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中 自神親向人頒佈十誡,第一誡說明除衪以外,不可又別的神,這是很清析的,而神的稱呼,就在於衪的獨特性;衪的能力的存在性,而從聖經新舊約中,神所彰顯的能力與事情,是沒有任何其他的可以替取的出現,特別於新約中,神從死裏復活一事,更能充份表證衪以外別無l衪神的同義了,因此可見,冇其他的存在是獨一的確實,是不可被否定或存有可猜疑的,正因為自創世以來從沒有一種彰顯的能力,可以與獨一的比試,更沒有甚麽可以談得上別的可稱為神,也許可說其他的只可配上一個受造之物的名號 ,並且根本不存在的,就沒有要解釋的空間了.
其他的都是人稱為神的假神, 把偶像造出來就稱它為神, 再沒有誰這樣的愚昧了. 聖經的真神向假神挑戰說, 你曾講過那個預言又已發生的嗎? 當然假神沒有能力說預言, 真神耶和華(耶穌基督)挑戰假神說:「你們呈現你的案件。」雅各的神說:「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說明先前的是甚麼事,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要說明後來的事,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你們或降福或降禍,使我們驚奇,一同觀看。看哪,你們屬乎虛無,你們的作為也屬乎虛空。那選擇你們的是可憎惡的。」(以賽亞書四十一章21-24) 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7) 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沒有。惟有我是神,除了我以外沒有救主。(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0) 製造雕刻偶像的盡都虛空; 他們所喜歡的都無益處。他們的見證無所看見,無所知曉,他們便覺羞愧。誰製造神像,鑄造無益的偶像? (以賽亞書四十四章9-10) 這樹,人可用以燒火。他自己取些燒火,又燒著烤餅,而且做神像跪拜,做雕刻的偶像向它跪拜。他把一分燒在火中,把一分烤肉吃飽。自己烤火說:『阿哈! 我暖和了! 我見火了!』他用剩下的做了一神,就是雕刻的偶像。他向這偶像俯伏叩拜,禱告它說:『求你拯救我,因你是我的神。』(以賽亞書四十四章15-17)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以賽亞書四十二章:8) 真神說:『我是神,在我之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你雖不認識我,我必給你束腰。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神! 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我造光,又造暗; 我施行平安,又降災禍; 造作這一切的是我。』(以賽亞書四十五章5-7)凡製造偶像的都必抱愧蒙羞,都要一同歸於慚愧。(以賽亞書四十五章16)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0) 我為我的名暫且忍怒,為我的頌讚向你容忍,不將你剪除。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 你在苦難的爐中,我揀選你。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 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以賽亞書四十七章9-11)
佛教和道教製造出來的神其實是由法師為它代言. 它是有口不能言, 有心不能想, 怎能為人解決問題呢? 而法師自稱自己有百般異能, 其實是請魔鬼上身造出來的.
2011-10-25 15:22:55 補充:
耶和華在舊約聖經創世記一章26稱" 我們" 的意思, 不是說有很多神, 而是當時有一群天使尾隨著上帝. 上帝就說祂和天使們是" 我們 ". 但人的知識有限, 於是部份的人就理解為有許多的神.
(1)從歷史角度看原始人能力有限,看到獅子老虎比自己強,就拜其為神,後來戰勝獅子老虎,又看到太陽雷電比自己強,又拜其為神...如是者,醫好瘟疫的人又拜其為神...到今天,這種DNA仍然存在,eg他的女神,幸運神等.如果人類有一天能進步到宇宙最強,那麼會不會不再拜神呢?恐怕不可能!因為,我們能叫我們的身體聽從自己的指揮,卻不能叫身體的生老病苦變化聽從自己的指揮!這好比寓言故事[狐假虎威],我們就好比狐狸能叫動物們聽從自己的指揮,但牠後面的老虎睡覺時,狐狸卻不能叫動物們聽從自己的指揮![狐假虎威]的老虎,就好比我們所說的神。對於指揮生老病苦變化的[神],聖經稱之為[造物者];佛家則稱之為[因緣];老莊則稱之為[宇宙大自然];學校老師則稱之為[宇宙規律或科學定律]。如果按照上述定義,並冇其他神,因宇宙規律好像只有一套!宇宙大自然也只有一個吧!
