了

妳的家人堅持把小孩給男方,只是出於為妳著想,希望妳將來可以無牽掛的找到新對象,希望妳未來的生活不會因為多負擔一個小孩來波奔

這也是妳該想清楚和判斷的,想清楚妳有能力來負責一個小孩的一生嗎?妳目前有工作沒問題,但有天失業了呢?或是妳家人不幫忙狀況下妳可以嗎?

法律上妳有工作妳佔優勢,但事際上妳老公有個家族及奶奶在幫他,也等於說這個小孩在父親那邊,誰然父親沒賺錢養但因為有曾奶奶的關係還是可以活得好好的,這點是妳要去評估的

3.妳老公畢業後應該就要當義務兵了,何不讓他接兵單去當義務兵看看再來簽志願役呢?到時他不能吃苦他就自己知道就不會想著要去簽志願役了

如果他可以吃苦,那妳要簽也才有保障


妳和妳的老公都未成年,只看到只想到婚姻就是男女在一起恩愛實踐戀愛時的美夢,卻沒有去想過結婚就代表妳及妳老公都是成年人了,都要像妳的父母一樣的對家負起責任來

不管妳最後有沒有離婚?都希望還年輕的妳們盡量讓小孩不要受傷害,學會認清自己的責任義務後好好的認真經營自己的人生和選擇人生
2011-10-31 9:25 am
回覆妳問小纓的問題..
我姪女老公成天不務正業,除了顧賭場以外,什麼都不做..最後也跟著一起下去賭..欠了一屁股債跑路(當時還沒當兵),兵單一到找不到人,似乎有報警處理,然後直接去訴請離婚,沒花什麼錢...因為男方不知跑哪裏去..直接就判離婚了,過程很快.兩個星期至一個月吧..她用的理由是沒對家庭盡該有的義務..
為什麼我知道沒花什麼..因為我表哥也沒錢給女兒請律師打官司.
他欠一屁股卡債,每個月被扣1/3薪,我表嫂只喜歡打扮得漂漂亮亮,
當有客人上門做頭髮都懶得動,把客人趕回去,最後家庭髮廊關門,
生了四個小孩,老三是男生,老四發育遲緩...差一歲的老二步上姊姊後塵..
也是高一就懷孕,可她剛孕就有跟我表哥說..我表哥連帶她去墮胎5000塊都沒有,還向另一名表姐借..

妳真的還很年輕..十八歲而已.人生的路還很長,一步走錯也付出了代價(心酸,眼淚)若真如妳願,離婚後,就得睜大眼睛,好好唸書完成學業,不要再重蹈覆轍.
2011-10-30 7:42 pm
支持妳離婚。
小孩自己帶著,交給不負責任的男方扶養,也沒辦法給妳女兒一個好環境。小孩長大後會不會演變成另一個社會問題,完全要看她自已的造化…而且就現階段而言,小孩也是會被丟給他的奶奶扶養吧。阿祖好辛苦…
自已扶養至少人格養成妳可以全權教育她,雖然日子苦了點,生活拮据了點無法享樂。
如果真的是屬於妳的幸福,那個對的人就會接受妳的小孩,甚至佩服妳的勇氣。
不用擔心。雖然帶個小孩是真的很難尋找另一半。但找到就一定會是辛福的!


過來人,獨自扶養小孩一歲八個月。幸運的是還未結婚就認清孩子的爸不可靠的事實。
2011-10-28 8:52 pm
1.這個理由可能很難離,妳要不要用家暴當理由?妳把當初他寫給妳說不會再對妳動手動腳的字條留起來,以家暴當理由打離婚官司時,可以當證具。
替妳找了法條(紅字):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用這個當理由總可以吧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上述是第1052條)

2.妳的第2個問題,參考一下下面的條文,我的看法是妳應也無力養這個孩子,不如請社會局替妳孩子找個好人家吧,不然妳也不過是個小女生,怎麼帶孩子?沒學歷,沒一技之長怎麼養孩子?難道叫妳去賣?沒有當媽的人會捨得孩子,但妳要以孩子最大利益著想。
男方家要這個孩子也很難,因為小爸爸無力養他,小爸爸的祖母也沒有能力養吧?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
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
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
擔之內容及方法。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
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
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上述是第1055條)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
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上述是1055-1條)
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並審酌前條各款事項
,選定適當之人為子女之監護人,並指定監護之方法、命其父母負擔扶養
費用及其方式。
(上述是1055-2條)
3.我不多說了,跟大家想法一致。


