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租住一套房,業主在套房已按了電分表(是自己按的),每次計度數時,朋友住的套房電表的度數非常之高,但有日發現,家中沒有用費,但電表轉得很快,發現業主將自己家用電線駁了我朋友的電表內,與業主交涉,他也承認,於是報警告業主偷電,但警察說他有權可以這樣做,原因這是一間屋的,而他是屋主,電表亦不是電力公司獨立單位按裝的,祗是自己按的,所以他有權將電線駁在任可地方都可以.不算犯法.
想問:(一)業主這樣做是否如 警察所說有權可以這樣做,偷用租客電也
不犯法
(二)業主這行為,租客有什麼途徑取回公道