2)從聖經觀點看首先,讓我們看看好像互相矛盾的經文,(創1:26)的神是眾數,但(約17:3)的神卻是獨一的!(創1:26) 神 說 、 我 們 要 照 著 我 們 的 形 像 、 按 著 我 們 的 樣 式 造 人 、 使 他 們 管 理 海 裡 的 魚 、 空 中 的 鳥 、 地 上 的 牲 畜 、 和 全 地 、 並 地 上 所 爬 的 一 切 昆 蟲 。 其神字,希伯來文是 'eLoHiM,這是一個第三身眾數名詞.(約17:3) 認 識 你 獨 一 的 真 神 、 並 且 認 識 你 所 差 來 的 耶 穌 基 督 、 這 就 是 永 生 。 神,究竟是眾數?還是獨一單數?答案在(弗4:6)和(啟22:13)(弗4:6)/新譯本 「上帝只有一位,就是萬有的父。他超越萬有,貫徹萬有,並且在萬有之中。」(啟22:13) 我 是 阿 拉 法 、 我 是 俄 梅 戛 、 我 是 首 先 的 、 我 是 末 後 的 、 我 是 初 、 我 是 終 。 不可思議是,(弗4:6)和(啟22:13)和中國風水學的聖經《葬書》對「氣」的定義幾乎完全吻合!!!《葬書》說: [生氣即一元運行之氣,在天則周流六虛,在地則發生萬物。天無此,則氣無以資。地無此,則形無以載。故磅礴乎大化,貫通乎品彙。無處無之,而無時不運也。陶侃曰先天地而長存,後大地而固有,蓋亦指此雲耳]。以下,對比一下
i)一元運行的「只有一位」;
ii)發生萬物的「萬有的父」;
iii)磅礴乎大化的「超越萬有」;
iv)貫通乎品彙的「貫徹萬有」;
v)無處無之的「在萬有之中」;
vi)先天地而長存,後大地而固有的「我 是 初 、 我 是 終」。如果按照上述定義,「一神」無所不包,這證明冇其他神.
3)從數學邏輯看如果宇宙有終極「無限大」的創作,如果宇宙有了至權威「無限大」的(神),為何萬物還在繼續集體創作呢?何謂「無限大」?無限大就最大嗎?數學上,整數(integers)數列乃無限長,整數數列就最長嗎?不!Real Numbers數列比它更最長啊!那麼,無限長的Real Numbers數列就最長嗎?不!創造了complex numbers數列比它更長呢![無]中生有的創意無限,將來又更可創造新的數列比complex numbers數列長...可能,[無]中生有的0可能比無限大更大呢?!聖經描述神是「無限大」嗎?[於是,耶和華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6:6),如果神是至權威無限大,怎可能會後悔呢?至權威無限大的不會後悔,但大地眾生會後悔,進化的優勝(進化)劣敗(後悔),集體創作!全能的神不但能舉起最重的石頭,又可舉不起最輕的石頭,因為神在萬有之中!那麼,何謂真神?何謂假神?讓我們看看真神如何末日審判:-(太25:34) 於 是 王 要 向 那 右 邊 的 說 、 你 們 這 蒙 我 父 賜 福 的 、 可 來 承 受 那 創 世 以 來 為 你 們 所 預 備 的 國 。
(太25:35) 因 為 我 餓 了 、 你 們 給 我 喫 . 渴 了 、 你 們 給 我 喝 . 我 作 客 旅 、 你 們 留 我 住 .
(太25:36) 我 赤 身 露 體 、 你 們 給 我 穿 . 我 病 了 、 你 們 看 顧 我 . 我 在 監 裡 、 你 們 來 看 我 。
(太25:40) 王 要 回 答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些 事 你 們 既 作 在 我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身 上 、 就 是 作 在 我 身 上 了 。何謂真神?原來就是,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身 上!同理,所以佛經《五燈會元》說:[如何是佛?張三李四。] 但是,如果他們說:因為只是風聞有神,所以神在地上有很多中間人,就是所謂神職人員,信徒當然要奉獻金錢給神職人員啦!神職人員也要吃飯嘛!這些一定是假神的騙子!!!!