妳要有心理準備,離婚官司可能會打很久,若妳真能重新開始,一定要認真過日子,不要再讓父母傷心了,孩子若送人養,妳也不要太打擾孩子的新生活,不然人家父母不好管教。
妳請親戚替妳找會義務替妳打官司的律師,像很多婦女團體都有律師或一些有設法律系的有大學,都有法律諮詢,其他的,妳參考一下
2011-10-27 2:35 pm
1.如果我想要訴請離婚,可以用他「復學日校兩年,未曾養育我跟小孩」這個理由嗎?

復學日校無法成為離婚證明
但是未養育小孩可以充當理由 但是你要提出證明
證明都是你養的
你老公都沒花錢 還要你養
而且你們吵架的內容事由都可以當證據
證明你們各性不合
2.我家人支持我跟他離婚,可是他們非常堅持小孩要給男方,我卻很捨不得小孩,如果是你會怎麼做?我是不是應該要忍耐到20歳,可以跟他自己離婚,小孩也比較大了可以帶走她?

如果對方肯協議離婚 而且你已經無法忍耐
當然可以
至於小孩
你可以去申請小孩的監護權
就說你老公那邊沒有責任養小孩
奶奶老邁 而且要你花自己的錢養小孩

3.我老公口口聲聲說等他畢業他會去簽志願役士兵,可是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應該做不住,他說要我當保證人,我該當嗎?萬一他簽了卻不做是不是我要賠錢?
沒錯
所以你不能當保證人
因為 簽志願役是自願去的
如果簽的期限還沒到就不當
不只沒賺錢還要賠錢
如果他不賠 是要換成保證人賠錢
所以你千萬不能簽


目前你的情況 沒有家暴
只有老公不歸及 你要單獨養家的問題
他之前寫的字條 以後不會動手動腳 你要留起來
可以當以後他家暴的證明
這樣你要拿小孩的監護權就更有希望了

我是覺得那麼痛苦不用等了
直接拿證明去警局說你要離婚
將你的經過說明
並說因為如此你才會離家兩次
不然對方 硬是說你不顧家離家

而且目前你證據不是很夠
你可以買錄音筆
他罵你 打你都可以錄起來
你證據夠的時後出手

不然如果對方沒家暴 沒外遇 沒顧家 很難離婚成功
重點是你沒證據
所以趕快收集證據
2011-10-27 9:59 am
年輕的小媽媽,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回覆妳三個問題先,再說說我個人的看法。

第一個問題:
妳想離婚,我個人非常支持妳,任何理由與藉口都可以,只要把婚離了就好。

第二個問題:
妳家人也支持你辦理離婚,而且堅持把小孩歸給男方,最主要的因素在於不想你日後如果有個好婆家,卻因為現在這些亂七八糟的問題,又把妳未來可能比較好的日子攪黃了。儘管比較殘忍,但是要切乾淨,都是為了妳未來的好日子。

第三個問題:
簽志願役,讓他奶奶去做保人吧。你堅決不可做保。

以下是我對妳發文內容的淺見,供你參考:

先說個好笑的笑話讓你心情好一點。

那時候我還在唸高中,17-8歲的時候,對性這方面有很大的好奇,於是幾個朋友就喲喝著去某人家看A片,正當劇情就要進入高潮的時候,呵呵,大夥聽到門鎖開啟的聲音,慘了,來不及了,朋友的老媽回來了。

他老媽劈頭就罵,你們這些小鬼,毛都還沒長齊在學人家看甚麼A片啊!於是我們幾個人灰溜溜的閃的一乾二淨。

我想說的是,17-8歲的年紀,心性根本就定不下來,對日後的何去何從也茫然不知,現在突然當了爸,除了心裡的抗拒之外,更多的是無法接受。因為日子都不知道怎麼過下去了,怎麼有資格當個合格的父親,怎麼可能肩負起一個家庭的重任?

