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令公司遲了三星期才開業, 請問能否追討

2011-10-20 9:05 pm
舖位是樓上舖, 是二房東租出的, 業主亦知情, 和二房東有簽租約, 但沒有打釐印。簽租約時, 已知道冷氣機是壞的, 二房東說向業主反映, 立即買部新冷氣機換左佢....

問題出現了:
怎知, 一等便是三個星期, 足足三個星期沒有開業! 一號起租, 月尾先做到生意, 過多幾天又到期交租....

請問各位:
1) 以上責任問題誰屬?
2) 我能否追討二房東那三個星期的租金?

謝謝!

回答 (2)

2011-10-25 7:24 am
✔ 最佳答案
以上責任問題誰屬? 答: 1.) 租約條款上, 有沒有清楚指出冷氣機是重要的和必須的?2.) 閣下在冷氣機不能啟動下, 有沒有主動地再與 “二房東” 商討?3.) 閣下有沒有意圖或企圖地進行某些措施, 如: 租用大型風扇設備, 僱用人員修理, 臨時加裝通風設備……………; 減少因上述情況下的損失?以上的問題和出現的答案, 直接或間接影響閣下追討時的成敗。我能否追討二房東那三個星期的租金? 答: 當然可以。但是, 成功與否, 卻與前述的問題有關。
參考: 變種小魚
2011-10-20 10:08 pm
冇打釐印,你已經咩都唔使講,因為租約係唔會得到承認.

即係你地雙方自己搵把口講掂佢.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43: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020000051KK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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