2011-10-26 07:21:07 補充:
(1)為甚麼人類要做機械人?
由於人類不是全能,所以要做機械人幫人類。
(2)為甚麼人類要做寵物的主人?
又是由於人類不是全能,所以需要寵物給人類快樂。
(3)為什麼神要造人?
由於神不是全能?所以要做人幫神?所以需要人給神快樂?
(4)如果真有一位全能的神造了人,豈不是自相矛盾?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神+人=神。
2011-10-26 07:25:47 補充:
(5)神+人=神?1+1=1?怎麼可能?
又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人在神裏面,神在人裏面。
(6)人在神裏面,神在人裏面?
聖經如此說!佛經也如此說!
『以弗所書』4.6:[神只有一位,就是萬有的父。他超越萬有,貫徹萬有,並且在萬有之中]。真理殊途同歸?佛經也有類似說法?
(7)佛超越萬有,貫徹萬有
佛經《寤言》:[佛之所謂有,必其萬劫常存,不可少損者謂之有]。萬劫常存的佛,超越不可常存的萬有。
「法」,梵語Dhazma的意譯,泛指一切世間事物,包括本體的、現象的、物質的,和精神的。
佛貫徹「法」的說法,佛經有《大乘稻竿經》:[若見因緣即能見法,若見於法即能見佛]
2011-10-26 07:26:58 補充:
(8)佛在萬有之中
佛經《壇經》:[我心自有佛,自心是真佛;自若無佛心,向何處求佛]
佛經《五燈會元》:[撥塵見佛時,佛亦是塵。]
2011-10-26 07:54:49 補充:
神和祂創造的萬有,如果是各自獨立的個體,必定[有其他神]!
因為,除非萬有全都是無獨立思考的機械人,否則萬有必定挑戰想英雄做時勢,想做喬布斯做教主自己做神!
好比,電影 Terminator(未來戰士)中,機械人也挑戰人類想自己做神!
同理,基督教有說天使長也挑戰想自己做神!
2011-10-28 19:02:23 補充:
Q: 為何神不乾脆把其他神從地上消滅?
A: 神和其他神,如果是各自獨立的個體,當然其他神越早消滅越無手尾,但如果其他神只是在人心裡的一個concept,就會是人心的問題,心病還需心藥醫啦!
2011-10-28 19:03:00 補充:
Q: 何謂其他神concept?
A: 第一個其他神,其實是「分別善惡的」禁果(創2:17),為何「分別」伊甸園中其中一顆禁果樹為「至善」為非吃不可?為何「分別」伊甸園中所有其他無數的果樹相對為「惡」為次等?
Q: 為何人們跟著崇拜獅子,太陽等其他神?
A: 獅子,太陽等其他神,其實也是「分別善惡的」禁果,為何「分別」神創造的其中一樣東西叫「太陽」為「至善」為非拜不可?為何「分別」神創造所有其他無數的東西相對為「惡」為次等?
2011-10-28 19:04:03 補充:
Q: 分別善惡,有何不妥?
A: 因為,世事無絕對單獨「至善」的東西!萬物相對互補長短,如果偏頗單獨某某所謂「至善」的東西,容易以偏概全,盲點多多!要記住,只有萬物整體合起來才是「至善」.
Q: 原來,「執著」一顆(禁果)樹,反而失去整個森林?
A: 創2:16說: 「 耶 和 華 神 吩 咐 他 說 、 園 中 各 樣 樹 上 的 果 子 、 你 可 以 隨 意 喫 」,神原先創造整個宇宙給人類作話事人,但人誤以其中一顆(禁果)樹當神拜,反矮化自己,失去自己本來身分!
2011-10-28 19:04:25 補充:
A: 好比,浪子比喻(路15)中,浪子本來身分,可以隨意話事使用父親所有的家產,但他誤以只得到父親僅僅一部分家產,後來窮到連豬都不如,反矮化自己,失去自己本來身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