因此,眼不見為淨,一天到晚的往外頭跑,試圖從外界,與朋友的相處獲得抒發,但是卻非常自私的只想到自己,卻沒想到妳才是最大的犧牲者,或說是受害者。

你當初會和他發生關係,多少也有點情愛的成分,或是說完全只是對性的好奇,現在卻要狠狠的吞下這苦果。我相信妳這段時間以來,已經有非常深刻的體認,這個男孩與這個婆家,不是一個可以長久相處下去的環境。

離婚是必然的了。

誠如我對你第二個問題的答覆一樣,你家人也非常支持妳離婚的作法,但是一定要和現在這個婆家斷乾淨,不要做保,小孩生也生了,歸給男方,放棄扶養權,算是對婆家的一個交代,畢竟妳也是受害者,想想妳先生的所做所為,根本就是個軟骨頭,沒有擔當,無法撐起一個家庭。

斷了一乾二淨之後,你會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彷彿重生的感覺。我知道你肯定放不下你的小孩,但是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儘管很殘忍,絕對不能再有任何的瓜葛,如此才可以杜絕萬一日後你有更好的婆家這票人又找上門來吵鬧的事件。

妳還年輕,有大好的未來等著妳,現在必須專心把手上的這些狗屁事全部結束掉,回歸自由之身,重拾書本,充實自己,把過往的事情當作是一個人生中最重要的,最慘痛的教訓,不可再犯;同時把眼光放遠,好好規劃你地未來,別讓父母再次擔憂,這才是你最重要的目標。

儘管我不認識妳,但我卻很希望在若干年後,妳能夠擁有一片完全屬於自己的天空,組織一個美滿的家庭,也有個令人稱羨的工作!

在這裡,我先祝福妳了!

加油,天道酬勤!

2011-10-27 8:25 am
*版主您心靈裏的疑惑/這深遠的答案…請進入>>宇宙上傳個人相片大自然~~~(身體和心靈合一)去深入瞭解方能解脫您身體的病痛及心靈上的枷鎖~~~此後在您的思想知識的字典裏再也沒有????????問號了 http://tw.myblog.yahoo.com/jw!H1KjqsqVRkG84gYHzEcZ/archive?l=f&id=13 情緒.愛情.婚姻
2011-10-27 7:55 am
生命並不會帶給你什麼,而是你留給你的生命什麼

 
大明是個很有錢的人,但他活得很不快樂。雖然他要什麼有什麼,但總覺得自己還是好空洞,卻說不出所以然。

有天有個乞丐來敲門要飯,他看到了他的菲傭把乞丐趕走時,乞丐由希望變成絕望的表情,大明突然間找到了那種感覺:「那就是我想要的!」

因為他不快樂,所以當他看到別人痛苦時,反而會有一種莫名的快樂!

大明開始變得尖酸刻薄,變得連他的朋友還有菲傭都不喜歡他了!

在一次出門,大明看到了一個拾荒老人。

他覺得很刺眼,原因是拾荒老人的表情竟然像太陽一樣燦爛,帶著微笑。「奇怪?撿破爛這種討生活的人,怎麼看起來微笑滿臉?活得很快樂?」

大明突然有點想捉弄他!

他請菲傭把老人請回豪宅過了好幾天的享受,在第7天把他踢出門外。

「這下從地獄把你帶到天堂,再把你摔下去,看你痛苦的表情,說不定還會讓你質疑自己活著的意義,哈哈哈!」

但出乎意料的是,幾天後去看這位老人,他還是快樂得撿著的舊紙箱、保特瓶,逢人都帶著微笑,就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大明這下納悶了!?就再次把老人請回家,並且也對這麼樂觀的人好奇起來。

「一大把年紀了,所剩日子也不多,難道你不覺得人生已經絕望了嗎?」

「年輕人,謝謝你前幾天的招待,要不要聽聽我的故事啊?」

大明點頭

「在我40歲的那年,有份很穩定的工作,而且也有個很漂亮的老婆。

一切直到生下了我們的第一個兒子後,一切都變了…我們的兒子智能不足,於是我們開始了許多的爭吵。

但在這些激烈的爭辯中,除了孩子的問題,彼此也感覺到其實真正的裂縫早在孩子誕生前就開始了!

就像兩條交叉線慢慢變成平行線,不再有交集點。簽字後,她離開了我。

我還是依舊去工作,我的生活支柱就是愛著我的小孩。

人家在說,智能不足的小孩是最幸福的!

少了煩惱、沒了勾心鬥角,他們是最純真善良的人類!

我也深深這麼感覺著,我愛他!他單純的笑容常讓我忘掉煩惱。

5年後我的孩子在過馬路時,發生意外,從那一天起,我的世界就變了…我荒廢了工作,也把房子、車子賣掉,整天喝酒,麻痺自己。

這樣的日子大概只維持了一年,錢花光了,我靠坐在街角,等待死亡。

昏昏沈沈中,突然想起我的孩子。其實我養他很辛苦!

我知道在外界有很多孩子欺負他,我也不可能保護他到永遠。

有一天他長大了會面對更險惡的世界,或許他離開也是一種解脫。

這樣想著想著,覺得沒有什麼遺憾了!

往事就好像電影,一幕一幕從眼簾映過,只是總覺得好像少了點什麼。

原來我不敢承認這麼多年來我很想她!

我想反正我就要死了,不如就去看看她最後一眼吧!

也沒有真的要見她,只是要看她一眼而已,也許這樣才能了無牽掛吧!

那封信是五年前她離家寫的,她說著她會等我,她現在在外面租了間小房子。

找到了房子,但人事已非,她早就搬走了。我向隔壁的鄰居打聽消息。

『你是她的誰啊?』『我是她的表哥,北上來看看她,我們很久沒聯絡了。』

『喔!小莉她去年結婚了,搬到台北啊。』『她過得好嗎?』

『嗯!她對每一個人很好啊!本來是一個人住啦!後來她公司上司有追求她也是個很好的男人啊,我們都認識啦,他們的婚禮我們還有參加!』

熱心的鄰居還把他們一起去爬山、進香等等的社區活動的團體照片拿給他瞧!

『你要不要她的電話呢?我們都有聯絡喔!』『不了,謝謝!』

當時我剛聽到她結婚的消息時,突然有點恨意!

但照片裏的她,笑容還是像記憶中一樣燦爛,不!笑得更甜蜜!照片裏的男人也給人很溫和的感覺。

跟對了人,那才是她的幸福,我是個不值得依靠的人!

你知道嗎?人的心結往往打開,很多事就變得雲淡風輕,不再計價仇恨怨懟。其實我還是有很多美好的回憶啊!

不論是跟孩子的,或曾經跟她的,我有這麼多美好的回憶,怎麼捨得死?

所以我決定活下來,要多多擁抱這些回憶!它讓我的這不完美的一生帶來完美!

當時手已開始發抖,將近五十歲的人也找不到工作了,不過沒想到這些舊紙箱、保特瓶、飲料罐的,還救了我一命!

所以我也感謝它們啊!它們讓我有足夠的時間好好的回憶!人生是甜美的!」

大明上了人生的一課!大明變了!他變得樂善佈施,也參加了許多的義工行列。

心靈的改變使得他更熱愛生命!大明終於發現他缺乏的只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他永遠記住老人所說的最後的一句話。

《生命並不會帶給你什麼,而是你留給你的生命什麼。》 「怎麼樣的態度,就會有怎麼樣的人生!」
版權聲明:本篇摘自學習電子報,若有侵權請來信告知,本人將以最快速度將文章刪除。謝謝
2011-10-27 7:11 am
妳這個年親媽媽
別再替他找台階下了
他的個性已經是固定了
誰都改變不了他的
況且你們都還那麼年親
他當然是更愛玩了呀
會打親人的老公~你覺得以後可能好到哪裡去嗎?
難保以後跟你要不到錢~他會不會動手打妳?
他也一在的對你開芭樂票
所以他所說的任何話你都不用去相信
對自己最親密的人都如此了
你覺得他以後會是怎樣的一個人?

至於離婚問題
你就看看可不可以請求律師陪同
並且找他對家人跟對你~還有對小孩~沒有盡到音盡的義務證明
請求法院判你們合法離婚

至於小孩到時候規誰
那法律會先看你們金濟基礎
跟是否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而判定
再加上~小孩跟爸爸不親~都是媽媽在帶小孩的條件上
妳爭奪小孩的監護~扶養全~就很有正算了

還有~妳男友會去簽志願役?
別傻了~他的個性~不要逃兵就很了不起了
他還要簽志願役?
就當做他在跟你講笑話吧 = =
2011-10-27 7:03 am
這種婚姻不要也罷!你可以用家暴這一條去訴請離婚ㄚ 你可以把他對長輩兇ㄉ時後罵ㄉ話錄音下來 如果他打你也可以去驗傷 這種人別指望他會有什麼改變ㄌ 既然娘家ㄉ人支持妳離婚就不用擔心經濟問題ㄌ 你現在要做ㄉ是 保護自己 別傻傻ㄉ幫他當保證人 他那種人別說要去簽志願役搞不好一般ㄉ當兵他都會逃兵 遇到ㄌ就想辦法解決 趁早帶女兒離開才是上上策
2011-10-27 4:22 am
如果妳真有想離婚.....那事情倒好辨..................(妳有可下定決心?)
1﹔可提婚姻.無效訴訟...........(因..無公開場合...辨理結婚...或宴客)
2﹔可由父母.提.無效訢訟.....(因..妳未成年....)
3﹔家人...希望你把小孩給男方!這方面...到是可以合家人..多多溝通..
動之以情...如﹝父.母親心疼妳.跟著他祗是在受苦..不捨...而今...妳也身為
母親....妳又如何捨得啊........我想..好好的跟家人溝通.....相信家人會體會
你的心情.)........

2011-10-26 20:34:45 補充:
對一個隔代教養........又是竉壞長孫................(看來.還是早点放下吧......祇要妳在.....
他永遠長不大).........行為.心智...........受苦..還是妳和孩子..........
2011-10-27 3:32 am
你發現他是一個壞丈夫,所以你想離婚

我的方法是:
你就當個壞妻子,我想...他也會想跟你離婚

讓他來找你離婚,比你找他簽字....來得容易

你有沒有了解我的意思...
2011-10-27 3:06 am
妳和我姪女很像...年紀那麼輕,我姪女也差不多是妳這個年紀就當媽媽..處境也相同,只差在男的比她大一點..不過一樣好吃懶做..咦...他也騎機車撞電線杆..去了半條命,腳斷掉...我表哥借錢幫女婿付完醫藥費後,他只要顧賭場..唉..當初我媽就極力反對她但還是硬變成這樣..他們最後有離婚啊...女方像妳一樣訴請離婚,小孩就歸女方養..男方也不要...而關於第三點...妳別再傻下去..當保人...認清一切吧..這樣的男人怎能信任..
2011-10-27 12:26 am
1.如果我想要訴請離婚,可以用他「復學日校兩年,未曾養育我跟小孩」這個理由嗎? A:100%百分之百可以 2.我家人支持我跟他離婚,可是他們非常堅持小孩要給男方,我卻很捨不得小孩,如果是你會怎麼做?我是不是應該要忍耐到20歳,可以跟他自己離婚,小孩也比較大了可以帶走她?A:最好是忍到 20 歲妳有了自主能力之後再和那個***離婚會比較好,因為妳最主要的目地還是為了要妳自已所生育的獨生女吧。 3.我老公口口聲聲說等他畢業他會去簽志願役士兵,可是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應該做不住,他說要我當保證人,我該當嗎?萬一他簽了卻不做是不是我要賠錢?A:像他那種**本人看多了!妳千萬別一錯再錯的一直錯下去了,他若簽了到時有需要「替他負責任的人可是妳」。

2011-10-26 16:26:55 補充:
本人出生於民國 71 年次
2011-10-26 11:59 pm
你還真可憐跟錯人...建議你小孩 還是給她...你還小 還年輕 一定會在嫁人...不要帶小孩在嫁..對你還說是一個 大負擔....這是真的...天底下沒有一個男人 肯去 真心付出 疼愛 前夫的兒子女兒....沒有這麼大的度量...口頭說會愛會疼 不要傻了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建議你跟她離婚 把小還給她 ....反而你輕鬆..有緣一定會出現一個 真心愛你的男人.....男生再娶有小孩 對方還可以接受..女生可不同了.....好好想清楚.....狠心一點為自己未來好....只有忍痛割愛..她要是有打你..你可以去驗傷..訴請離婚
2011-10-26 11:48 pm
不忍,要走就快。
你捨不得你的小孩,但是你要知道,你家人也捨不得你,你已經這麼大了,能明辨是非,可以的話最好是帶走小孩,不能的話那就是他的命。

保證人絕對不能當,不簽!

奶奶說的也就是奶奶說,法院要是判准離婚,錯不在你,你可以不用管他們死活。孩子還是要養就是。
2011-10-26 11:48 pm
首先要說你認識不清就結婚

再來就算有小孩也不一定要結婚

你的狀況 可以上法院 訴請離婚

在家安裝監視(隱藏起來)

或用小台的行車記錄器

把他的暴力行為和言語精神虐待 錄影存證

以不堪共同生活和無法盡撫養責任 解除婚姻狀態

排除你家經濟狀況 你覺得他家有辦法給小孩好的照顧嗎?

如果你到時單親可以申請補助

(要爭取小孩需要你家人的支持 在生活環境照顧和經濟上都要讓法官認可)
2011-10-26 11:46 pm
1、我不懂離婚的條文法律,但這一個理由我覺得不是很好,因為妳老公也未成年不是嗎?要如何要求一個未成年的人負責扶養的責任?依妳文中所述,若以他和別的女人通姦(要有確切的證據)、家暴(申請保護令)似乎還比較好。這方面妳要去請教律師比較好,各縣市政府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妳去問問看比問網友還正確吧!
2、不大建議把孩子留給對方,因為對方人格不成熟恐怕對孩子會有不當的行為,例如暴力、疏於照顧。如果可以是否能帶走孩子,妳白天工作養小孩,如果家人願意幫妳照顧那就更好,晚上回去學校唸書比較好。要有工作才不會因為沒有經濟來源增加家人負擔。這部份要取得家人的諒解比較難。只能盡力試試看。未來是否再交男友或再婚另外再考慮。或是目前先以孩子為重,等孩子稍大3-4歲以後再復學。我以前唸夜校時也有同學帶孩子去上課的,老師也不會排斥。
3、當然不要當保人,不管任何親友任何情況都不要當保人,樓上說的好,保人就是「人呆」。
2011-10-26 11:40 pm
您好:
您可以去免費法律諮詢尋求協助幫忙會比較洽當,畢竟知識+真正懂法律的人也不多也沒有很專業,祝您一切順心。

我只知道板橋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2-2252-7778

如果您是外縣市而搜尋不到免費諮詢電話再跟我說,我再幫您查詢。
2011-10-26 11:35 pm
快走!!!
無論如何趕快想辦法離一離
這男的已經爛到沒藥救了...............

我讀你的文覺得你寫文章還蠻有條理的
人生不該斷送在一個爛男人身上!
你還有無敵青春跟大好光明阿~

有空的話禮拜天可以去教會走走
在那裡可以認識到好的人
(絕大多數都是不錯的人)
無助時也有上帝的力量給你靠

願神祝福你~:)

2011-10-26 11:34 pm
回答妳3個問題
1.復學日校兩年,未曾養育我跟小孩 其實離婚理由這樣是可以的 他不是把你壓在樓梯 這理由已經足夠了
2.想要小孩有2個辦法(1).自己經濟狀況比他好 法院就會把小孩判給你(2)等小孩長大點可以自己選擇 不過可能要再忍受你老公
3.看你打的文章 形容你老公這樣 我不建議你當保證人 的確很可能像妳說的一樣簽了不做
我個人建議這段感情是該切斷了 妳老公不但不負責任,脾氣個性也不好
建議趁還沒老趕快做決定 時間是過得很快的

如果繼續一直原諒他 要被欺騙幾次 ?
這種人不能給妳帶來幸福的!
加油.!!
2011-10-26 11:23 pm
所謂人呆叫做保....
妳明知他做不來為何要簽呢....
小孩在那種環境下長大...
怎麼會正常呢...
這點要和妳的家人好好溝通...
妳現在有在賺錢...
存點錢去請人幫妳辦離婚....
這種人
只能當做...
當時年紀輕~不懂事...
所犯下的一個錯誤....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09: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026000016KK0370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